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天凤案又曝猛料
蔡天凤案审到第19天,控方在庭上亮出一张8700块的购物收据。 收据上写着:一台意大利产绞肉机、一个 14 寸汤煲、一块 15 寸圆砧板、一个 11 寸炸筛。 买东西的人是个六旬白发男,身边还跟着个年轻男的。
这单买卖本来平平无奇,直到店员想起来,那个人还问了一句:有没有能把骨头也打碎的机器? 听说要三万多,他们嫌贵,没买,走了。 十几天后,大埔龙尾村一间村屋的冰箱里,警方找到了蔡天凤的残肢。
按法官批准,这名女店员以 A 代称出庭,理由是担心人身安全。 她在这家厨具店干了快 20 年,店在油麻地上海街,专做餐厅生意的商用厨具。 她回忆,2023 年 2 月 8 日,店里进来一个白头发的六旬男人,一米七上下,进门就指名要绞肉机。
店员介绍了几款陈列品,他选中意大利产的,比普通货贵两三千,店员说这款胜在 "绞得碎、力道足"。 除了机器,他还配了 14 寸汤煲、15 寸圆砧板、11 寸炸筛。收据开 9153 元,店里给了折扣,实收 8700。
真正让店员印象深的,是后面进来的那个年轻男的,帮着把机器搬上车。 白发男顺口问她:有没有碎骨机?她拿来食物处理器的单张,对方问能不能连骨头一起碎。 但一听价格,竟然要3万5,两人都说太贵,转身走了。
如果不知道后来发生了什么,这就是普通的一天,一个普通男人给家里添置厨具。 可把时间线摆出来,味儿就不对了。 2月初,控方指邝球租下大埔龙尾村一间偏僻村屋,开案陈词称时间在案发前约 16 天。 2月8日,油麻地买绞肉机、汤煲、砧板、炸筛。
2 月 21 日,蔡天凤去接与前夫所生女儿的路上失踪。 2 月 24 日,警方在龙尾村村屋发现人体残肢,屋里还有绞肉机、电锯等工具。 控方认为,这些不是厨具,是一套计划。
一个人要是真起了杀心又彻底丧失理智,他不会在花完 8700 之后,因为 3.5 万犹豫。他会照单全收。 可他没有,他当场算了一笔账。这说明什么?说明买绞肉机在他心里是 "必要支出",碎骨机是 "可以省的成本"。
一个在谋划分尸的人,还在一笔一笔抠成本,这种冷静,比暴怒可怕得多。 有人可能会反驳:嫌贵恰恰证明没预谋,真有计划早就买了。但我不这么看。 临时起意的人,不会提前半个月去租一间偏僻村屋,更不会成套地买煲、买砧板、买炸筛。 工具可以一样一样攒,但 "提前租屋+成套采购+时间点对得上",三样凑齐,就很难再用巧合解释。
我认为,辩方接下来大概率会说:绞肉机是合法商品,买厨具不犯法。 这话没毛病,而它恰恰是整件事里最让人不安的地方。 租屋合法、买机器合法、连问碎骨机都合法 —— 所有零件都是合法的。 可当这些东西在 2 月 21 日晚上全部出现在同一间村屋里,合法性就撑不起 "巧合" 了。
法律讲证据,证据讲链条,控方现在做的,就是把这些一件件合法的小事,串成一条指向犯罪的链。 这也意味着,这场仗不会靠某个惊天细节决出胜负,靠的是链条严不严。
这个案子审到今天,最让人难受的其实不是血腥,是那种 "日常感"。 买厨具、租村屋、问价格,每一步都像在过普通日子,直到那句话冒出来:能不能把骨头也打碎。
我认为,真正需要警惕的,不是某一个人失控,而是把罪恶拆成一个个 "合法小步骤" 的耐心。 法律最终会给一个答案,但在那之前,这张 8700 块的收据,已经替那间村屋里的真相,做了最刺眼的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