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奇凡,任云南省副省长、代省长

中新社 · 经八阕原文

2026年11月2日云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根据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提请: 决定任命刘奇凡为省人民政府副省长。 2026年11月2日云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的有关规定,省人大常委会决定: 刘奇凡代理省人民政府省长职务。

此前报道 10月24日消息,日前,中共中央批准:刘奇凡同志任云南省委委员、常委、副书记。云南省委决定:刘奇凡同志任云南省政府党组书记。 据公开简历,刘奇凡生于1967年4月,1984年进入厦门大学经济系政治经济学专业学习,1988年毕业后进入贵州省体改委工作。 1994年,刘奇凡调至贵州省政府办公厅,历任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综合处副处长等职。 2001年,刘奇凡调至贵州省委办公厅,历任秘书一处副处长、处长等职,2005年任贵州省委政研室副主任,2006年任贵州省委副秘书长,2011年明确为正厅级。其间,曾于2009年5月至2010年1月借调中央政策研究室党建研究局工作。 2012年,刘奇凡调任铜仁市委书记,3年后,于2015年4月任贵州省委秘书长,2016年1月任贵州省委常委、秘书长。 2016年10月,刘奇凡调任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常委、纪委书记,2018年同时担任内蒙古自治区监委主任。 2021年11月,刘奇凡出任辽宁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 2023年12月,刘奇凡跨省出任青海省委副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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