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美国斩杀线”看一种危险的认知方式龙套博客
每当我在国内平台写关于美国生活的文章时,总有人在我评论区下面问我斩杀线真假的问题。
有人让我回国捡金子,有人诅咒我死都不知道怎么死的,有人讥我“意林”风。可见最热衷讨论美国的,总是中国人最多。
尤其是牢a 的斩杀线一出,同胞们更关心美国了。搞得我开始讨厌牢a这个精神病。
水木丁也写过一篇文章评价牢a,说牢a是那种“身边即世界的思维方式”,他把自己眼睛看到的加以普遍化,当然这是多数人的通病。
我对水木丁的这个评价很认同,所以关键在于,牢a 这个人本身如何,然后才能进一步判断他的话能不能信。
牢a从对街头流浪汉的采访调查中,再加上某些数据,发明了斩杀线。直接概括了美国。于是他大火了,估计他能凭流量至少赚套国内二线城市的别墅。
我个人认为,从人性的角度出发,人类总是不愿直面自己的丑恶。美国的街头流浪汉是牢a的基本研究对象。
但是,我不太相信会有流浪汉愿意直接承认自己有懒惰、吸毒、酗酒、赌博等等恶习,然后他们是因为这些恶习才走到今天这一步的。
大多数人会选择把自己的不幸归结为各种意外,生病,失业,失恋和被迫害等。
当然不可否认,沦为街头流浪汉的人当中,一定有很多人并非因为自身的错误,而是集结了人类的各种不幸。
问题在于 牢a,他“真诚地”全信了,并通过其他一些见闻达成了逻辑自洽。
然后他把这种“真诚”和“伟大的信任”传达给我们。当然,我们也很真诚地认真讨论了,并且也信了。天哪,要是那么多人都这么容易信了,那我可要回国同这些人推销保健品了。
我觉得牢a是个奇人。 无论是他这个人,还是他说的话,办的事都很稀奇。
首先是他的关注点很阴暗、很罪恶、很有卖点。
关怀和了解世界上那些挣扎在苦难中的底层人民,若是如此,那我们就不能否认他这种崇高。大家觉得他是天生有人文情怀,惜老怜贫?还是故意找噱头呢?
很多留学生到国外是苦读(想要准时毕业,读完书单里的英文资料就已经几乎占据所有时间了,毕竟那不是母语,读起来耗时),或是是吃喝玩(那种家庭的孩子,我不敢批判,也不关注)。
可牢a呢,到美国留学有那么多道路可供选择,快餐店,冷饮店,随便一个店,举个招牌在路边摇晃打广告也能赚到钱。
但他却选择扛尸,还专门住在犯罪高发区(那地方普通人白天都不敢去),这胆量和运气我只能想到那个命最硬的雷殿生了。
他住的地儿和他干的事,八字不够硬的都扛不住。
还有就是,他热衷于街头流浪汉打成一片。还动不动跑到酒吧去看看中国留女和陪读妈妈咋卖的。
咱就说他的兴趣点咋恁奇怪呢?其观察角度确实很刁钻,能常人之所不能。
犯罪高发区里生活,专门往死人多的地方钻,他能保住命,全身而退、还能赚一波流量,不得不说他天赋异禀。
所以呢,他听到看到的人和事或许都是真的。这个没人否认,美国新闻自己就天天嚷嚷,完全不遮掩,动不动就阶段性、切面式调查有多少流浪汉,这是民主党最热衷的一个点,另外,他们还热衷于报道非法移民的问题什么的。
我另外要谈的是牢a讨论的那些留女和陪读妈妈的事情。
尤其是关于她们毫无底线地用肉体取媚白男的说法。
一般能留学、能陪读的家庭条件在国内应当都不错,至少在国内过着有尊严、有体面的生活。
而美国既然有斩杀线,如牢a所说的,万一生病或是一时失业,就极大可能会沦为街头乞丐,沦为乞丐之后还极有可能变成实验品、变成尸块,这简直太糟糕了!这么糟糕的社会环境绝对是“祸在朝夕之间”,相当于地狱级别了吧?那为啥那么多人还汹涌而来呢?咋解释?牢a能否给个逻辑链?
这些留女和陪读妈妈居然放着国内好好的日子不过,一到美国就无原则无底线,淫荡异常,看到白男就想倒贴,这到底是什么情况?
难道是美国有什么致命病毒,只要她们一下飞机,致命病毒就开始疯狂在她们体内繁殖,使她们丧失了最基本的人性、尊严以及最基本的判断力?
在国内端庄体面、积极进取、力争上游的优秀女性,到了美国,却费尽心机通过倒贴白男等种种诡异行为,企图留在这所谓地狱级别的地方,这不对呀,这不合理啊,到底是道德的沦丧还是人性的扭曲???
牢a能否完成这方面的逻辑自洽??????我替他担心。
如果他有着崇高的人文关怀,可以免费去做义工,这个处处有,时时有。
如果他生活压力大,还可以去医院里做护工,赚得又多,还能帮助各种失能失智或是重病的人。
如果他真的关怀漂泊在外的中国女性同胞,即使接触不到中产知识女性、宝妈等,至少可以学某些女同胞练练在美国摆地摊,体验被罚款的美国摊贩的痛苦;或是去收银,多认识一些辛苦勤劳赚钱养家的亚裔女性同胞;也可以去领救济的地方,和那些排在流浪汉前头抢食物的大妈们多聊聊在美国的养老问题。。。。。
这些无疑都是更安全有效不赔命,又能展现社会关怀的方式 。
可他没有,他冒着生命的危险去了各种常人避之恐不及的地方,虽千万人,吾往矣!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
他专门去流浪汉聚集的地方,去捞尸,只和流浪汉交朋友,还租住在弹孔嵌满墙壁,不时有抢劫枪战发生的地方。
不仅如此,还去带有那种意味的酒吧,专门关注那里的女留学生和宝妈。他这种大无畏的献身精神,世间难有。唏嘘唏嘘。
就这样一个人,他说他看到的是世界的真相,他把他看到的用以概括美国的全部,你接受吗?
最近在看一个动物行为研究学的书,书中谈到蜱虫,这是一种极端节能和极端目的单一的吸血虫。它的一生的终极目的——只要一次成功吸血。它们附着在灌木或是草叶的边缘,在未等到触发条件之前,它们的代谢可以低到近于于零,它们可以2-3年完全不进食,多数可以等待8-10年,甚至更久,它们不动,不食,直到某一天感应到丁酸的气味和温度等,即刻附身吸血,繁殖,从而完成使命。
就在去年春末,我从自家狗狗的肛门口拔下一只吸饱了血的蜱虫,我猜在这个蜱虫的思维,狗应当是一种主体由大便组成的供血生物。
这或许可以类比一下牢a眼里所以为的美国。
蜱虫是一种高度目的性的生物,它的一生,要么被触发,要么一直等待,直到死亡。雅各布·冯·于克斯库尔(Jakob von Uexküll)有一个非常重要的针对环境世界的概念,他认为:每个生物,都只生活在“它能感知、并对它有意义的世界”里。从这个理念出发,对蜱虫来说,它的世界只有三件事:丁酸气味(哺乳动物皮脂)温度(37℃左右)毛发触感,除了这三样,世界不存在。于克斯屈尔也有类似的观念,即“每个生物都活在自己的‘世界’里,而不是同一个客观世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