诺兰执导的电影《奥德赛》头条新闻
今天,诺兰执导的电影《奥德赛》Odyssey在北美上演了。这部大片大大出乎我的意料之外。在此之前,法国、意大利、美国拍过十来个相同题材的电影和电视剧,都是展现奥德赛这个字的本意,即奥德修斯的一连串冒险经历。奥德修斯是设木马计,赢得特洛伊战争胜利的希腊英雄。他还是希腊城邦伊萨卡的国王,在回家途中遇到千难万险和各种诱惑。因而十年未归,在此期间,故国也不安生。许多求婚者都觊觎他的王位,企图除掉王子,赢取王后。当然,最终都被奥德修斯的智勇和他妻子的坚贞击败。这是观众熟悉的故事,不怕剧透。再怎么改编也得遵循史诗,很难有意外。这次影片全程使用IMAX 70毫米胶片摄影机拍摄,我期待这部鸿篇巨作的不同之处就是场面壮观,历险奇幻,战斗惊心夺目。但是不,虽然海上的风浪的确狂暴,但整部影片的色调阴暗,气氛压抑,动作紧张慌乱。与其说是展现大英雄机智孔武的凯旋之旅,不如说是揭示一老兵幡然悔悟的心路历程。
不得不承认,我们看动作片,尤其是古代武士的战争片,心中都有小男孩的心理---要看大英雄矫健的身手和聪明的计策,如何击败敌人、猛兽或妖魔。这也是男人万年狩猎,千年战争的原始欲望和雄性本能。对此,电影制作者十分理解,百般迎合。二十年前的电影《特洛伊》一开始就让阿克琉斯跳起刺杀巨人对手,立刻引发观众对主角的敬仰。快结尾时更有他与赫克托尔的精彩决战。这些场面以及其它战争场面都拍得绚烂明丽,充分体现了雄性美,或者用时髦的说法,就是“暴力美学”。用英文,则一个字brave便足以体现。那不仅是勇敢,也有阳刚之美的意味。但如果你期待在诺兰的《奥德赛》中欣赏这种美,则会失望。
我曾纳闷为什么主角选派了马特·达蒙。虽然奥德修斯的特点是聪明,或不如说是诡计多端,无需布拉德·裴特那么伟岸英俊,但他毕竟也是豪杰,找个高大帅气的演员岂不是更吸引观众?不,电影塑造的不是无往不胜,凯旋而归的英雄,而是反躬自省,饱经磨难的老兵。他的确在历险中总能幸存,但每次都赢得勉强,逃得仓皇。刺瞎独眼巨人,毫无英勇气概,混在羊群中逃匿。在另一个岛上,巨人们把奥德修斯的队伍打得落花流水,还摧毁了两艘船只。余下的士兵又被女巫变成猪,电影把那过程表现地极其丑陋。却没有利用现代科技展示奥德修斯勇下地狱,获取真知的壮举,而是在沉沉暗夜听鬼魂(shades)的预言和陈述。躲避海上的大漩涡,的确得利于当今的科技才显得那么真实,但奥德修斯承认那是牺牲少数,营救多数的无奈之举。紧接着又被海怪撅去多人。用蜡堵水手耳朵,自缚其身,奥德修斯却并未享受到海妖迷人的歌唱,而是痛苦万分。即便是在忘忧岛上的七年,诺兰的电影也不同于以往的影片,丝毫没有展示他享受美女陪伴的快乐。我们看到的奥德修斯,白发苍颜、惴惴不安,心中充满难以名状的思乡之情。让我感到,美女放他走,似乎是怜悯他,但更可能是觉得无趣。
这是表现奥德修斯忠于妻子,怀念故土吗?我们看到最后,听到奥德修斯化妆成乞丐,对妻子的倾诉时,才明白这一切的原因。他一直为自己设木马诡计,摧毁特洛伊城,导致无数无辜的生灵涂炭而悔恨不已。他一直为那么多战友为这场战争做所的无谓牺牲而痛苦万分。随他出征的兄弟,只有他一人回来。而家中乱作一团,求婚求财者耗尽他们家产,险些杀死他儿子,逼他妻子出嫁。他们的统帅阿伽门农更惨,一到家就被妻子和情人谋杀。那不仅是情杀,更是妻子要报阿伽门农为出征而杀女祭旗之仇。随后,阿伽门农之子又为父报仇而杀死母亲。战争带来的里里外外都是苦难。违反了宙斯“好客的天条”(Zeus’s Law),摧毁了人间的平安和睦。哪有荣光?哪有利益?有的只是哀鸿遍野,满目疮痍。
不要以为这反战的思想太现代。诺兰用强大的电影语汇已经把这思想表达得淋漓尽致。希腊人的屠城那么残酷,奥德修斯的历险那么仓皇,各位英雄的结果都那么凄凉。所以他对妻子道出时,才让我感到那么自然,那么必然。甚至到最后与求婚者的战斗也没有什么精彩的打斗,而是乱杀一气,奥德修斯自己也受了伤。好歹这是为了保家卫国,有些正义。但他已经从战争中醒悟,也不以胜利为荣。他把王位交给儿子,与妻子乘船去祭奠死难者亡灵。海上第一次呈现了美好的景象,他们驶向夕阳,象征着战乱的时代走向终结。奥德修斯说:“让那些承载战争与背叛的船只毁灭吧,把它们永远抛在身后,去追寻更美好的未来。”
电影并非尽善尽美。我觉得开始的背景交代太啰嗦。这么为人熟知的故事,简单几句,几个镜头就足够了。另外,角色选派,让一位黑人演海伦和她同胞姐姐,而且海伦脸上还有一道伤疤,以示区别吗?这当然不是为艺术,而是为政治,已经广为诟病。更可笑的是,竟然还有一位东方面孔的船员,因女妖的歌声而跳海身亡。非洲离希腊不远,美以稀为绝,还可以狡辩。三千多年前,让亚洲人跑到希腊当水手,如此照顾各民族平等,美国的政治正确真令人侧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