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东西不能转让,死了就作废新加坡万事通
很多在新加坡的打工人都会开玩笑说:在这里,很多事情都离不开一张证!找工作要EP、WP、SP,想长期留下来要冲PR,买组屋、省印花税,还得熬到公民……
但这些证,好歹还能努力、能排队、能慢慢熬。
可在新加坡,偏偏就有这么一张 “神证”:就算你是本地公民,就算你再有钱、再有门路,也根本拿不到!
它号称“人死就作废,不能转让不能继承,且永远不增发。”
新加坡街头特产:
面包夹冰淇淋
谢霆锋、泰国首相都吃过
摊主清一色为老人
很多第一次来新加坡的人,都会被街头一种“画风很复古”的冰淇淋吸引住。
没有精致的甜筒,也没有花里胡哨的摆盘,就是一块方方正正的冰淇淋,用长刀利索地切下来,再夹进两片彩虹面包里递给你。
图源:小红书/腰果花味冰淇淋
旁边通常是一辆小推车,一顶红蓝相间的大伞,还有一个动作慢悠悠却手法很熟练的老爷爷。
在乌节路这种地方逛街时,这样的画面几乎成了很多游客的“新加坡记忆”。
很多年前,谢霆锋在拍摄《十二道锋味》时来到新加坡,就专门跑到乌节路街头找这种冰淇淋,并赞不绝口。
泰国前首相达信也吃过。
不少外国游客最开始其实是抱着好奇心买一块:面包夹冰淇淋,这搭配真的靠谱吗?
结果往往是吃着吃着就开始研究第二个问题:为什么这些小车卖的东西都差不多?而且几乎清一色都是老爷爷在经营。
难道新加坡的年轻人们都瞧不上这门生意吗?
图源 小红书/玥不吃
街头小贩执照
最后一次发放是26年前
其实还真不是。
问题不在年轻人,而在一张很特别的执照:街头小贩执照(Street Hawking Licence),俗称OG执照。
在新加坡,如果你想推着这样一辆冰淇淋小车在街头做生意,并不是买辆车、进点货就能开张。你必须先拿到政府发放的街头小贩执照,而且这种执照数量非常有限。
根据新加坡国会最新公布的数据,过去10年里一共只发出了21张售卖街头冰淇淋的小贩执照,目前真正还在街头经营的只剩11人。
更关键的是,这种执照是“跟人走”的:只能属于持证人本人,不能转让,也不能传给子女。摊主一旦退休、不做了,或者去世,这张执照就会自动消失。
而且这些执照还分成两种:
早期的一种属于“全岛通行版”:可以在公共区域摆摊,比如很多游客在乌节路看到的冰淇淋小车,就是这种执照。
后来2000年发放的另一种“社区执照”则限制更严格,只能在摊主居住的市镇范围内摆摊,需要得到当地市镇理事会同意。
上述图源:carousel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