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去律师执业资格后 刘书庆在美出书谈人权案件

7/7/2026

大陆人权律师刘书庆的两卷本文集收录他近二十年围绕法治、人权案件、公共事件和政治伦理写下的文章。(志愿者提供)

大陆人权律师刘书庆的两卷本文集《“刺猬”念兹在兹的法治和政治伦理——一个人权律师举轻若重的拙思》近日在纽约出版。书中收录他近二十年围绕法治、人权案件、公共事件和政治伦理写下的文章。文集分上下两卷,内容涉及新公民运动、709案、庆安案件、雷洋案、郑州公民案、女权五姐妹案、疫情防控、计划生育、上访者、马三家和新疆事件等议题。

书中自述部分显示,刘书庆曾有多重身份,包括人权律师、公益律师、独立中文笔会会员和大学教师。他写到,自己最珍视的是人权律师这一身份,但早在2015年底就被实际剥夺律师执业权,因此现在更准确地说是“律师后”。

他本周二(7日)接受本台专访时说:“这个文集,汇集了我20年来自己觉得还算满意的作品,在一定意义上反映了我20年来的心路历程,这些文章主要是对公共政治的评论,几乎每篇都是在重述正常的政治伦理。”他还说,通过这些文章,可以看到中国大陆20年来政治气氛的嬗变,也可以看到“这个体制是如何一块块地完善了极权拼图,曾经遗漏的自由空隙几乎消失殆尽”。

2015年底,刘书庆的律师执业证被济南市司法局注销,实际失去执业资格。谈到此事,他在电话中告诉记者,自己的情况严格说来是“注销”,但当局也不可能再允许他执业。

他说:“没了律师证,如同武士失去佩剑,失去铠甲,但是没了证,也不全然都是坏事,它给了我一种超越性。”他还说,以前有证时,主要精力放在自己代理的个案上,写的文字也几乎都与个人有关;现在不同了,“我关注的主题更为宏大一些了,文字有了更多的思辨色彩,更大的穿透力”。

公共案件与709案

书中写到,刘书庆曾代理或参与许志永案、陈树庆案、姬来松案、女权五姐妹案,以及多起被控“寻衅滋事”的案件。他还提到,在709案中,王峭岭曾委托他代理其丈夫李和平律师,王秋实律师在被抓前也曾委托他,吴淦和王全璋案也与他有交集。

目前,刘书庆在山东齐鲁工业大学任教,回看这些公共案件,他对记者说:“作为躬身入局的人,我不想假装乐观地来给这些案件强行上价值,因为作为人权捍卫者,还是要实事求是。”他认为,这些案件虽曾引起国内外关注,但政府有足够手段控制案件外溢。回头看这些案件,更能看清民间力量的孱弱。至于它们能留下什么,取决于人们是否能韧性坚持,以及后来者能否接力。

本专访7月7日播发时,距离709案十一周年只有两天。2015年7月9日前后,中共公安系统在多地集中抓捕、传唤、约谈人权律师、法律助理及维权人士,涉及北京锋锐律师事务所及多地法律人,外界后来称之为“709案”或“709大抓捕”。

谈到709案,刘书庆说:“再过几天正好是709案十一周年了。在这个日子,我几乎很难心绪平静。”他认为,709案影响很大,“对人权律师的规训不是一次性完成的,而是持续进行的”。现在代理良心犯案件,律师甚至不太敢公开起诉书、辩护词和判决书。

公民行动与法治伦理

书中还记录了刘书庆参与的多项公民行动,包括反就业歧视、山东问题疫苗受害者索赔、李文亮医生去世后呼吁设立“全民说真话日”,以及围绕外国留学生财政补贴、权健案退赔机制、单身女性生育权等议题发起或参与行动。

谈到这些行动的意义,他说,自己是从公民不服从的角度看待这些行动。它们不是为了掀起一场政治飓风,也不奢望引起公民的集体行动。支撑这些倡议的,是“对不义的憎恶,对谎言的唾弃,对弱者的悲悯”。他认为,这种不服从的意义,就是哈维尔所说的“生活在真实中”。

书名中的“法治和政治伦理”,也是刘书庆多年来文章的核心线索。谈到两者关系,他说,政治伦理和法治有很多共通之处,但并不完全等同。政治伦理是“更为基础的关于权力与责任的伦理”,解决的是“你的权力来自于谁,就应该向谁负责,你的税收来自于谁,应该向谁负责”。法治更多强调对权力的制约,强调依法行政,“对于公民,法无明文禁止即可为,而对权力,则是法无授权不可为”。

关注中国公民社会的评论人士刘维认为,这部文集也是人权律师群体在公共空间被压缩后的民间档案。过去十多年,许多案件在中国大陆公共讨论中被删除、被降温或被重新定义,但律师、当事人和公共行动者留下的文字,仍然构成另一种民间记录。

谈到出版这两卷文集的初衷,刘书庆说:“这两册书,初衷主要还是给自己一个交代吧,20来年零零散散的思考、写作、知行合一的公民行动,在知天命之年,有一个阶段性总结的东西,聊以自慰。当然如果读者能从中看到中国人权捍卫者在愈发逼仄的环境下,仍然在坚守,有更多人关注这个群体,那当然是意外之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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