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夫妻捐房救助病童,遭遇天价税收

CTWANT · 经八阕原文

上海一对省吃俭用的老夫妻生前捐款逾500万人民币,并立遗嘱将剩馀房产与存款全数捐出,救助贫困心脏病童。然而,由于现行不动产登记与税务规定,房屋过户后恐面临高达七成的税费,导致善款面临大幅缩水困境。专家呼吁相关单位正视公益初衷,研议明确操作细则,让爱心不受阻碍。 中国上海一对老夫妻省吃俭用一辈子,生前累计捐出超过人民币500万元,还立下遗嘱,决定将剩馀存款与房产全数投入公益,帮助经济困难的先天性心脏病童。 没想到,这份善意却卡在房屋过户与税务问题。当地慈善团体过去曾遇过类似情况,一套价值人民币650万元的房屋,出售时竟面临高达人民币450万至460万元的税费,几乎吃掉七成房价,引发外界关注。 根据大陆的《新闻坊》报道,这对住在上海徐汇区的夫妻杜英荣、陆苏英,平日生活相当节俭。当地长桥街道展出的遗物,包括一只搪瓷杯、3支老旧手机,以及书籍和手写笔记,记录两人朴实的一生。夫妻俩长期投入公益,生前累计捐款超过人民币500万元,希望将积蓄用来帮助需要援助的人。 2018年,两人订立公证遗嘱,决定过世后将名下剩馀存款与房屋全部捐出,专门救助家境困难的先天性心脏病童,并指定上海市华侨事业发展基金会担任遗产受托人。为了确保遗愿能够落实,上海普陀区公证处事先协助设计“死后生效委托书”,希望由基金会在夫妻过世后直接代为出售房产,再将所得投入慈善用途。

上海一对老夫妻生前立下遗嘱,决定将存款及房产全数捐出,帮助经济困难的先天性心脏病童,却因房屋过户及税务规定,让公益捐赠陷入困境。(图/翻摄自新闻坊,下同)

上海杜英荣、陆苏英夫妻生前累计捐款超过人民币500万元,过世后仍希望将剩馀财产投入公益。

上海杜英荣、陆苏英夫妻生前累计捐款超过人民币500万元,过世后仍希望将剩馀财产投入公益。 夫妻俩分别于2018年及2025年离世,留下人民币100多万元存款,以及一间面积40多平方米、市值人民币300多万元的住宅。目前存款已提存至公证处,但房屋却迟迟无法出售,原因就在于现行不动产登记程序与后续税负。 上海徐汇区自然资源确权登记事务中心指出,依照相关规定,原屋主过世后,若要将房屋出售给第三人,必须先确认新的产权人,完成产权登记后,才能办理下一次移转。然而,一旦房屋先登记到基金会名下,再由基金会出售,就须依照企业相关税务规定课税,无法享有个人出售住宅的部分租税优惠,可能导致原本要用来救助病童的善款大幅缩水。 类似困境早在2014年就曾发生。当时上海市慈善基金会闵行区代表处接受一对老人遗赠的房屋,原本打算出售后成立助学专款,却在房产过户至基金会名下后,发现出售须负担土地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高额税费。该代表处专职副会长鲍运刚透露,房屋价值约人民币650万元,估算税费竟高达人民币450万至460万元,接近售价七成。 面对如此沉重的税负,基金会最后决定暂时保留房屋,改以出租方式取得租金,再将收入投入老人设立的慈善专项基金。虽然仍能延续捐赠者的心意,却无法按照原先规划,透过出售房产一次取得较大笔的公益资金。 对此,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民商法副教授李贝认为,关键在于厘清捐赠者的真实意思。如果老人只是授权基金会代为出售房屋,并非指定基金会继承房产,就值得重新检视是否必须先将房屋登记到基金会名下。他指出,若委托书明确约定,受托事项不因委托人死亡而失效,相关授权原则上可以在委托人过世后继续生效。 律师易非则呼吁,相关主管机关应正视捐赠者与基金会的公益初衷,研议更明确的实务操作细则,避免善款因产权登记程序及高额税负而难以发挥效益。至于杜英荣、陆苏英夫妻留下的房产,未来能否顺利出售并用于救助病童,仍有待相关单位寻求解决方式。

来源:CTWANT(经八阕转载) · 查看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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