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在明不手下留情,尹锡悦必须处以极刑

凤凰网 · 经八阕原文

李在明一点不打算手下留情,犯下滔天大罪的尹锡悦,必须处以极刑。 在尹锡悦涉嫌“带头发动内乱案”的二审程序中,韩国负责调查“戒严事件”的特别检察组提请法院判处尹锡悦死刑。 这已经是检方第二次提出这一量刑建议。今年2月,韩国首尔中央地方法院一审认定尹锡悦内乱罪成立,但并没有接受特检组关于死刑的要求,而是判处尹锡悦无期徒刑。

韩国负责调查“戒严事件”的特别检察组提请法院判处尹锡悦死刑 如今,检方不服判决,再次要求顶格量刑,理由很直接:民选总统公然调动军事力量包围国会、砸窗强闯,直接踩踏了韩国几十年积累的宪政成果,“试图让历史倒退40年”。 对于一审的无期判决,特检组认为一审法院“把内乱的准备时间和目的认定得过于狭窄”,事实上这是一场有预谋的“国体颠覆”。因此,对于内乱头目,绝不能轻判,必须适用法定的最高极刑——死刑。 “让历史倒退40年”+“国体颠覆”——不得不说,这个帽子可扣得真大,估计尹锡悦自己都想不到,他还有这样的能量。 对此,尹锡悦团队则继续坚称这位前总统“无罪”。 他们声称,当年的紧急戒严并非政变,而是为了“唤醒国民”、制衡在野党控场造成的失控局面;戒严属于宪法赋予总统的紧急统治权,派出的军队也并未携带实弹,仅仅是“维持秩序”。尹锡悦在庭上甚至将戒严形容为一种“警告性、呼吁性的措施”。

尹锡悦声称,当年的紧急戒严并非政变,而是为了“唤醒国民” 说实话,尹锡悦这边也挺离谱的,军队调到国会就是为了“警告、呼吁、唤醒国民”?5100万韩国人还真轮不到你尹锡悦唤醒好吧。 而法院这边,一审判决是采取了一个折中的态度,他认定尹锡悦“有罪”,“内乱头目罪”的罪名成立。只是在量刑方面,法院没有按照特检组、或者说李在明那边的要求来,不给死刑,只给无期。 因此在我看来,尹锡悦这个内乱罪是没得跑了,二审乃至终审也救不回来了,关键就是一个度的问题。无期还是死刑,其实并不会真的特别影响到尹锡悦坐多久的牢,但会从根本上影响到他在后世的历史定位与评价。 想要理解这一点,我们首先需要知道一点,那就是韩国是一个名义上保留死刑、但实际上已经近30年不执行死刑的国家。 自1997年最后一次执行死刑以来,韩国司法系统在事实上形成了“死刑搁置”的隐形惯例。哪怕是罪大恶极的死刑犯,最终也只是在监狱中终老。

自1997年最后一次执行死刑以来,韩国司法系统在事实上形成了“死刑搁置”的隐形惯例 所以无论是否判死刑,尹锡悦大概率都不会真的上“断头台”,还没到那一步。问题在于死刑的这个“名分”,李在明一定要扣在尹锡悦头上。 这也是为什么特检组的态度异常坚决,甚至在庭上直接叫板这一惯例,明确宣称:“反对死刑的主要理由是防范误判,但本案证据确凿、绝无误判可能;韩国长期不执行死刑的惯例,绝不能成为不宣判极刑的理由。” 死刑的这个名分相当关键。放眼韩国现代史,被押上审判席的前总统不少,但真正被法院一审判处过死刑的,此前只有全斗焕一人。1996年,全斗焕因主导“双十二政变”和光州事件,被一审判处死刑。 尽管后来二审改判了无期,后来他获得了特赦,但一审被判处死刑的历史痕迹已经留下,他就是韩国现代史上数一数二的“历史罪人”。 而现在特检组要更进一步,如果二审改判死刑,那么从惯例来看,终审大概率会维持原判,那么也就是说,尹锡悦将会超越全斗焕,成为首个终审被判处死刑的韩国前总统,把“最高级别历史罪人”的印章死死盖在尹锡悦的头上,让他永世不得翻身。 说到这里,不得不感叹,李在明是真够狠的。跟“双十二政变”与光州事件相比,戒严事件连死人都没有,性质差太多了,结果审判结果却可能要比全斗焕还严重。

左翼的李在明阵营拥有了千载难逢的政治空间,可以无所顾忌地痛打落水狗 本质上,还是尹锡悦现在确实是一个软柿子,尽管目前韩国还有不少右翼保守派民众支持他,但右翼阵营高层绝大多数早就跟尹锡悦完成了切割。在传统保守派眼中,尹锡悦早已不是什么不可或缺的“精神领袖”,而是一个彻底拖垮党派支持率的政治负资产。 正因为右翼高层选择弃车保帅、坐视不理,左翼的李在明阵营才拥有了千载难逢的政治空间,可以无所顾忌地痛打落水狗,用极刑彻底斩断尹锡悦翻盘的所有希望——这不仅是一场司法上的顶格追责,更是一场趁热打铁、将昔日对手政治生命彻底钉死在历史耻辱柱上的“终极围剿”。

来源:凤凰网(经八阕转载) · 查看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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