你没的只是命,我丢的可是官我是历史其实挺有趣
李毓昌,山东即墨人,嘉庆十三年中进士。
《啸亭杂录·卷八》:李县令毓昌山东即墨人中嘉庆戊辰进士拣发江苏试用淮安。
中了进士之后,李毓昌被分配到了江苏淮安,做候补知县。
(清代官员)
什么叫候补呢,我们知道明清两代的县令,都是流官,没有长期任职的,一般干个两三年就会调动,现在淮安是有知县的,所以你李毓昌暂时干不上,等到现任的知县走了,才能轮到你,在此之前你只能先等着。
不着急,俗话说“三十老明经,五十少进士”,李毓昌当年三十四,算是不早不晚,马上就要熬出头了。
但是在这一年,有一个突发事件,那就是江苏淮安发大水,庄稼都淹了,灾民更是遍地,当时的情况非常严峻,可以说是哀嚎阵阵,饿殍遍野,朝廷一看这不行啊,赶紧拨款,拨了九万九千两白银用于赈灾,相当于小十万两了。
淮安,古称山阳,这笔钱送到了山阳知县王伸汉的手里。
《增修登州府志·卷二十七》:王伸汉、渭南人,四十八年任。
王伸汉,是个监生出身,他这个知县是花钱买来的。
您想,花钱当官儿的,有几个是图报效朝廷,为民办事的,对王伸汉这样的人来说,花钱买官是一种投资,目的是当官了之后猛猛捞钱,王伸汉就等着这笔赈灾款呢,所以朝廷发下这十万两,让王伸汉赈灾,王伸汉反手就贪污了两万三。
当然朝廷也不是好糊弄的,十万两不是小数目了,不能说发给你,你就随便安排了,账还算是要查查的,于是朝廷就派了一批特派员,叫查赈专员,下去核实灾情,清查账目,李毓昌就是这一批特派员之一。
干嘛说派他去呢?《清实录》中有这样的记载:
李毓昌于上年中式进士后,朕于引见时,以知县分发江苏即用,经该省上司委赴山阳县查勘水灾。
您看,因为李毓昌反正早晚是要到淮安做县令的,这趟让他去查赈,也是顺便锻炼他,让他提前熟悉一下环境。
(嘉庆皇帝)
还有一个细节值得注意,那就是“朕于引见时”这句话,这说明李毓昌在去到山阳县之前,是被皇帝接见过的,在某种程度上,李毓昌还属于是奉旨办案,是皇帝钦点的人。
嘉庆没看错人,李毓昌非常能干,效率更高,一到山阳县就扎进基层,挨家挨户的调查,一个一个的了解情况,果然,账对不上。
李毓昌查完了,带着证据就要回京复命,那王伸汉当然不干了,李毓昌要是回去了,王伸汉人头不保,那死的不能再死了,王伸汉马上和李毓昌接触,派人送钱,想要腐蚀李毓昌,李毓昌说我侍孔子师,读圣贤书,我能跟你同流合污么?李毓昌是当场拒绝,说你等着吧,我必须把这个事情禀告上级。
您知道负责查赈的专员有十个,这其中九个王伸汉都摆的平,要钱的给钱,好女色的送美女,因为官场素来如此,大小官员,和光同尘,同舟共济,因为大家都这样,王伸汉拉拢腐蚀他们,他们会认为如果自己不要,自己就是异类,我要是揭发,我不一定有功劳,搞不好还要被针对,反而还有害。
说白了这都是找理由,简单一句话,这帮官员都是丧失了理想信念的人,只有李毓昌,这个人太正义了,王伸汉想尽办法拉拢李毓昌,李毓昌始终不为所动。
那到这一步,王伸汉就开始使阴招了。
李毓昌要走,王伸汉不能硬留,所以王伸汉就说,咱们今天不聊公事,你说你这毕竟是朝廷官员,来山阳一趟,我怎么着得请你吃个饭,尽尽地主之谊吧?
您看这人很坏,他是打着请客吃饭的幌子要对付李毓昌,李毓昌毕竟年轻,对于这种官场交际事宜他面儿薄。实在推脱不过,所以他就赴约了。
谁成想,这顿饭,成了李毓昌的断头饭。
吃饭的时候,王伸汉带着山阳县的几个官吏,各种劝酒,把李毓昌灌的是酩酊大醉,喝多了的李毓昌当晚就没走成,而是住在了山阳县郊一个叫做善缘庵的寺庙里。
因为作者经常写清代的案子,这些案子往往过于魔幻荒诞,很容易让人觉得是假的,所以作者尤其爱考证这些记载中出现的地点,比如这个善缘庵,作者就好奇,它到底在什么地方呢?
首先作者用地图软件搜索了一下,全国各地有不少善缘庵,但都不在江苏境内,然后作者又查了一下古籍,比如:
《钦定大清一统志》:寺额世宗御书。又相近有善缘庵,世宗御书匾曰香莲域。清梵寺,在畅春园东。
明显不对,这个善缘庵在京师。
但在《信今录·卷六》中有这样的记载:
御制五言长律一章,命刻石以荣其墓。淮城人士悯其守正而被害以死,即善缘庵立木主祀之,是为古今创闻之狱。
您看,这即说明善缘庵这个地方的确是存在的,但它究竟在哪里呢?
记录本案的主要文献,比如《清实录》,《清史稿》,《啸亭杂录》中都没有具体记载,诚然,具体的地点,在正史里不太好找,所以作者专门查了一下《山阳县志》,果然找到了线索。
《山阳县志·卷二》:李公祠、青龙桥东善缘庵内,祀侯补知县李毓昌。
《山阳县志·卷二十一》:毓昌奉委至山阳查振,寓于漕院东善缘庵。
漕院就是漕运总督署,也就是今天的淮安市淮安区镇淮楼北侧,现在还有遗址,善缘庵就在这个总督署衙门的东边。
青龙桥在淮安旧城的东边,横跨文渠河,善缘庵在青龙桥的东边,而青龙桥正好在漕院东边不远处,这说明这两个记载是一致的,不冲突。
这样一来,我们就可以确定,当年的善缘庵就在今天淮安区东长街以东,更楼东街与青龙桥巷交汇处的一片区域,当然那作者难以亲至考证了,有在淮安的朋友可以替作者去看看。
当晚,就在善缘庵中,王伸汉收买了李毓昌身边的三个奴仆,一个叫李祥,一个叫顾祥,一个叫马连升,三个人收了王伸汉好大一笔钱,先是在李毓昌的饮水中下毒,李毓昌中毒之后昏死过去,三人又用绳子将其活活勒死,最后伪装成了上吊自尽的样子。
第二天一早,李祥假意报官,案发山阳县内,自然报到王伸汉的手里,王伸汉不仅将其草草定案为自缢,还趁着办案期间,把李毓昌手中那些有关他贪污赈灾款的黑料全都销毁了。
有读者说光一个王伸汉就能只手遮天了么?清代的命案审理不是层层复核制度么?知县上边有知府,知府上边有巡抚,巡抚上边还有京师都察院,还有皇帝呢?难道这事儿就没人管了?
要知道,这李毓昌是朝廷命官啊,还是钦差,莫名其妙这么死了,连个声响也没有?
不是没有声响,而是所有的声响,都被按下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