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会说谎,尸体不会最爱历史
一男一女被关在木笼里面,他们身着红色囚服,引颈笼外,望着前方熙熙攘攘的人群。
忽然,一位法国记者冲破人群跑到了男人面前,用手激动地比划着,并用汉语大喊:“无毒!无毒!”
这是光绪二年(1876 年)十二月初九,江南惊世冤案 “杨乃武与小白菜案” 的平反现场。
四年前,小白菜毕秀姑嫁给了豆腐店帮工葛品连。因居室狭小,小夫妻租住了举人杨乃武的房子。因毕秀姑人美心善又勤劳,杨氏一家跟毕秀姑关系逐渐密切。杨乃武见她聪明,有空也会教她写字读经。谁知谣言就这么传开了 —— 羊(杨)吃白菜。
第二年,葛品连不幸病死,葛的家人觉得死状有疑,到县衙门前喊冤。知县刘锡彤带着仵作沈祥前去验尸。
然而,这名仵作马马虎虎,将手指脚趾灰暗认作青紫色;口鼻血水流入耳内认作七孔流血;用未用皂角水擦洗过的银针探喉变色便认作服毒,以至最后 “尸格” 上填写 “服毒身死”。
此时,听信众多谣言的知县早已先入为主,认为葛品连之死肯定跟杨乃武和小白菜有关,于是将二人带回县衙,屈打成招。
▲杨乃武与小白菜屈打成招。图源:影视剧照
案件经过长达三年的拉锯,终于在北京海会寺再次开棺验尸。这次,由刑部仵作取出棺中骨骼,发现葛品连的骨头色泽皓白,牙齿、喉骨呈黄白色,都没有青黑受毒的痕迹,最后报称无毒。
杨乃武和小白菜终得沉冤昭雪。
这起震惊全国的冤案所揭露的是清朝地方官僚体系的腐败,而其中,作为官府办案的勘验前线人员 —— 仵作,少不了他的锅。可谓受冤也仵作,昭雪也仵作。
南宋法医学家宋慈在《洗冤集录》里说:“狱事莫重于大辟,大辟莫重于初情,初情莫重于检验。” 尸体勘验是办理刑事案件中非常重要的一环,唯有认真检验方能还原事实真相,公正判案。
元代徐元瑞在《吏学指南》里认为,“仵作” 这一称呼有担任活人与死人中介者的含义。哪里有命案,哪里就有仵作。
1975 年,湖北出土的睡虎地秦简《封诊式》,是一部成书于战国末年至秦始皇时期的 “刑侦书籍”。里面有这样一起案件。
某亭一位负责抓捕盗贼的人员来跟县令报告,辖地内发现有一人身亡,男子,无名。县令听罢,马上派遣令史前去勘验。勘验后,令史回书记录道:“与牢隶臣某即甲诊。男子死(尸)在某室南首,正偃。某头左角刃痏一所,北(背)二所,皆从(纵)头北(背),袤各四寸,相耎,广各一寸,皆臽中,类斧,脑角出皆血出,柀(被)污头北(背)及地,皆不可为广袤……”
尸检报告里提到的 “牢隶臣”,就是与令史一同前往现场对尸体进行勘验的人。
在古代,受鬼神思想影响,加上尸体视觉冲击较大,一般人都对尸体避之而不及。
因此,不得不为之的尸体接触只能落到地位低下的人头上 —— 牢隶臣。他们是在官府中负责脏活、苦活杂役的一种奴隶,男为臣,女为妾,合称 “隶臣妾”。他们可能是连坐受罚的罪犯家属,也可能是战场上受降的战俘。
不过,实际上,他们并不是勘验人员。根据他们的地位及技术水平推测,隶臣妾前往现场,应该主要是负责需要接触尸体的搬运、穿脱衣物、测量尺度等基础性工作,协助令史勘验尸体,并没有多少发表技术性见解的机会。当然,也不见得他们能发表什么见解。
尸检现场的主要负责人是令史。令史身兼多职,既要负责各种痕迹的勘验,还要负责拘捕案犯等,是刑事侦查的主要人员。
从这起案件的尸检报告可以看出,尽管当时还没有 “仵作” 的称呼,但早在先秦时期,命案的司法勘验中已经很重视尸检。
据学者考证,“仵作” 这一称呼大概定于五代时期。
由五代和凝父子撰写、成书于宋初的决狱案例集《疑狱集》,一件无头女尸案写到了 “仵作行人” 协助办案的经过:五代有一商人经商回家后,看到 “妻子” 被杀害,肢体仍在,却不见妻子的头颅,便悲伤地告诉了妻子的族人,娘家人转身把这事告上了官府。负责此案的官吏对这男人严刑拷打,男人竟然认了自己杀妻。府从事觉得不太对劲,认为案情有蹊跷,于是让人对这宗疑案覆查重审。
“令仵作行人各供今日来与人家安厝坟墓去处文状”,一一询问仵作们在替人殓葬时有无异常情况。其中,一名仵作讲道:“我替一豪绅举办丧事,他们只说了死的是一位奶妈。五更初在墙头抬过棺材,轻得里边仿佛没有东西……”
官府随即命人把坟地挖开,果然只找到了一个女子的头颅,与无头女尸相合。但经辨认,这并非商人之妻。
调查后才知道,原来是当地豪绅勾搭上了商人之妻,偷偷将她蓄养在家,但担心商人回来后找不到老婆要闹事,于是杀了奶妈当作无头女尸来替换,以掩人耳目。
在这起离奇案件的破获中,仵作功不可没。
这时的仵作,还不是官府中人,而是一种从事殓尸理葬的职业人。
隋唐时期,因商业发展,民间商业组织 “行会” 也随之发展起来。“仵作行” 便是其中之一。尸体素来为众人所忌讳,一些出身不好的人便以替人殓葬来维持生计,这些人逐渐抱团,形成了 “仵作行”。
到了五代时期,仵作平时是殓葬职业人,一旦发生了命案,官府会临时召唤他们协助办案,讲讲殓葬时有无异常。当仵作表现突出,他们就有可能被封为 “内仵作”,以示肯定。但与此同时,若他们工作马虎,有虚报、瞒报等违法行为,则会被逐出殓葬行业,连平时的饭碗也丢了。
随着经济发展,民间因利益纠纷所产生的命案逐渐增多。商品经济发达的宋元时期,尤其明显。
常年与尸体打交道的仵作,经验丰富,作为行会的一员,需应官府召唤,承担一定的官方职役。沈括的《梦溪笔谈》中,有一则资深仵作利用自己的经验协助官府办案的记录:太常博士李处厚在庐州梁县时,给斗殴死者验伤,尽管已经 “以糟胾(或)灰汤之类薄之”,都没有验出伤痕。身为博士居然搞不定这案子,着实让人有些头疼。这时,一位老翁求见,告诉他:“用崭新的红色油伞在太阳光下覆盖于尸体之上,再用水浇沃尸体,伤痕必定出现。”
李处厚依此办法,伤痕果然显现。从此以后,江淮一带再有类似的官司发生,都会用这个方法进行勘验。
提出此法的老翁,正是一名仵作。这种验尸方法,就是后世所称的 “红光验尸” 法。
▲沈括,北宋政治家、科学家。图源:网络
“红光验尸” 法在两百年后的一部司法检验巨著中有了更加详细的说明,从此成为官方认定的验尸方法之一。
这部著作便是被誉为 “法医学之父” 的南宋提点刑狱司宋慈所著的《洗冤集录》。1247 年,宋慈综合自己多年的办案经验和各家之说,编著成《洗冤集录》,希望达到 “一旦按此以施针砭,发无不中,则其洗冤泽物,当与起死回生同一功用矣” 的目的。此书一经刊行,就成为负责审理案件官员案头的必备之书。
尽管宋朝的仵作积累了大量的民间验尸经验,《洗冤集录》中亦有一些验尸方法是吸收老练仵作的经验而成,但官府对他们的任用仍十分谨慎。
“凡检验,不可信凭行人(仵作),须令将酒醋洗净,仔细检视”,
“须是躬亲诣尸首地头,监行人(仵作)检喝,免致出脱重伤处”……
宋慈要求验官必须亲自前往现场验尸,而此时的仵作则听从验官指挥,清洗尸体,在一同检验的过程中负责大声喝报检验结果给验官和在场人员听。检毕,需要在勘验文书末尾的 “仵作人” 处签名作保。
除了不尽信,对仵作的工作也严加约束,如 “初、复检官吏、行人(仵作)相见及漏露所验事状者,各杖一百”。仵作失职、渎职都会受到责罚。
▲大宋提刑官宋慈验尸。图源:影视剧照
虽然仵作已经成为宋元司法检验团体中的固定一员,但,他们从来都不是在编人员。
官府为何始终忌惮和防备仵作?因为,不是每个仵作都那么有职业操守。
多看几部明清小说,你会发现,里面不少仵作都是搅屎棍般的存在。
凌濛初《二刻拍案惊奇》里,写到了仵作办事管死者家属要 “开手钱、洗手钱”,更无良的还有为了奉承县老爷不正的办案心思,“把红的说紫,青的说黑,报了致命伤两三处”。
曹雪芹《红楼梦》里,太平县审理薛蟠打死张三命案,仵作干的则是收受贿赂的事:“将骨破一寸三分及腰眼一伤,漏报填格。”
可见,上层文人和普通百姓对仵作的印象都不怎么样。
官方的法令也反复强调,不能轻信仵作验尸的喝报:“不许听凭仵作混报,拟抵其仵作受财,增减伤痕扶同尸状已成冤狱。”(《钦定大清会典则例》)
这种不信任由来已久。仵作必备的验尸指南《洗冤集录》,当初预设的受众就不是仵作,而是办案官员。因为官员们的勘验水平参差不齐,宋慈着急得很,在序言中告诫他们要警惕仵作欺伪、吏胥奸巧的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