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松戮杀潘金莲,为何“扯开胸脯衣裳 ”?

青鱼儿儿 · 经八阕原文

《水浒传》中施耐庵不仅描写了108个人物形象,而且将各种配角都描述的淋淋尽致,同时每个形象不仅各有特色,而且又栩栩如生,足见他的文字功底。

这里面很多人物形象都是走访宋末明初各个地方民间传闻之言,结合作者自己的文化功底而成的,每一个人物画像都值得我们去仔细品味。

林冲:隐忍退让、重情重义

渲染手段:用了“结仇高衙内、误入白虎堂、棒打洪教头、风雪山神庙”等故事情节来刻画;

鲁智深:嫉恶如仇,率性而为

渲染手段:“倒拔垂杨柳,拳打镇关西,大闹野猪林”等故事来特写。

武松:性格刚烈、快意恩仇

渲染手段:用了“景阳冈打虎、斗杀西门庆、醉打蒋门神、血溅鸳鸯楼”等故事来衬托。

鸳鸯楼景阳冈旅游区-武松打虎处古碑

其实林冲是历史上真实存在的人物,与卢俊义、史文恭、岳飞都是周侗的弟子,所以完全可以根据现实人物活动来写实。

但武松不同,虽然历史上是有这么一个人物,但与施耐庵描述的不一致,我们来看看相关史书怎么记载的:

《浙江通志》记载:武松本是一个在杭州卖艺的流浪汉,当时的杭州知府高权看到武松武艺出众,便让他到巡府当差,不久后受任都头。后来高权因得罪权贵而被罢官,武松也被赶出了衙门。

继任杭州知府的叫蔡鋆,是当朝权臣蔡京的儿子。在其任职期间,虐政殃民,百姓怨声载道,背地里都叫他“蔡虎”。武松有一次来到蔡府前,将刚出门的“蔡虎”数刀捅死。因寡不敌众,当场被捕,后死于狱中。

杭州百姓,为感其除“虎”,自发将武松葬于西泠桥畔。

真实历史中的武松也就这一段记载,施耐庵借用了打虎这一情节,只是改成打死真的猛虎。

而斗杀西门庆、醉打蒋门神、血溅鸳鸯楼等故事,都是作者自己加上去的,为的就是烘托武松的形象。

施耐庵在描述武松这个人物时,把握的细节是非常到位,一字一句都值得仔细回味,每一个字都有不同的深意,比如下面的:“武松杀潘金莲”的故事情节:

原著描述:“说时迟那时快,那妇人见势不好,却待要叫,被武松脑揪倒来,两只脚踏住她两只胳膊,扯开胸脯衣裳。把尖刀去胸前只一剜……”

我们来仔细分析一下:武松杀潘金莲时,有一个动作值得注意:“两只脚踏住她两只胳膊,扯开胸脯衣裳……”武功盖世的武松杀一个女人,何必弄的这么复杂?而且“扯开胸脯衣裳”容易让读者产生别的联想,与不近女色的武松形成了强烈的反差,不免让人想法翩翩,思绪万千。

很多人认为:认为武松扯开潘金莲的衣服,是为了好解剖其胸,来看看是否是黑心肝。

也有很多人认为:武松看到潘金莲里面穿着红衣服,所以要扯开潘金莲的衣服,更为了证明潘金莲出轨杀夫。

其实,这一段描写,是作者故意设计的,其画面设计精巧、严丝入缝。

唐宋时期的法律规定:根据犯罪人的主观意图区分了“六杀”,即“谋杀”、“故杀”、“斗杀”、“误杀”、“戏杀”、“过失杀”。其中谋杀和故杀要处以斩刑,但“斗杀”、“误杀”、“戏杀”、“过失杀”会罪减一等至二等,起码不用偿命。

按照施耐庵的意图,是想将武松设计成“斗杀”,也就是在斗殴中因过于激愤而失手将人杀死。

而且武松是当时阳谷县的步兵都头,相当于现在的公安局长或者是刑警队长,是一个名副其实的政法战线中的一员,肯定是懂法的,应该是一个法制咖。

我们可以想象这样的画面:武松为了给武大郎报仇,在祭奠武大郎时,与嫂子潘金莲发生争吵,西门庆上来帮忙,三人间相互撕扯,发生了斗殴。

这里的“撕扯衣服”,案发现场也有街坊四邻相互佐证,人证物证都有,所以能够构成一个“斗杀”的证据。

而且描写杀西门庆的时候,也一直统称为“斗杀西门庆”,意也如此。

连杀两命后,武松去阳谷县县衙自首。因是“斗杀”,且又有自首情节,处罚会相对较轻。案子移交到东平府审判,东平府府尹怜觉得武松是个忠勇有义的汉子,便依法从轻处罚,判了个刺配孟州。

如果一刀问斩或者收监关押了,也就没有后面的许多那些事了。

这就是施耐庵为了后面的故事做铺垫,所以我们可以看出作者的用心良苦。

作者每一个人物细节都把握的非常精确,不愧是历史名著。

你觉得武松为啥要扯开潘金莲的衣服,说说你的高见。

来源:青鱼儿儿(经八阕转载) · 查看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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