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众党为柯文哲偷改党规看中国

3/28/2026

民众党前主席柯文哲涉嫌于“京华城案”、“政治献金案”犯下收贿、图利、公益侵占、背信等罪,遭地院一审重判17年、褫夺公权6年。依照民众党党规,最高可处以“除名”(开除党籍)处分。但民众党偷改党规,其《纪律评议裁决准则》的第十七条后方,目前已经多加上“但经中央评议委员会认定有重大特殊情事者,不在此限”。由于字句是近日才新加进去,让外界怀疑是为柯文哲开后门。

民众党前主席柯文哲涉贪被重判17年、褫夺公权6年。(图片来源:中央社)

据自由时报26日报导,根据《台湾民众党纪律评议裁决准则》第17条规定:本党从政公职人员若违反相关情事,视情节轻重应予以除名或停权处分。其中第一款明定,涉犯刑法侵占、诈欺、背信等罪;第二款则包含违反《政治献金法》及《贪污治罪条例》之罪。比对北院宣判内容与民众党内规,柯文哲所涉之贪污、侵占及背信罪,均已明确触犯该准则多项核心条款。民众党中央后续是否会依规对柯文哲祭出除名处分,也成为各界关注焦点。

不过,该媒体27日查询《台湾民众党纪律评议裁决准则》,发现第17条“本党从政公职人员若违反相关情事,视情节轻重应予以除名或停权处分”,之后方,已经新增两句补充“但经中央评议委员会认定有重大特殊情事者,不在此限”。

针对媒体询问柯文哲一审遭判刑17年,是否要自主退党或面临党纪处分等问题。黄国昌表示民众党将柯文哲的案子定调为民进党的政治追杀,“当然不会有退党问题,更不会有党纪问题”。

但是新竹市长高虹安在2024年依“贪污治罪条例”一审被判处7年4月徒刑,褫夺公权4年时,高虹安当天就宣布退出民众党。二审时,高等法院去年12月改判贪污部分无罪,依刑法使公务员登载不实罪判处6月徒刑,得易科罚金18万元,高虹安依法复职新竹市长,目前仍为无党籍。

民视新闻网报导,民众党中评会主委李伟华证实,经中评委今早决议通过,将修改为“本党从政公职人员,违反下列情事者,视情节轻重,应予以除名或停权之处分。‘但经中央评议委员会认定有重大之特殊情事者,不在此限。’”

此外,根据民众党最新刊登的“纪律评议裁决准则”版本,也确实有写“2026年03 月27日中央评议委员会修正通过”。

据悉,有中评委向媒体透露,这是民众党主席黄国昌直接下令修改,而他也会对此负起责任。

对于民众党为了柯文哲悄该党规,前民众党中央委员张益赡在脸书发文指出,此举根本是“此地无银三百两”。他表示,民众党今天偷偷修改“纪律评议裁决准则”,增加“有重大特殊情事者不在此限”的文字,“请问修改该准则有无经过中央委员会同意提案,并经由全代会决议?”

张益赡还批,如果没有,只要有党员检举,就是“伪造公文书”,他也质疑:“是谁指示修改,是党主席黄国昌吗?谁指示谁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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