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名是否只能改一次,多地回应澎湃新闻

5/3/2026

改名,可以改几次?

近期,四川省攀枝花市米易县的一名网友通过“问政四川”反映,孩子名字有谐音,易被起绰号,给小孩造成心理困扰。与家中长辈重名,影响学籍与日常使用,孩子长期自卑、不愿社交。其称,已备齐全部材料申请二次改名,但窗口以“只能改一次”为由不予通过。

米易县公安局就此答复称,经查,2026年2月到3月,该局民警已在现场以及电话向网友解释过为何不能进行二次更名,同时告知网友若孩子的名字像表述的与家中人名字重叠,请携带相关证明到米易县政务中心公安窗口,待核查符合改名条件后,民警会依法办理相关业务。

澎湃新闻注意到,米易县公安局今年3月在答复同一问题时提及,成年人原则上不允许变更姓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变更姓名:(一)父母离婚、再婚的未成年子女;(二)依法被收养或者收养关系变更的;(三)姓名或者姓名的谐音违背公序良俗的;(四)名字中含有冷僻字;(五)户口登记机关认定可以变更的其他情形。

米易县公安局表示,按照目前的户籍管理规定,当事人是未成年人,且已经申请了一次户籍姓名变更,目前当事人不符合申请变更姓名的条件,不能变更姓名,望理解。

姓名是一个人的社会标识,并同其社保账户、医保账户等众多权益事务密切相关。公开资料显示,近年来,多地公安机关已就“二次更名”作出说明或答复。

其中在今年4月8日,四川省泸州市古蔺县公安局就二次改名问题回复称,根据新修订的民法典和户籍管理的相关规定,每个公民有一次变更姓名的权利,但不得违背公序良俗,不能违背法律的有关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申请变更姓名不予受理:1.正在执行管制、缓刑、假释、保外就医、监外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等刑罚的;2.涉及未完结民事、刑事诉讼的;3.失信人在被执行期间或惩戒期间的;4.变更的名字中含有不规范汉字的;5.变更姓名可能影响其他公民、组织依法正常行使权利的;6.户口登记机关认定不可以变更的其他情形。

古蔺县公安局表示,经核实,网友反映的公安机关错误录入导致姓名不正确的情况不属实。经查询系统显示,网友于2004年申请变更过一次姓名。由于2004年网友未成年,故成年后可以再变更一次姓名,但需经过公安机关调查核实是否符合变更姓名的条件。

另外,陕西省渭南市公安局2025年3月发布的“政策问答”显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公民享有姓名更改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二条的规定,自然人可以决定、变更自己的姓名。

“不管是未满十八周岁的人,还是十八周岁以上的人,只要按照规定的程序,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都有权更改姓名。”渭南市公安局表示,规定里并没有明确限制改名的次数。从法律的角度来看,公民有权进行二次更名。但是实际操作中,公安部门会综合考虑申请人的实际情况和改名理由。如果申请理由不充分,或者频繁更改姓名,可能会遇到困难。

安徽省淮北市公安局2023年8月公开的一则答复介绍,来信网友于2021年将姓名从陈某男更改为陈某楠,现再次联系濉溪县公安局百善派出所,表示该名与单位同事重名,造成生活上不便。百善派出所在查找变更姓名档案记录后,发现其曾写过变更姓名不再反悔的保证书并签字按手印,同时认为与同事重名,但两人身份信息及长相完全不同,不能作为更改姓名的合理理由,故拒绝网友变更姓名的请求。后向治安大队咨询反映,认为若因为与同事同名,有矛盾纠纷或极大影响了自己的生活,可以给予变更。更正姓名是每个公民的权利,只要是正当要求、理由充分,不违反户口管理规定,可以更正。根据《安徽省户政工作管理规范》 第四十一条 〔姓名变更程序〕公民申请变更姓名的,应当提供变更理由和相关证明材料,经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调查核实,报县级公安机关审核批准后办理。

在安徽省六安市,有网友以名字中的“秀秀”谐音“羞羞”遭嘲笑为由,提出二次更名。

六安市公安局裕安分局方面答复称,根据查询常住人口信息管理系统及狮子岗派出所户籍档案,网友于2021年8月份才申请的姓名变更,并在申请书及承诺书上保证今后不再更改姓名。因此该网友于2022年1月6日到狮子岗派出所再次申报更改姓名时,派出所未受理。现因网友以“秀秀”谐音“羞羞”,强烈要求更改姓名,经请示市局,可提供书面申请和相关证明材料到狮子岗派出所申请办理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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