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这么狂野的历史出现
江西新淦县有个富户,叫胡制机。
这个胡制机,非常有钱,良田千顷是家财万贯,那日子过得老好了。
(富甲一方 胡制机)
但是呢,美中不足的是,胡制机一直没有子嗣,没有后代。
为了延续香火,胡制机收养了一个儿子,这孩子本来姓张,被收养之后改名胡颐孙。
这胡颐孙啊,被胡制机视如己出,精心抚养长大,是读书学文化,培养的非常好,您说好到什么程度?胡颐孙长大之后竟走了仕途,他进入官场,官还越做越大,几年后当上了江西宣慰使,还遥授参知政事。
元朝在地方设立了行省,行省下面是路,但是呢,这行省太大,路又太小,于是朝廷又在行省和路中间设置了宣慰司这个单位,作为承上启下的派出机构,宣慰使就是这个单位的一把手。
至于遥授参知政事,就是朝廷从中央给你设置这么一个职务,你不用去上班,但挂名,待遇档次都涨。
尽管这只是一个虚衔,但品级是真的,有从二品。
您说,这胡颐孙是不是出人头地,当了大官了。
咱们说无巧不成书,这胡制机收养胡颐孙之后呢,没过多长时间,他就老年得子,有了一个亲生的儿子, 这个儿子长大之后也做了官,做到地方总管,因为史书没有记载他的真实姓名,因此我们叫他胡总管。
他这总管,级别在三品四品徘徊,主要管理一个“路”,也属于是一个行政单位的长官。
那在这样的情况下,胡制机的家里就出现了这么一个奇特的格局:
养子胡颐孙,是高官,而且手握大权,亲儿子胡总管,也是高官,虽然没胡颐孙高,但也是地方上响当当的人物,而且主要是他毕竟是亲生的,因此血脉最为纯正。
随着胡制机一天天老去,哥俩的矛盾开始显现出来。
您要说是穷人家庭还好说,也没什么可继承的,坏就坏在胡制机太有钱了,哥俩谁也不想要放过这个继承权。
在元代社会,或者说在古代社会,别说没有子嗣,就是有子嗣,再收养一个孩子也是很普遍的事情,朝廷虽然从礼法上不提倡异姓立嗣,但现实情况却是大量的收养关系已经是登记入籍,分产立契,朝廷也只能是默许,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所以胡制机家里的这个情况,最好的办法就是胡制机死后,亲儿子和养子均分财产,一人一半。
(心生毒计 胡颐孙)
我们无从得知胡总管愿不愿意,但胡颐孙肯定是不愿意的。
您想,本来他是一个孤儿,一无所有,就像中了彩票一样被大富翁收养,本来能独享宠爱,继承无数家财,结果半路杀出一个亲儿子,分走了养父对自己的疼爱不说,还要把原本都属于自己的财产拿走一半。
于是,本案发生了。
具体的发生时间已不可考,但推测是在公元1295年前后的某一天夜里。
这天晚上,胡颐孙找到张珪,王庭,罗铁三,熊瑞,谢贵先五人,持械闯入胡总管的住所,将胡总管残忍杀害。
将胡总管杀死之后,胡颐孙迅速掌握了胡家的房屋,田产,人口和财物,并把胡总管的死栽赃嫁祸给了别人。
至于这个别人是谁,那倒不重要,反正是无辜的人,和本案无关的人。
当然了,这毕竟是人命案,死的还不是普通人,大小是个总管,地方衙门是不可能不查的,但胡颐孙是谁,他是宣慰使兼参知政事,二品大员,他非常有手段,而在这诸多手段之中,他则选择了最简单的一种,那就是,花钱。
案发之后,胡颐孙迅速行动,花钱贿赂“郡县吏”,就是地方上凡是要过问此案的官员,他全都用钱打通,不仅如此,他还打好提前量,把中央的很多主持司法工作的官员都给贿赂了。
比如,地方上的衙门把案件审理完成,要上交到中央的中书省,中书省再进行复核审理,结果中书省的很多官员也被胡颐孙买通,在金钱的攻势下,这些官员明知道案子有疑点却视而不见,纷纷选择把案子压下。
就在胡颐孙以为,靠着自己在官场上的人脉和威望,靠着用钱给自己买来的安全,自己就能安然无恙的时候,一个变故发生了。
这个胡总管啊,生前有一个仆人,这仆人叫胡忠。
胡忠胡忠,人很忠诚,主子被杀,财产被夺,但真凶却逍遥法外,有冤情也送不出去,无处申诉,胡忠没有选择沉默或者退缩,自从胡总管死后,这个无人在意的小人物一直在告状,可以说江西地面上的衙门他都告遍了,但等来的不是不予受理,就是各种推诿踢皮球——
没办法,这些人都被胡颐孙腐蚀了,胡忠告不出去,
那胡忠放弃了么?
没有,他不仅没有放弃,他还越告越勇,他直接收拾行李,去元朝的大都(北京)去告状了。
家门远去,无依无靠是举目无亲,我们不能想象,胡忠经历了多少的冷眼,遭遇了多少的刁难,多少次被轰出门外,又有多少次被打散出去,在元大都凛冽的寒风中,胡忠又等待了多久。
这皇天不负有心人,终于,千回百转,千辛万苦之后,胡忠把状纸递上了大都的御史台。
御史台,就是当时元朝级别最高的监察机构。
御史台当时有一个很重要的特点,那就是它不受到中书省的节制,而可以直接向皇帝汇报工作。
胡颐孙千算万算,中书省他都贿赂了,但他没想到御史台这一茬,或者说他就算想到了御史台,他也没想到,自己的弟弟竟然有这么一个忠心的仆人。
(关于脱烈海牙的史料记载)
御史台接手本案之后,派出了一个叫脱烈海牙的御史来查案。
脱烈海牙是畏兀儿人,《元史》中用了四个字来评价他:
这是一个非常聪明,也非常有手段的人,案子一接手,他就把胡颐孙叫过来审了一次,胡颐孙就光速认罪,全都撂了。
因为本案就是如此的简单直接,只要正常审,用不了多麻烦,更用不了多长时间。
胡颐孙是认罪了,但本案的博弈却没有结束。
御史台是监察机构,案子审理清楚了,它还是要把卷宗移交到中书省,由中书省再做出最后的司法判决。
但是,该说不说这中书省收了钱是真办事,他们故意袒护胡颐孙,御史台把卷宗送到中书省,中书省也不处理,而是不声不响的把卷宗退了回来。
当时,御史台的长官是御史中丞董士选。
这个董士选更不是一般人,他出身藁城董氏,这是一个军功世家,董士选的父亲则叫董文炳,这个人更厉害,他父亲董文炳是元朝的开国功臣,董士选是功臣后代,因此他非常受到当时的元朝皇帝元成宗孛儿只斤·铁穆耳的信任。
那面对被退回的案件,董士选做出了一个十分关键的决定,他不再按照常规,走中书省的程序,而是使用御史台的特权,直接向皇帝汇报工作,他带着卷宗,马上就把本案捅到了成宗的面前。
在大德五年正月二十六日,成宗听取了董士选对此案的汇报,并且亲自作出裁决。
请注意,不是那种“依卿所奏”,“你看着办吧”的那种裁决,皇帝是一项一项的作出了决定。
胡颐孙,张珪是主谋,处死。
王庭,罗铁三,动手杀人,死刑。
熊瑞,谢贵先,协助杀人,流放三年。
并且成宗还有相配套的善后工作:
第一,胡颐孙的子孙,自此后恢复张姓,不许他们再继承胡制机的任何东西。
第二,胡颐孙夺走的财产,以及胡颐孙原本的财产,全部褫夺,由胡总管的妻儿取得。
甚至,成宗还搞了一个像模像样的复核:
他说朕审完之后,御史台和中书省的官员们要联合起来,再审理一遍,确认没有冤情之后执行。
至于那些贪赃枉法的官员,也许是有处理?作者没有查到史料,不能确定。
(元成宗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