乾隆三十二年东台县治设置始末人民东方历史

4/29/2026

东台,这片黄海之滨的热土,承载着数千年的历史积淀。从建置沿革看,东台“自汉以来其沿革视乎海陵,自宋以后其沿革视乎泰州”。直至清代乾隆三十二年(1767),东台正式获批设置县治,开启了发展的全新篇章。

设县前夜:盐业兴邦与治理之困的双重交织

自西汉“煮海水为盐”以来,地处海滨的东台盐业生产日益兴盛,从唐宋的迅速崛起,到元明清的繁荣鼎盛,东台地区始终是全国海盐重要产区。盐业的兴旺,不仅为朝廷贡献了巨额赋税,更成为区域发展的核心引擎。

古代主要煎盐生产工具——盘铁。    图源:中国海盐博物馆

明代正德十五年(1520),泰州盐运分司署移驻东台场,管辖“淮南中十场”,东台自此成为区域盐政管理的中心。清代雍正元年(1723),设立东台水利同知衙门,管理串场各河水利、盐场词讼等事务,进一步强化了东台的区域管理职能。发达的盐业经济有力地带动了东台区域农业、手工业、运输业、商业的协同发展,促进了人口的积聚、市场的繁荣和城镇的建设。

图源:东台融媒

然而,繁华的背后也潜藏着治理的难题。当时的泰州东北境,“环列东台等十盐场,东西广二百九十余里,南北袤一百二十余里,周围绵亘八百里,统计村庄一千九百余处,幅员辽阔,烟户繁多”,更兼“一切刑钱事件,甲于他邑”,民事纠纷频繁,社会治安日趋复杂,泰州官府对这片区域的行政管理“实有鞭长莫及之势”,难以有效应对当地的各类事务。于是,从民间乡绅到地方官员,设置新县并分而治之的呼声日益高涨,成为亟待解决的重要议题。

乾隆三十二年:历经波折的建制突破

东台设县并非一帆风顺的顺势而为,而是历经数年争议、数度搁置的艰难推进。乾隆四年(1739),时任扬州知府高士钥便洞察到东台地区的治理困境,率先“有在东台设县分治之请”,但由于周边地方之争,“叠奉驳查,其事遂寝”,首次设县尝试遗憾搁浅。此后,东台水利同知沈元辉、泰州知州王镐分别于乾隆二十七年(1762)和三十一年(1766),以“地广难理”等为由力请设县,均被扬州知府以分县事繁、应当慎重为由而驳回,设县之事陷入“议分年久,因循未办”的停滞状态。

宫中档乾隆朝奏折

东台设县的转机和定局出现在乾隆三十二年(1767)。是年闰七月二十二日,两江总督高晋与江苏巡抚明德“因滨海地方繁剧,必须分县,方资治理”,联名向乾隆皇帝呈上《奏为繁剧要区恳请添设县治以资分理》的奏折,阐述设县的必要性:“查该州(泰州)之东台镇地方,离州城一百二十里,毗连何垛场,地广人稠,政繁事剧,为州东第一大镇,向设同知一员……惟是同知系属佐贰,并无地方之责……若将同知裁汰,改设知县,分疆管理,则滨海重地控制得宜,实于吏治、民生大有裨益……仰恳圣恩俯准将原设东台水利同知一员裁汰,即于东台地方改设知县一员,将附近村庄划疆分治”。

乾隆三十二年闰七月,高晋等奏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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