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泄露前男友私密照片,法院判了

CTVNews · 经八阕原文

加拿大卑诗省一名男子因前女友在社交媒体上发布多张他的私密照片,最终获赔3.5万加元。卑诗省民事解决仲裁庭(CRT)形容,这是一场“有针对性的骚扰和折磨行动”。

一名正在使用智能手机和笔记本电脑的人。 根据上月公布的裁决,双方以BW和SS匿名处理。两人交往4年后分手,此后前女友SS开始通过多个虚假社交媒体账号骚扰BW。这些账号有的冒充BW本人,有的冒充他认识的人,并发布他的私密照片。 在此前一宗相关案件中,仲裁庭成员Jeffrey Drozdiak认定其中8张照片属于私密影像。这些照片都能看到BW的脸,其中部分还包含其生殖器。 仲裁庭随后签发保护令,要求SS销毁所有相关照片,并尽一切合理努力,确保这些影像无法继续被他人获取。 但裁决认定,SS此后仍继续传播相关照片,并在今年3月至9月期间14次违反保护令。 网上照片一直存在,诉讼时效怎么算? 这宗案件还涉及一个较新的法律问题:如果私密照片一直留在网上,诉讼时效应该如何计算? 一般情况下,包括私密影像相关赔偿在内,向CRT提出索赔通常需要在事件发生后的两年内进行。 本案中,其中一张照片BW早在2024年1月就已经发现,但他直到2026年4月才提出索赔。按一般规则,这张照片原本可能因为超过两年时效而无法纳入赔偿。 不过,BW提供证据证明,这张照片到了2025年12月仍然存在于网上。 Drozdiak最终认为,这类案件的诉讼时效应类似持续性滋扰案件处理。 裁决写道:“我认为,一张被分享到网上的图片,只要仍然在线,就会每天造成‘新的损害’。在图片被删除之前,每一天诉讼时效都会重新开始。不过,申请人只能就正式提出索赔前两年内产生的损害要求赔偿。” 男子称私密照传播“毁掉他的生活和生意” 在私密影像案件中,申请人并不需要额外证明自己实际受到伤害。 裁决指出,未经同意传播他人的私密影像,本身就是公认会造成伤害的行为。卑诗省《私密影像保护法》(Intimate Images Protection Act)也规定,未经同意分享此类影像属于违法行为,受害者无需先证明实际损失即可提起法律行动。 谈到BW实际受到的影响时,Drozdiak接受了他的说法,即这些照片的传播正在“毁掉他的生活和生意”。 BW还表示,SS曾把两张私密照片直接发送给他现在的伴侣,并告诉对方:她永远不会停手,目的就是要拆散他们,也不让任何其他女人接近BW。 BW还向仲裁庭表示,他的前女友曾使用一个假账号,在他的商业社交媒体页面下不断留下“哈哈”反应,而这个假账号的头像正是BW的裸照。 仲裁庭:行为明显带有报复性质 Drozdiak在裁决中表示,SS持续不断的行为显示,她并不在意自己的行为会给BW带来什么后果。 仲裁庭认为,她的动机似乎是因为BW结束了这段关系而进行报复。 裁决写道:“这种持续、故意的行为,支持作出较高金额的损害赔偿。” 此外,SS多次违反保护令,以及逃避接收CRT法律文件,也被视为加重因素。 BW表示,SS对整个法律程序的态度就像“把它当成一个笑话”。 最终,BW要求赔偿3.5万加元,仲裁庭全额支持,其中包括3万加元补偿性赔偿,以及5,000加元加重赔偿。 此外,SS还必须支付444.20加元,补偿BW雇用专业送达人送达法律文件的费用。

来源:CTVNews(经八阕转载) · 查看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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