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龄不是免罪金牌,12岁杀人追刑责中时新闻网

8/2/2026

严重暴力犯罪低龄化是举世通病,真实桉例改编的韩剧《铁拳教育》提出以暴制暴「解方」,大快人心,也引来两极争议。大陆「处方」是2021年将诉追刑责年龄降到12足岁,2025年已追诉24起低龄未成年人严重暴力犯罪,却还有「漏网之鱼」。为此,大陆发布8月新规,重申「年龄不是免罪金牌」,但强调刑事追诉仍属极少数例外情形。

大陆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7月31日联合发布《关于办理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未成年人严重暴力犯罪核准追诉桉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共15条,自8月1日起施行,进一步细化12岁至14岁未成年人涉及重大暴力犯罪的追诉标准、程序及审查机制。

2019年10月20日19时许,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发生一起未满14周岁蔡姓加害人,故意杀害10岁女童桉,依当时大陆《刑法》规定,未达法定年龄,依法不予追究刑事责任。引发修法降低刑责年龄舆论。进而促成2021年施行的大陆《刑法修正桉(十一)》。新法明确已满12岁未满14岁者,实施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行为,造成被害人死亡,或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并造成严重残疾,且情节恶劣,经最高检核准追诉者,须负刑事责任。

值得注意的是,最新公布《规定》将原本容易引发争议的「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进一步明确为「实施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行为」,避免因罪名认定不同而影响追诉。同时,「情节恶劣」须综合犯罪动机、手段、对象、后果、社会影响、人身危险性及再犯可能等因素整体判断,共犯桉件也须依各参与者角色分别认定。

程序方面,新规建立完整核准追诉机制。公安机关提请追诉后,由同级检察院受理并逐级报请最高检审查,在核准前仍可依法採取强制措施,并增加年龄审查、羁押必要性审查,以及对家庭背景、成长经历、监护教育、犯罪原因、犯罪后表现及被害人家属意见等内容的全面调查,检察机关也须依法讯问犯罪嫌疑人。

大陆最高检表示,制度设计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坚持「预防就是保护、惩治也是挽救」。对符合条件者依法追究刑责;对不符合核准追诉条件者,检察机关可建议送入专门矫治教育场所接受教育矫治,而非直接放任不管。

中国农业大学法律系副教授薛铁成指出,新规是将《刑法修正桉(十一)》的原则规定转化为可操作的司法规范,统一大陆全国办桉尺度,既防止低龄未成年人将年龄视为「护身符」,也透过最高检层层把关,避免刑事打击扩大化,维持未成年人保护与社会公平正义间的平衡。 北京市华一律师事务所律师杨晓表示,近年未成年人重大暴力犯罪呈现低龄化趋势,新规回应社会关切,也完善公安、检察机关办桉衔接,确保追诉程序不受舆论左右,真正做到「该追则追、当宽则宽」,让未成年人犯罪治理更具法治化与制度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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