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朗普的学生签新政阴影下 中国人还要留美读博吗?

8/6/2026

众所周知,特朗普卷土重来后,对以中国为代表的全球留美学生发起了一场“饱和轰炸”:

——仅2025年就吊销8000余份世界各国学生签证;

——2025年9月发布报告《从博士生到解放军》,提议将原先一般认为针对国防七子和北邮的10043总统令大幅扩容,将与国防科工局共建的58所高校(包括清华、复旦等综合性顶尖高校)全部纳入赴美留学黑名单;

——今年7月17日,美国国土安全部发布了一条新规,取消沿用近50年的D/S学生居留政策(实际上还影响了部分博士后、访问学者和记者等,但限于笔者的自身阅历,本文仅讨论攻读学位的典型学生),正常国际学生在美国的学术生涯规划自由被大幅缩减。

7月31日,更是有新闻爆出,特朗普政府正在计划将刚被法院判决在H-1B工作签证上失效的“十万美元门槛”重新施加到毕业生一年实习(OPT)的申请上。

鉴于“OPT十万美元”新闻尚处于爆料阶段,发展尚不明朗,本文将参照“H-1B十万美元”成例对“OPT十万美元”进行简单分析,顺便结合政策已经清晰的“废除D/S”美国联邦公报和笔者自己去年在该政策初次提出时写的文章,简要分析特朗普这些所谓“欢迎60万中国留学生”、“给每个美国大学留学生发绿卡”政策的落实情况。

实际上,随着美国的暑假即将结束(美国学期制高校的秋学期通常在8月开学),笔者自己也进入了“毕业季”,面临着接下来是否要申请OPT实习、以及考虑是否要读博、在哪里继续读博的问题。这篇文章打算以笔者自己为引子、聊聊这些“川式”政策的意义和影响。

背景介绍:美国特殊的学生“签证/身份”政策

世界各国对前往本国求学获取学位的外籍学生,管理上通常采取“签证”(入境许可)和“居留许可”相分离的策略。我国发给境外留华学生的X-1签证、德国的D签、墨西哥“VdRTE”签证,以及加拿大的“大小签”(“大签”负责留加学生在加身份合法,“小签”负责允许入境)等均如此。

美国自从9·11事件后也实行SEVIS制度,政府授权具有一定资质、有专人(DSO)负责管理的学校招收留学生,“F-1/J-1签证”学生持签证入境到校报到后,学校DSO向政府报告学生开始上学,从而就为学生获取了名为“F-1/J-1身份”的美国合法身份。

然而,和其他国家不同,美国留学签证传统上有两个极大的政策特色。第一个,是“不限时长”的高度自由;而另一个,则是远超其他国家的“毕业生友好”:

这两个特色,前者对应刚被特朗普废除、9月15日即将生效的“D/S”,后者对应传闻特朗普准备用十万美元门槛实质封杀的(毕业后)“可选项目培训”(OPT)一年实习期

笔者去年的文章里已经从历史溯源视角讨论过D/S,但可能还不够清楚。在这里,为了进一步解释清晰,笔者以上面提到的四个国家作为对比例子:

持我国X-1签证的留华学生转换居留许可后,截止期与留华学生的毕业日期相同,转学、转专业、延期均需与学校共同向公安机关申请;

德国D签学生入境后转换的学习居留证有效期仅1-2年、到期需向政府再续,转学或跨专业大类转学(例如文转理)原则上只有一次机会;

加拿大的“大签”即“学习许可”截止期为毕业日期加90天,延期需向政府申请,2025年起转学也需在新学校录取后向政府单独申请;

墨西哥的VdRTE签证入境后转为“学生居留”身份,签证和身份都需要一年一续,其中身份作为“学生”的续期时间四年封顶。

可以看到,世界各国给予留学生“留”的无需额外审批的合法期限,要么绑定最初项目毕业、要么有一个执法机关可对照的具体日期。美国对于旅游、过境、公务、职业培训等非移民签证也遵循同样规则,在入境时授予一个具体日期(下左图)。

然而,美国自1970年代以来的政策是,留美F-1/J-1学生学者一旦成功入境,获得的合法居留期限就不是具体日期,而是一个“随身份有效”(Duration of Status)的标识符,即本文和笔者之前文章讨论过的“D/S”(下右图):

美国两种签证的入境章,第一行日期是入境时间。区别是,左图(B1/B2签证)第三行有一个明确的最迟离美日期,而右图(J-1签,发给博士后与访问学者)第三行没有限制(D/S)

此后,只要他或她的“F-1/J-1身份”有效,就可以一直合法呆在美国;即使签证过期或被吊销,也只导致他/她出美国后无法再(不申请新签证直接)返美。

那么,为什么说D/S政策提供了极大学术自由呢?

这是因为,美国的外国人身份审批机构本来拥有极大的自由裁量权、而且传统上滥用这种权力,使他们的审批结果飘忽不定、难以预测。然而,D/S政策将学生学者维持身份的审批权外包给了其所在学校的DSO——“指定学校官”:这帮人相当于我国高校的专职留学生辅导员,留学生想要延期、转学,只要DSO点点按钮,就能直接在后台转移或延长他们的身份,无需向政府汇报、解释、说明理由;由于没有政府审批环节,自然保证不会被政府的自由裁量权毙掉。

结果是,留美学术人员——尤其需要从事(出成果时间难以预定)原创学术工作的研究型硕士、博士博后和访问学者,在美期间获得了相当灵活、且有信心不被官僚手续破坏的“稳定身份预期”,可以相当安心地专注研究,成果期限只受自己所在的学校机构约束。

陈景润(左)和张益唐(右)人生经历与部分价值观截然不同,但他们在一举成名前,都曾因故获得了一段长达十余年、生活条件差但下限稳定,几乎不受俗务干扰的“闭死关”治学期。在我国当代顶尖高校快节奏的“非升即走”模式下,两人都必定会被淘汰掉

与D/S制度相比,OPT的历史渊源可以一直追溯到二战。

从笔者去年关于D/S文章中提到过的美国开始实施正规化签证制度(1910-20年代)直到珍珠港事件前,留美学生包括毕业生,被严禁在美工作取得现金,最多只能为房东打工换取食宿、或为学校打工换取减免学费。

这一时期,美国高校以现在我们对中国高校的标准来看,对全世界留学生可以说毫无正经吸引力,他们招收的留学生“主体成分”基本上是美国政府自己花钱在穷国赞助的关系户。以我国为例,梁实秋、罗家伦、胡适等人的美国研究生涯均以肄业、跑路或“蔡英文式毕业”告终;陈寅恪、朱湘等人在美期间,甚至未将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全部及格!

林徽因是这一代未获学位(只获得了美术学位)中国人中已知唯一完全满足毕业要求、纯粹被美国性别歧视坑了的人。以前网上好美化民国学界“留洋不重文凭”,但更现实的一种可能是,若严格按外方毕业标准,大多数“民国海归”都只是不同国学水平的方鸿渐

然而,美国卷入二战、及其带来的交通汇款断绝,迫使美国政府明确将滞留美国的外国人挣钱糊口的灰色行为合法化。1942年,美国司法部下令,外国学生和毕业生可直接工作,无需政府特批;1947年,这一惯例被用部门条例,固化为当时作为学校课程一部分的“实践培训”(PT)。今天“CPT/OPT”这两个奇怪的术语由此而来。

1953年,“实践培训”与学校脱钩,变成毕业生自由工作的缓冲期;1992年,老布什政府发布了今天文科生仍在使用的一年OPT实习规则,将其彻底规范化。为应对美国本土理工人才日渐衰败的状况,小布什和奥巴马上台后,分别将留美理工毕业生的OPT实习期延长到29和36个月,最终形成了今天特朗普想用“十万美元门槛”破坏的局面。

OPT不是签证,也不是一种独立的留美身份。在这段时期内,毕业生虽然早已远离学校从事工作、甚至可能已搬到其他州,但身份上仍然是F-1学生,他/她与美国政府通过原母校的“指定学校官”——DSO作为桥梁联系着。虽然OPT由美国政府最终审批,但传统上,审批者被认为没有自由裁量权,只要拿到了DSO推荐表、没有格式错误等就会默认批准,真正起作用的仍是原学校主管该毕业生的DSO,或者说母校的“自己人”。

与此同时,根据美国移民法第212(a)(9)(B)和(C)条规定,OPT期间的学生虽然全职找工作,但由于他们以D/S入境,没有明确的居留许可截止日期,因此即使他们SEVP违规、或超出了一年(理科生三年)上限,也不会自动成为非法移民。除非被告上法庭,否则美国一线执法官员通常无法抓他们——这是去年大规模吊销签证和当街抓人事件舆论闹得如此大的原因之一。

这个Reddit例子中,这名理工科毕业生连续错过了四次STEM OPT报告要求(理论上他已违规两年),但美国政府从未找过他任何麻烦,甚至他的F-1身份也未被实际取消

在这种情况下,毕业生在OPT期间获得了极大的自由。他们可以合法地自雇、零工资挂身份、工作与所学专业是否“对口”仅依赖自述;加上身份不会自动失效(充其量留下瑕疵),他们下一步无论打算在美国转换身份或继续发展,都有充足的考虑和缓冲时间。例如,即将迎来毕业的笔者,一旦OPT申请通过,可以有一年时间慢慢考虑要不要在美国继续读博士。

这种极度的“毕业后就业友好”——对后续“凭才能移民”到一个充满优质工作繁荣社会这种机会的友好,而不是所谓的高端科研能力之类虚文,构成了冷战以来、尤其本世纪以来,美国高校对绝大多数国际学生超越其他国家吸引力的真正的主要来源。

废除D/S新规和“OPT十万美元”的现实原因

D/S和OPT这两个政策特色,是美国除去其自身高等教育发展水平、学术环境和工作机会之外,相比其他任何国家,对外国留学生具有更高吸引力的决定性因素。

然而,为什么其他国家、包括加拿大等西方教育发达国家都不采用这种政策呢?

2026年8月2日,加拿大Portage社区学院商务管理专业通过非正规“择校”渠道招收的1500名印度毕业生抗议加拿大移民局拒绝为他们发放PGWP毕业工签

其实,稍想一下就会意识到,这两个政策依赖的“外包桥梁”——DSO及其权力,从制度设计上,是极不合理的。

如前所述,虽然留美学生身份可以被联邦政府直接掌握的更高级别后台决定覆盖(例如笔者刚入学时写过的去年3-4月鲁比奥一批人制造的骚乱),但DSO却是本校国际学生身份的“现管”,拥有对它们几乎完整的解释和调整权。问题是,DSO并不拿政府工资,而是美国学校雇员;他们拿学校的钱,学校拿谁的钱?主要是学生、及其贷款方和家长的钱;对一些州立大学和专做留学生意的语言班等,主要就是留学生自己交的高额学费。

这样的利益结构,天然意味着滋生学校学生联手制造“永久学籍”的腐败。

D/S政策的制定者假设,留美学生都是故乡贫困、白手起家,只要禁止他们作为学生获取收入,他们就不可能无限地在美国“只出不进”消费下去。然而,美国官吏们大大低估了亚非拉亲美家族势力的腐败程度。一个缺乏追求的二世祖留美学生,完全可以靠着家族资助,通过不断被DSO批准的转学、升学、“降学”(例如硕士毕业后改读本科甚至语言班)、尤其是学制延期,在美国境内合法“读书”数十年,实现“没有绿卡的永居”。

美国国土安全部今年7月17日发布的联邦公报列举了大量此类例子:

——1名留学生2008年4月21日开始参加一个预科语言班,从那时起在4个语言班和4个本科项目间不断转学至今。如果他顺利完成现在的课程,他将在留美18年后,于2027年8月获得一所水校的神学硕士学位。

——1名留学生2005年持F-1签证进入美国,2009年转学至一所学校,然后获得了该校DSO颁发的14次学业延期许可,使其身份一直延续到2020年美国疫情爆发。

——3名留美博士生从入学到项目结束(不知道是否拿到学位),耗时超过20年。

——5名在社区学院就读副学士(美国的专科,学制2年,留学生里通常是差生用作大三转学名校的跳板)的F-1学生身份超过5年;甚至有人在美国呆了10年仍未拿到副学士!

——总的来看,最初于2000-2010年间以F-1签证入境的百余万留美学生中,直到2025年4月6日,仍有2100余人保持着有效F-1身份。

客观地说,如果一个“小留”从美高开始(除极个别真正的天才“爬藤”外,笔者强烈不支持这种留学),本硕博全在美国、而且在此期间本人与父母始终未在美国定居,“合理”维持十几年F-1身份是确实可能的。

然而,对于下面这个例子,什么理由都无法挽救了:

——1991年,1名持F-1签证来到美国的女生进入了一所学制五年的舞蹈学校。自SEVIS系统于2003年生效起(至此学校批准学生延期后必须向美国政府报告)到2020年,这所舞蹈学校以她“需要更多时间”为理由批准了她17次延长学制,直到她2022年11月转学到一所英语语言班。2025年12月,她从该语言班结业,2026年1月19日转学到另一个语言班。

35年间,苏联解体、俄乌内战,塔利班经历了“初建-掌权-被美国推翻-赶走美军重占阿富汗”,家父家母从素不相识、相恋结婚,到白头相守把笔者拉扯大,而这位神奇的不知哪国女性一直维持着与笔者如今相同的留美学生身份。她现在的语言班将于2029年1月19日结业,届时,她虽从未获得绿卡,但已在美国“永居”了38年,见证了美国从全盛时代走向衰落的全过程!

为什么不直接纠这些个案呢?

原因有两条:

一、美国联邦政府的微观执法能力极其低下。

笔者去年的文章追溯了D/S政策的人文起源,并以钱学森同志的美国居留身份演变为例子,分析了该政策实行前美国留学生管理体系的混乱局面。实际上,直到钱老回国20年后的1974年12月,美国境内的总计22.2万名外国学生中,有9.3万人仍处于类似的“身份灰色地带”——未满足美政府“入境身份一年、随后向政府一年一续”审批要求的留美学生数高达总数的42%,这样大规模的普遍性违法显然不能怪学生,纯属移民局又爱滥权又自己菜。

实行全球独一无二的“D/S”居留制度,本质上是一种“小政府”价值观污染下,美国强大而(因本土低劣基础教育)不成比例地深度国际化的高等教育水平、与其(因联邦制分权)极其低下的政府内部治理能力之间,从“干成实事”出发,达成的一种相互妥协。

二、除有证据DSO直接受贿的情形外,上面这些行为通常并未违法,而是美国文化中常见的、对规则法条的精致利己主义恶意运用,本质上等于特朗普自己和其他高官们的合理避税。

特朗普不仅敢合理避税,还敢把意外泄露自己税表的美国国税局给告了

对于前面提到的“实践训练”,“恶意合规”的高发区并非OPT,而是主要发生在可反复“刷新”的“校园实践训练”——CPT上:“兼职CPT”每换一个硕士项目都可以“实习”工作,只需DSO授权即可,而且时间时长不限(只受校规限制)。

于是,只要不断刷那种允许入学第一天就CPT的硕士学位(硕士相比本科可以凭“研究生”名义少上甚至不上随堂课,又不像博士必须真研究),“入学”即可“兼职”工作,从而不靠父母或奖学金、以学生身份事实上在美长期务工,实现了古早意义上的“勤工俭学”:

长征时期支持了毛主席恢复领导地位的时任中央负责人洛甫(张闻天)一般以“留苏学生”身份出名。但他其实还曾在美国加州大学伯克利(UCB)以类似模式勤工俭学了几年

有些外国贫困家庭的励志孩子,能因此在美国攒下四五个硕士学位。虽然这会导致将来办理移民时被质疑,但如果他或她不打算移民美国、挣够了钱就跑掉,那么这完全是合规操作。

相比之下,OPT实习期对每级学位固定只有一年,并无明显的类似制度漏洞。即便如此,目前代管ICE的托德·莱昂斯5月12日宣称,他们通过实地考察等手段发现了1万起“潜在的”OPT欺诈案件,主要是空壳公司挂靠。

总的来说,随着本届政府中的科技MAGA被清洗,特朗普及其手下的几员传统白右大将已经认定,将“留美学生身份维护”的政府职能外包给DSO之类私人的路子走不通了。

正如之前的“国家收购英特尔股份”闹剧一样,美国共和党这帮极致的自由意志资本主义者,再次走上了“打右转弯灯向左走”、试图靠事实上“补社会主义的课”拯救美国的道路。

对“现存/潜在留美学生”圈外的人来说,美国的政策组合拳意味着什么?

2019年,美国政府问责局(GAO)发布了一份正式报告,指出了本文上一节涉及的若干问题。他们对国土安全部给出的建议是:编制欺诈风险概况,对那些向政府申请SEVP认证(招收留学生资质)的野鸡大学,利用大数据分析识别出其中潜在的诈骗者;加强对DSO的背景调查;对于现有的各高校DSO,对他们组织“识别学生欺诈”的培训。

然而,美国国土安全部最终发布的解决方案是:

——直接取消了D/S,改为和其他外国人一样的固定逗留期限;

——首次允许的入境逗留期限与学制相同,但每次入境时最长只给4年;

——学制超过4年、或因故需要延期者,须向移民局USCIS提交“延期申请”(EOS),除非自行出境后重新入境,从而重置期限。

此外,还发布了一些影响OPT/CPT实习的规则。排除目前尚未定论的“OPT十万美元”,其中对研究生最重要的一条,是禁止重复读平级学位、降级读学位或从学位学习退回语言班,从而有效地消灭了“第一天CPT”这类活动的“长居”价值。

如何看待这些新规?

以下只是笔者个人的看法,仅供读者参考:

美国的理工科博士教育(或者说所有专业博士教育)基本完蛋了。

笔者的一个好朋友是留美理工科敏感专业博士,对他的局面大致有一些了解和共情,因此斗胆越俎代庖写这么一段分析。

推测D/S新规对美国博士教育可能造成的两个主要影响:

a.最长4年、延期审批从DSO被移到美国国土安全部的部分。

攻博这件事就像踢世界杯,不是有刻苦、有天分、每天坚持吃海参,就一定能出线的。细节笔者也不懂,总之四年不够就是了——引一个数据,美国国家自然基金2019年统计的“理工科”(Samp;E)博士,直博(无硕士)毕业时间中位数为8.0年,直博硕博合并计算的中位数为6.8年。

因导师恶意刁难,在读博第八年(加上硕士在美第十年)、发表6篇论文后仍未获准开题,最终于2017年10月投海身故的北大空间物理系女生唐晓琳(左)的导师Saveez Saffarian

据笔者所知,目前绝大部分美国高校的博士正常学制都在四年以上。换言之,将来的留美博士生,除非运气极佳,在学术生涯内几乎必定触发一次延期申请和国土安全部审核。

在其他国家,延期申请无非是一道流程而已。但目前理工科博士的特殊风险在于,特朗普手下的史蒂芬·米勒等一伙外国人事务主管有强烈的、有意识地“把外国人都赶走”的执念。对于“理工科博士”这种自身“心虚”的人,每次“政府审批”都会引入一轮新的麦卡锡主义风险:您是否就读人工智能专业?您都就读敏感专业博士了,为什么还指望延期?(至于美国国务院为什么给您发了签证我不管)您去年都在推特上发“86 47”了,为什么还指望在美国申请OPT实习?(对的,现在申请OPT也要同时申请延期……交两份处理费)

笔者即使作为文科生也能想象,尖端研究顺利做到一大半、因为居留许可被拒绝而肄业,对一个有才华被美国高校STEM博士项目全奖录取的人,该是多么大的打击——尤其是在TA的硕士同学在国内高校发了一堆文章顺利毕业找到教职的时候!

可能不那么“敏感”的文科博士会不会好一些呢?

由于田野调查、档案调查和往往需要的第二外语学习等,美国文科博士学制本就普遍比理工科长2-3年以上,硕博生耗费8-9年毕业并非值得跳楼的事情。在D/S新规下这意味着,为了毕业一个博士,需要向国土安全部申请两次延期!

b.禁止退博转硕的部分。

新规出台前,笔者一直在纠结要不要读博的问题。毕竟,虽然选择读博会导致按现在的美国局势走向,笔者将来不要说实名写专栏、就连毕业前是否敢回国相亲(如果需要的话)都可能变成问题(笔者的本科母校去年秋季被列入了“扩大版”10043名单);但笔者的专业如果硕士离场,在当下最好的“对口”结局大概是B站UP主。

然而现在好了。新规下,研究生整个项目期间禁止换专业、禁止学历降级,凡在生效日后完成某一教育层级项目(如本科毕业)者,不得以F-1身份就读同级或更低层级的新项目(如再读一个本科或从研究生转读副学士)。

这对笔者无影响,但对理工科专业常见的本科直博研究生而言,意味着万一被认为不适合博士研究而劝退(在美国并不罕见),只能以最初的本科学历净身出户。“Master Out”——授予一个硕士“安慰奖”滚蛋的机会,变成美国公民博士生们的特权了。

谋杀章莹颖的凶手Brendt Christensen是伊利诺伊大学物理系的13级博士生(美国公民),因学术能力不胜任,在他作案27天前刚刚被劝退,获得硕士学位Master Out

讽刺的是,特朗普这批人,在给美国尖端科研注入极大不确定性、甚至可能亲手开启美国学术“希特勒时代”的同时,却对基础英语不过关的留美富二代、二世祖,保留了相当大的善意。

——新规虽然否认留校察看、停学、反复挂科需要重修构成“可接受的延期理由”,却保留了“医疗状况”这个最易被贿赂、若属实对美国GDP贡献也最大的口子;

——禁止“高转低”,意味着层次越低的留学,受政策影响越小;

——继续允许二年级后的本专科生转学(显然是社区大学游说出来的特供需求);

——补习英语的预科或语言班(ELT)学生,在语言班学习最长可达24个月!

笔者一个四级裸考618分、曾一寒假把一门二外突击到A1,在一所二流学校不过泯然众人的小透明实在想不明白,在有语言环境条件下需要两年学语言的人,还需要上什么大学。

那些国内为了赴美留学、报班训练女儿应付入室绑架的家长,还是省下这个钱吧。这种“培训”除了把姑娘带歪外,没有任何意义!

笔者以为,至少接下来几年,美本留学更大的风险是,由于研究生尤其博士、特别是敏感(尖端)专业STEM博士在新规“分流”下可能进一步趋于避险,新的国际生圈子从整体上,越来越可能成为部分M签(职教生)混子、毫无追求的社区学院二世祖和语言班流氓们最后的庇护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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