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人可能高估了期刊与作者之间的关系

三言两语话论文公众号 · 经八阕原文

最近,毛主编摊上大事了。某人听其他的某人或某些人说毛主编开口要200万,于是就义愤填膺拔刀相助,先是“客客气气”地威胁了一下毛主编 ,被拒后便撕开了彼此的“遮羞布”,振臂一呼号召全体看客抵制毛主编;不仅仅是抵制毛主编,而且还要抵制毛主编任职的现期刊以及今后毛主编可能任职的其他期刊。当毛主编任职的现期刊所在的出版社没有如某人所愿 (声明) 之后,某人又准备再次号召全体看客把集体抵制的范围扩大到了一个掌握着数千种学术期刊的大型出版集团。

在这件事情上,我是一个“旁人”。我不知道那个出版集团会不会“鸟”某人 (特别声明:“鸟”这个字是我刚刚从另一篇公众号文章上学来的,具体指代什么我不清楚),因为出版集团也好、出版社也好、甚至一本期刊也好,他们愿意“鸟”谁或者不愿意“鸟”谁是由他们自己根据自己的利益需求而自主决定的,与旁人无关。我也不知道看客们会不会如某人所愿集体抵制那个出版集团,因为看客中那些需要在期刊上发表文章的人愿意“抵制”哪本期刊或者不愿意“抵制”哪本期刊也是由看客自己根据自己的利益需求而自主决定的,同样与旁人无关。 (顺便猜测一下,那个出版集团大概率是不会“鸟”某人的,因为任何一个部门的领导都不敢担保自己众多的下属中会不会出现一两个败类,出版集团的领导不敢,大学的校长同样不敢。)

在我看来,无论是那个“某人”还是众多的看客,在“毛主编”这件事情上可能都高估了期刊与作者之间那种“若即若离时敌时友分久必合合久必分”的特殊关系:期刊与作者之间谁也奈何不了谁,谁也不会因为对方的愤然离去而悲痛欲绝,谁也不会因为对方的秋波暗送而迷失心智。这是因为任何人心里都清楚但不能点破一个残酷的事实:人为财死鸟为食亡。办期刊的目的首先是做生意,其次才是交流学术;写论文的目的首先是求生存挣名利,其次才是交流学术。做不了生意赚不到钱的期刊谁都不会去办,出不了名挣不到利于生存无益的论文只有极少数衣食无忧的人才会去写。所以,期刊会千方百计地选择出能够让期刊卖出去换钱的论文,而作者也会千方百计把论文投给那些能够让自己或出名或得利或能够让自己继续生存下去的期刊。每一本期刊和每一个作者都无时不在寻找着自己最佳的搭档。而在这个目的性极强的“双向奔赴”过程中,期刊和作者首先想到的都应该是与自身利益紧密捆绑的声誉,双方都会根据各自自己的判断做出相应的回应,根本无需“号召”。至少,当某一方的所作所为为另一方所不齿时,另一方大可“挥一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如果在这个时候另一方还强行要求对方一定要说出个子丑寅卯来,就显得有那么点“如怨如慕”的感觉了。 当然,这并不等于说这个社会对期刊和作者都没有任何约束。期刊做了出格的事情会失去作者,作者做了出格的事情同样会失去期刊,这本身就是一种无形的约束。所以,期刊也好作者也好,在大多数情况下都会自觉地最大限度地约束自己的行为。而如果真的出现了倒反天罡的事情且涉及到了有确凿证据的学术不端,期刊或作者都会受到各自的上级部门的相应惩罚 (尽管惩罚有时候只是“图片误用”或者“毫不知情”);而如果倒反天罡的事情被确凿证据证实违法,则期刊或作者自然会接受相应的法律制裁。

在汉语语境中,“毛主编”这个事件因为出现了“200万”这个扎眼的词汇而不再仅仅是“学术不端”,而是涉及到了严重的“行贿受贿”违法嫌疑。从目前已经公开的信息看,事件背后的可能真相肯定不止一个,它可能是“犯罪”、“犯罪未遂”、“涉嫌犯罪”,抑或也可能是“诽谤”。至于最终是什么,只能是法律说了算。因此,这个事件不可能通过调和期刊与作者关系这种方式解决,当然也不可能由一个“某人”或者一个出版社或出版集团肆意定性,更不可能通过一场轰轰烈烈的群众运动盖棺定论。 而从法律层面上说,出版社“鸟”了某人而出版集团还没决定是不是“鸟”某人这一点从某种意义上是依据了一句名言:“你有权保持沉默。如果你不保持沉默,那么你所说的一切都能够用作为你的呈堂证供”。而某人直接叫板出版社或出版集团这一点从某种意义上说则可能存在“凌驾于法律之上”之嫌。 真正的见义勇为应该是直接把证据呈交给警方,我真的很期待看到真正有说服力的证据,因为我很想知道一篇论文是不是真的能值200万。但是很遗憾,直到今天我还没听说有警察介入这件事情,莫非是有人曾经告诉过他说警方有问题而他也对此深信不疑 (纯属猜测,绝非指控)?抑或,某人是在等待对方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等待对方也在某一个场合发出一道熟悉的通牒:“要么收回所有言论,要么到法院起诉;如果不敢起诉,就说明你真的是诽谤”。当然,接下来的剧情大概率不会出现这样的结果。 最后还是要声明一下:本文纯属是在看热闹的过程中产生的一些“观间感”(注意不是“观后感”,因为短剧还没结束),不代表我要力挺事件的某一方。对于这部正在热播的短剧,不论剧中哪一方输了,我都很开心。

来源:三言两语话论文公众号(经八阕转载) · 查看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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