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梯受困遭骂“老棺材早点死”20分钟后猝死 赔23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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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陆媒《红星新闻》报导,判决书指出,事发当日上午9时51分,住在江西省南昌市一处社区的李男搭乘电梯下楼时突遇故障受困,他按压电梯内紧急求救钮却没人回应,只好透过邻居协助拨打物业电话并持续拍打梯门求救。物业人员于10时01分将李男救出,但双方随即爆发口角;过程中,物业人员竟对李男说出“老棺材早点死去”、“多关他一下”等羞辱性言语。

岂料,双方分开约20分钟后,李男走到社区棋牌室,突然当众倒地昏迷。救护人员获报赶抵现场急救,最终仍宣告不治,医院开立的死亡原因为“呼吸心跳骤停”。对此,家属认为,物业公司长期未落实电梯维护,事发时救助不及时且态度恶劣,急救过程中也无作为;而羞辱性言语刺激成为诱发李男心肌梗塞猝死的主因。因此家属一状告上法院,主张物业公司应承担30%赔偿责任,索赔人民币24.8万元。

然而,物业公司辩称,李男受困电梯时物业人员始终耐心劝导,是他自身情绪激动且言语粗暴,脱困后双方发生争执,客服主管在旁劝阻,还陪同其前往棋牌室。物业公司强调,李男自身患有心脏疾病,应负起自我健康管理责任,争执并非死亡直接原因,不应承担主要赔偿责任。

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审理后指出,物业公司存在多项明显过错。首先,物业公司对社区电梯负有安全保障与日常维护职责,事发时电梯故障且报警钮失灵,直接引发受困者焦虑情绪。其次,物业人员在处理应变时未给予心理抚慰,脱困后更恶语相向激化矛盾,未能妥善履行管理义务。

法院综合评估后认定,物业公司的过失为诱发李男猝死的原因之一,应对损害结果承担相应责任。最终,法院酌定物业公司应承担30%的赔偿责任,判物业公司须赔偿死者家属各项损失,总计人民币23.5万元,全案仍可依法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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