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重心大转向,中共党校学者揭秘自由时报
中国1日起开始实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中央党校的民族学者表示,此举标志着北京当局的施政重心,已从处理具体的民族事务,转向民族同化。
据12日报道,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提供了一套架构。 分析人士指出,该法的设计旨在对抗西方意识形态影响,并为同化少数民族提供法定授权。
“北京日报”6日发表一篇关于该法案的文章,试图阐明中国民族政策的根本性转变。 文章指出:“该法的制定施行,意味着中国民族工作的重心,正从『事务性治理』转向以建设中华民族共同体为核心的『整体性治理』。”
中国1日起开始实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中央党校学者表示,此举标志着北京当局的施政重心,已从处理具体的民族事务,转向民族同化。 (法新社文件照)
这篇文章由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学者陈姗姗所撰写。 中央党校是中国高层官员的培训基地,也是国家主席习近平视为维持中共意识形态纯洁性关键的全国体系之一部分。
陈珊珊写道,“事务性治理”着重于具体民族事务与关系的管理和协调,共同体建设则强调国家与文化认同,以及共同价值观。
北京当局将民族问题视为维护中国领土完整、发展与稳定的基石。 文章提到,习近平曾要求党内在民族事务和少数民族地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这项自7月1日起生效的法律,旨在将民族事务与“总体国家安全观”连结,并强调爱国主义教育的作用。 该法还要求对破坏民族团结、分裂国家的人员和组织究责,对象甚至涵盖海外人员与组织。
此外,新法强调推广和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标准汉语),并警告任何阻碍其使用的人都将面临法律处罚。
近年来,中国的内蒙古自治区推出一系列具争议性的政策,例如在学校将核心科目的授课语言由蒙古语改为中文,同时也对蒙古族的文化与艺术表现实施更严格的规范。
北京当局则为其作法辩护,声称此举旨在维持少数民族认同保存与国家整合之间的平衡以确保稳定; 这一信息也在新的民族团结法中再次获得确认。
陈珊珊在文章中表示:“过去,民族融合工作较多依靠政策引导、行政推动、典型示范以及实践积累。”“如今中国将这一原则透过立法纳入制度,意味着它已从一项工作要求上升为法律规范。”“(该法)在实质上将民族工作的核心概念、基本原则与成功经验固定下来,使其不再主要仰赖特定地方政府的重视程度,或是特定时期的推动力度。”
根据陈珊珊的说法,新法要求中国加强各民族之间的联系,并建立共同的经济发展基础。
北京当局对待少数民族群体的作法,特别是生活在西藏、新疆与内蒙古等自治区的群体,一直受到国际社会的高度关注。 西方国家一再指控,中国对少数民族群体进行文化种族灭绝、强制同化、强制通婚,以及任意拘押,但北京当局对此类指控一概坚决否认。
欧洲议会4月通过一项决议,谴责中国的新民族团结法,称其“加剧了对少数民族认同的制度化打压与同化”。
被问及此事时,中国外交部发言人郭嘉昆3日表示,部分国家选择“恶意抹黑中国的民族政策,捏造并散布不实信息”,“中国政府始终致力于保护少数民族文化,并依法保障各民族使用和发展自身语言文字的权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