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男盖ADU市府卡3年,提告索赔百万

世界日报 · 经八阕原文

南加州华人屋主指市府拖延ADU审批3年并加设关卡,造成逾100万元损失;二审法院认为他具索赔法律依据,案件可续审。

南加州一名华人屋主指控,派洛斯福德斯庄市府增加审批关卡,让他等了逾3年才拿到ADU许可,损失超过100万元。图为ADU示意图。(记者刘子为/摄影) 想在自家土地加盖一间附属住宅单元(ADU),如果申请迟迟下不来,多出的建筑费、利息只能自己吞?南加州一华人屋主指出,市府增加审批关卡,让他等了逾3年才拿到许可,损失超过100万元。他提告原遭法院驳回,如今上诉迎来转机,法院裁定索赔案可以继续。 不过,这次判决不代表屋主已获百万元赔偿。法院目前处理的是「他有法律依据向市府索赔」,延误责任及实际损失仍待后续审理。 根据判决书,案件发生在洛杉矶县派洛斯福德斯庄(Palos Verdes Estates)。屋主史威(Wei Shi,音译)于2020年申请兴建ADU,原本打算让这间小屋与主屋一起完工。他指出,市府要求增加多道审批程序,直到2023年才批准申请。 他在诉状中指出,市府要求他另外申请「附条件使用许可」(conditional use permit)、接受额外规画审查,还须取得派洛斯福德斯住宅协会(Palos Verdes Homes Association)建筑美学审查委员会(Art Jury)的批准。他并指出,一名市规画委员曾亲自游说邻居反对工程。 史威认为,他的ADU依法应走简化程序,市府不应另设这些关卡。工程一拖,花费也跟着增加。他主张,延误造成建筑费上涨、利息及设计专业费用增加,也让他无法如期使用房产,加上房产价值减损,估计损失超过100万元,因此于2024年10月提告市府。 市府的抗辩是,州政府推动ADU,是为增加住宅供给、缓解住房危机,并不是为保障个别屋主的投资,也没有在相关审批法规中明文规定延误赔偿。原审法院接受这项理由,判市府胜诉。 加州第二上诉法院则在10月23日推翻原判。法院认为,州法要求地方政府及时处理符合规定的ADU申请,直接受益者是屋主。这套制度的目的,是让屋主免受额外审批及繁重地方规定阻碍,不能因为法律同时要解决住房短缺,就否定对屋主的保障。 史威主张,市府没有依法及时处理申请,造成他的经济损失。上诉法院认为,他提出的诉讼理由足以让案件继续,不能在这个阶段就将他挡在法院门外。 据旧金山纪事报报导,史威从事房地产工作,目前ADU已建成。这项判决也让其他遭遇违法审批延误的ADU屋主,有向地方政府追讨损失的法律依据。史威的律师Jeffrey Lewis表示,地方政府不能再为新的住宅申请增设障碍。戴维斯加大(UC Davis)法学教授Christopher Elmendorf认为,影响可能延伸至其他依法须采简化审批程序的住宅开发案。 市府律师未立即回应纪事报的置评要求。市府仍可向加州最高法院寻求覆审,史威最终能否获赔、金额多少,目前尚无定论。 精华 FAQ Q1:这起ADU争议的核心是什么,屋主为何提告市府? 屋主指控市府把原本应简化审批的ADU申请,额外要求附条件使用许可、规画审查与美学审批,导致工程延宕3年并增加成本,因此提告求偿。 Q2:上诉法院这次的裁定,实际上代表什么意义? 法院并未直接判市府赔钱,而是认定屋主有法律依据主张索赔,不能在程序初期被驳回;至于延误责任与实际损失,仍要后续审理。 Q3:这项判决可能对其他住宅申请人产生什么影响? 判决可能让其他遭地方政府违法拖延简化审批的ADU屋主,有更明确的追讨损失依据,也可能影响其他依法应快速处理的住宅开发案。

来源:世界日报(经八阕转载) · 查看原文
Scroll for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