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曾援助110多个国家和地区水煮历史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不到一年,在一穷二白的情况下,开始对外提供经济援助。
根据解密的外交部档案,1976 年以前我国曾向朝鲜、越南、阿尔巴尼亚等 110 多个国家和地区提供过经济援助,1973 年以后这种与国力不符的对外援助才逐步得到纠正。
建国初对蒙、朝、越的援助力度有多大?
建国后最早的对外援助是在 1950 年 7 月,我国首任驻蒙古大使吉雅泰刚到任,蒙古总理乔巴山就提出急需劳动力。这时新中国刚成立不到一年,国内战争还没有结束,动员工人出国有困难,但中国并没有拒绝,答应日后考虑。
1954 年 11 月,副总理乌兰夫率中共代表团访问蒙古,周恩来指示外交部了解蒙方的困难以及我国可能给予的帮助。蒙古毫不客气地提交了包括木匠、泥瓦匠、家具制造、厨师、裁缝、制靴、印染等近 40 个工种 12250 名工人的清单。
当年中国派出 8200 名工人,帮助蒙古建学校、医院、疗养院、专家招待所、热电站、玻璃厂、造纸厂、养鸡场等,甚至修复古庙。中国不能制造蒙古提出的纺织厂设备,不惜动用紧缺的外汇到英国订购。
1956 年 8 月,中蒙两国签订经济和技术援助协定,中国从 1956 年至 1959 年,无偿援助蒙古 1.6 亿卢布。
中国 “一五” 计划期间,虽资金捉襟见肘,仍慷慨外援,援助最多的国家是朝鲜和越南。1950 年朝鲜战争爆发,中国出动 100 多万志愿军,开支战费 7 万亿元人民币(旧币)。1953 年 11 月金日成访问中国,中朝签订经济文化合作协定,中国不仅将战时费用一笔勾销,又无偿赠送朝鲜 8 万亿元人民币(旧币)。
1950 年 1 月 18 日,中国第一个承认越南民主共和国并与之建交。在胡志明主席的要求下,周恩来代表党中央表示:中国将拿出大量的作战物资帮助越南抗击法国殖民军。5 月 15 日,越南以断炊为由,恳请中国再支援 1500 吨至 2000 吨大米。
在繁重的抗美援朝战争中,中国仍念念不忘支援越南。从 1950 年至 1954 年,中国政府向越南政府提供 1.67 万亿人民币(旧币)的援助。1953 年 3 月 13 日,周恩来复电驻越南的中共中央联络代表罗贵波并转越南劳动党中央:越南要求中国援助的军事物资,均可予以解决,即由军委总后勤部分批发货。12 月,为协助越南具有决定意义的奠边府战役,中国派出军事顾问团,提供战役所需的全部武器弹药、通信设备、粮食、医药等,保证了此役大获全胜。
1954 年 5 月日内瓦会议结束越南北部战争,中国继续援助越南恢复和发展国民经济。12 月,中越两国政府在北京签订关于援助越南修复铁路、恢复邮政电信、修复公路及航运、水利等议定书。
1955 年越南政府代表团在胡志明主席率领下访华,提出援建煤矿、水泥厂、纱厂、发电厂等。中国政府派出专家、技术人员和熟练工人,并无偿赠送越南 8 亿元人民币。
在《关于中国 1955 年援助越南议定书》的附件中,中国不顾本国大米供应紧张,援助越南 3 万吨大米以及 300 吨面粉、5 吨葡萄干、1130 箱酒及粉条、香烟、中成药、医疗器械等;还有电炉、轮船、电话机、卡尺、灯泡;农业援助项目从农作物栽培、选种育种、病虫害防治,到建兽医院、家畜防疫药剂制造厂、火柴厂、加固水坝等,还包括 10 个碾米厂、两个汽油库。
这份清单给人的感觉是中国确实把越南当成了兄弟,无所不给。
1956 年以后,随着 “一五” 计划的援助议定书。仅此一年,中国对巴基斯坦的 4 笔无偿援助已达 1.8 亿元人民币。1968 年 12 月 26 日,中国再次无偿援助巴基斯坦 1 亿元人民币。
1970 年 11 月 13 日,毛泽东会见巴基斯坦总统叶海亚・汗时说,“四五” 计划安排的对外经济援助太少,特别是对巴基斯坦的经济援助很不够,要由原定的 2 亿元人民币增加到 5 亿元人民币。
中国对朝鲜的援助一直未断,不断向朝提供物资援助。新华社报道:1970 年中国向朝鲜提供石油 15 万吨,1972 年增加到 140 万吨。1972 年中朝商定共同建设输油管,1974 年 2 月破土动工,1976 年 1 月输油管竣工,年输油能力为 400 万吨。
1975 年 4 月 23 日,中共中央发出压缩和调整我国对外援助支出的文件。我国对外援助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例,“一五”、“二五” 期间为 1% 多一点。从 1963 年开始比例逐年提高,到 1972 年、1973 年、1974 年依次为 6.7%、7.2%、6.3%,超过了国力所能负担的程度。中共中央决定,在第五个五年计划期间,对外援助占财政支出的比例将由 “四五” 时期的预计 6.5% 降至 5% 以内。对外援助总额基本维持 “四五” 水平,大约平均每年 50 亿元人民币。
1970 年至 1976 年,中国对非洲的援助金额高达 18.15 亿美元。1970 年代后,又同 31 个国家签订了经济技术合作协定。1970 年代,我国先后同智利、秘鲁、牙买加、圭亚那等国签订了经济合作协定。1975 年 8 月 18 日,中柬两国政府经济技术合作协定在北京签字。协议规定,中国向柬埔寨提供价值 6 亿元人民币的一般物资和成套项目的无偿援助。1976 年 2 月 10 日,签订中国向柬埔寨提供无偿军事援助协定,援助额折合人民币 2.26 亿元。
1976 年中国对外援助为 30 亿元人民币,占国家财政支出的 3.7%,比上年降低 1.2%。
建国后,对外援助被当作中国支援世界革命的举措,越援越多。一些受援国从工农业、军事设施到日用品什么都要,还有些援助国伸手要外汇还债。1962 年 2 月 6 日,周恩来在七千人大会上就说过:国际义务必须承担,现在我们承担的国际义务一天比一天重起来了。能做的做,不能做的要说清楚不能做或者以后做,不要使他们发生错觉,以为我们什么都行了。
1967 年 8 月,周恩来同马里代表谈话时说:如果拿我们的援助来满足对法国的欲望,弥补财政赤字和贸易顺差,等于我们帮助你们重新回到殖民地(马里曾为法国殖民地,1960 年独立),我们不能做这种事。
考虑到越南战争发生了很大变化,朝鲜、阿尔巴尼亚等受援国的经济已有一定的基础,有的受援国的生活水平比中国还高,而要求中国援助的第三世界国家日益增多,需要统筹兼顾,同时中国国内建设也需要加强,1973 年 5 月,周恩来在外事会议上说:国家现在力量有限,我们是力不从心,中国目前还是发展中国家,今后只能是有重点地适当地进行对外援助。
6 月 7 日,周恩来就中国政府 1974 年向越南提供无偿援助事致函毛泽东等:这几年由于越南抗美救国战争规模扩大,我国援助的物资和外汇也随着扩大。这次越方提了一个估计值为 81 亿元人民币的大计划,不切实际,我们也做不到。拟先定金额 25 亿元的援助计划,然后再分类计算。该项计划已同越南商定。毛泽东终于批准了修改后的方案。
从 1973 年起,中国不顾国力的对外援助倾向逐步得到纠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