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代北岳祭祀与地方治理历史中国

3/16/2026

北岳庙为国家级祠庙,其地处定州致使国家祭祀与地方政治产生关联,地方官府利用“国家祭祀的地方性”实施治理。唐玄宗统治前期,东北奚、契丹异动频繁,国家五岳四渎祭祀要求不断强化。定州地方长官基于本地治理需求,通过北岳祭祀与立碑,强化北岳神的军事护佑功能,以期消弭兵灾、稳固边疆。安史之乱后,定州地理格局、军事形势及国家礼制要求均发生重大变化,北岳庙成为河北藩镇与中央沟通的重要纽带,北岳祭祀及石刻持续发挥作用。唐代北岳祭祀与立碑不仅是仪式性行为,而且是“仪式加文本”的地方治理方略,在中国古代地方治理中具有普遍性。

唐代五岳祭祀是学界传统论题,学者多从国家祭祀与民间信仰、礼制与宗教等视角切入,揭示山川信仰在国家与社会中的制度与思想定位。与五岳祭祀相关的各类石刻资料成为常用史料,其中,河北省保定市曲阳县北岳庙现存四通唐代祠庙碑,即唐玄宗开元九年(721)“大唐定州北岳恒山灵庙之碑”、开元十五年“大唐北岳祠碑”、开元二十三年“大唐北岳神庙之碑”及天宝七载(748)“大唐北岳恒山封安天王之铭”,自宋代以来颇受学者关注。此外,定州石刻馆现存开元二十四年“大唐定州刺史段公祈岳降雨之颂”残石幢一件,与北岳庙四唐碑亦有密切关联。

学界关于古北岳相关问题的成果颇多,其中北岳祭祀与古北岳地理位置是研究的两个重点。在前有研究基础上,关于北岳庙唐代石刻群的建立及其整体反映的特殊历史现象,以及与唐代地方官府地方治理的相关课题,均有进一步探讨的空间。鉴于此,本文从北岳庙四唐碑及定州段公祈雨石幢入手,从军事、礼制与地域社会诸角度,探讨国家级山川祭祀的地方性及唐代北岳祭祀的独特性,进而揭示国家级祠庙祭祀立碑与地方官府治理的微妙关联。

一、开元九年北岳祭祀立碑模式的建立

唐代五岳祭祀场所分为本地(地方)与非本地(京城)两种,北岳恒山的本地祭祀在定州。唐人认定的北岳恒山主峰位于定州恒阳县(穆宗即位,因避“恒”讳,恒阳县更名为曲阳县)北140里(唐里)处,即今保定市阜平县、唐县与涞源县交界处的大茂山,是清顺治十七年(1660)移祀山西大同浑源前的北岳恒山所在。唐代北岳庙位于定州恒阳县城(今保定市曲阳县)西部,《元和郡县图志》所谓“恒岳下庙,在县西四十步”,即唐代北岳庙,是唐廷所设祭祀北岳恒山的国家级祠庙。

北岳庙现存最早的唐碑,由定州刺史高豫于开元九年三月二十六日建立。碑阳额题“大唐定州北岳恒山灵庙之碑”,正书;碑阳内容为《大唐北岳府君之碑》,御史中丞韦虚心撰、宣义郎前邠王府参军直秘书省陈怀志行书;碑阴、碑侧为唐宋官方北岳庙祭祀题记。

本文先从韦虚心描述的神异故事谈起。碑文主要叙述唐玄宗先天二年(713)九月三日,朝廷遣使会同定州州县官员于北岳庙祭祀一事。此次官方祭祀动因来自定州呈给朝廷的报告,报告称瀛州清苑县人魏名确行至北岳庙,从遇到的两位五岳大使处偷听到九月三日五岳大神将齐聚恒山的消息。魏名确听得入神,迟迟不肯离去。五岳大使察觉后非常愤怒,遂将魏名确牵至庙中,施以责罚。北岳庙祝史杨仙童目击此事后立即上报定州刺史,刺史上奏朝廷,遂有九月三日朝廷遣使至北岳庙祭祀。

韦虚心为何编造这一故事,且将时间设定于“先天二年”?解决问题的线索应是碑文中的“我是五岳大使,发兵马六十万众,为国讨贼”,“发兵马”与“讨贼”似与一场战争有关。

关于这一问题,王昶认为,“考《旧唐书·元宗纪》,先天二年七月三日,窦怀贞等与太平公主同谋,期以其月四日以羽林军作乱。上密知之,皆执诸人斩之。碑所谓‘为国讨贼’者,殆指此事也”。有学者亦循此说,并认为该神话故事反映了融合道教与民间信仰的五岳神兵观念,在唐代国家祭祀体系中流行。对此,光绪《重修曲阳县志》有不同意见,认为韦虚心所述神话背景当是唐与奚、契丹之战,亦有学者赞同此说。

实际上,关于“为国讨贼”史实之蠡测,上述两种说法均具有一定合理性,而碑文之所以如此编造,意在凸显北岳神祇在军事护佑方面的灵验力量。当然,若结合开元九年定州刺史高豫立碑前后的历史而论,定州官民希望北岳神“为国讨贼”之“贼”当为奚与契丹。

唐前期,契丹是东北边疆的巨大威胁,定州正位于防御其势力入侵的战线上。因此,定州刺史的职责除治民外,还需军事防御。面对奚、契丹的强大攻势,开元初年,朝廷在定州设置岳岭军。关于岳岭军,学界讨论不多,墓志提供了重要信息。如开元三年,杨献“召拜左领军将军。未几,除右威卫将军。岁余,授定州刺史,兼岳岭军使”。又如王修福“应举及第,转岐州洛邑府左果毅。先天元年……授本府折冲……敕与绯及鱼袋,定州岳岭军副使……君镇守北岳,坐免南侵,实赖副军,廓清边朔”。可见,当时定州已设岳岭军使、副使,以熟谙军事之人充使,军使由定州刺史兼任。

开元四年八月,奚、契丹与唐廷的关系出现缓和,标志性事件是契丹李失活、奚李大酺率部来降,开元五年朝廷又在柳城恢复营州都督府。李失活死后,开元八年,契丹发生可突干叛乱,很快被平息。九月,东北边疆战事又起,“壬申,契丹寇边,王晙检校幽州都督、节度河北诸军大使……以伐之”。此次抗击契丹的战事,由王晙节度河北诸军,作为边州的定州必在征发之列。韦虚心在《大唐北岳府君之碑》序文中写道:“惟神妙略遐举,猛锐长驱。不动戴鹖之师,已决阵蛇之效。”碑铭部分有“獯虏咆哮,豕荐北郊,岳灵赫怒兮殄落倾巢”,与序文前后呼应。此处“獯虏”当指契丹,“豕荐北郊”则谓祭祀北岳神,在北岳神相助下,唐军遂获胜利。推测战争开始的开元八年九月,高豫已任定州刺史。若联系上述碑文记载,可知至翌年三月立碑前,此次抗击契丹的战争应当取得胜利。因此,为了报祠,高豫不仅在北岳庙举行盛大的祭祀仪式,而且建立第一通唐碑,以期稳定民心,并树立战争必胜的信心。

韦虚心又写道:“十有一月,北巡守,至于北岳。”此句出自《尚书·舜典》:“十有一月朔,巡守,至于北岳,如西礼。”西礼即祭祀西岳华山之礼,韦虚心之所以引经据典,是为表明定州刺史高豫祭祀北岳行为具有礼制渊源。实际上,高豫祭祀立碑,除军事考虑外,还存在礼制背景。

唐前期,朝廷围绕五岳国家祭祀实施的特殊举措,仅限于东、中、西三岳,诸如高祖两次亲祭华山,高宗封禅泰山,武则天嵩山封禅并加封嵩山神为“天中王”,以及玄宗先天二年封华岳神为“金天王”等。至于北岳,除贞观十九年(645)太宗于亲征高句丽途中祭祀恒山外,似无其他制度性实践。可见,相较于东、中、西三岳,北岳祭祀在唐前期并不被朝廷重视,在此背景下,定州刺史祭祀北岳仅是例行常祀。直至开元五年十二月十三日,朝廷下诏:

国之大事在祀,神之所歆惟敬。洁诚而斋,精意以享,则可臻介福,致休祥。深虑有司,未副厥旨,所缘宗庙、社稷、岳渎等祭,宜令礼官、博士斟酌古今,务加虔肃,合于典礼,即详定奏闻。

诏书主要涉及宗庙、社稷、岳渎等祭祀礼制的修订。唐代祭祀分大、中、小祀。其中,宗庙为大祀,社稷、岳渎为中祀,因此开元五年十二月详定宗庙、社稷、岳渎祭典,当是玄宗朝修订国家礼典的一个步骤,亦应是开元二十年修成的《大唐开元礼》“大中小祀”部分内容的重要来源。更重要的是,此次修订祭典是提升北岳地位的重要契机,北岳祭祀由此成为定州刺史的重要工作而被重视。诏书下达时间是开元五年末,至于礼官、博士何时“详定奏闻”,目前尚不得知,但开元九年高豫举行的北岳祭祀,应是开元五年十二月下诏重新修订岳渎祭典后一次重要的北岳祭祀礼制实践。

综上,北岳庙虽为国家级祠庙,但因其位于定州,从而使国家祭祀与地方政治发生关联,地方官府利用国家祭祀,因地制宜地进行地方治理。玄宗朝东北边疆的军事局面与岳渎祭祀的礼制要求,共同促成开元九年定州刺史高豫主持的北岳庙祭祀与唐代首碑的建立。他利用在国家级祠庙举行祭祀并立碑的契机,结合地方政治需求,试图从信仰层面实现稳定民心、增强军事防御信心的治理目标。其后几任定州地方长官纷纷效仿,对玄宗朝东北边疆地方治理具有重要的借鉴价值。

二、开元九年模式的实践

以开元九年为开端,其后开元十五年、二十三年及天宝七载的定州地方官府北岳祭祀与立碑,均是开元九年模式的再现,说明开元、天宝时代,定州地方官员均将北岳祭祀立碑视为行之有效的地方治理理念,并反复实践。当然,随着玄宗朝东北边疆军事政治格局变化与岳渎祭祀礼制革新,开元九年后三次北岳祭祀立碑亦呈现面貌各异的历史细节。

在玄宗朝五岳祭祀渐入佳境时,开元十五年八月,北岳庙现存第二通唐碑建立。碑阳额题“大唐北岳祠碑”,篆书;碑阳内容为《北岳恒山祠碑并序》,定州刺史张嘉贞撰并行书,碑文之末有“年号、尚书名位,太中大夫行定州别驾上骑都尉卢国公李克嗣题”,可知“年号”、“官名”两部分文字为李克嗣所书。此外,碑文又存在北宋末年补刻的情况。碑阴、碑侧为唐宋官方北岳庙祭祀题记。

据《北岳恒山祠碑并序》,张嘉贞于开元十四年任定州刺史,翌年遂祭祀北岳并立碑。张嘉贞在碑文中赞颂“我唐”与“我后”之德业,其中“我后”当指玄宗,因为碑文随后叙述的“乃藉北脽,柴南坛,碑西岳,泥东岱”,即指玄宗在开元十五年前践行的四次重要祭祀。其中,“藉北脽”指开元十一年正月“行幸北都”,二月壬子“祠后土于汾阴之脽上”;“柴南坛”指同年十一月戊寅“亲祠南郊”;“碑西岳”指开元十二年十一月丙寅,“至华州,命刺史徐知仁与信安王祎勒石于华岳祠南之通衢,帝亲制其文”;“泥东岱”指开元十三年十一月封泰山、禅社首,壬辰诏“封太山神为齐天王(天齐王),礼秩加三公一等”。可见,玄宗于开元十一年至十三年参与的国家祭祀,是张嘉贞到任定州后祭祀北岳神并立碑的重要礼制背景。尤其是自玄宗先天二年封华岳神为“金天王”后,开元十二年又御制华岳庙碑文,再到十三年封泰山、禅社首,并加封泰山神为“天齐王”,玄宗一系列旨在提升西岳、东岳地位的举措,是其他三岳地位提升的前奏,亦说明张嘉贞祭祀北岳神并立碑或有迎合玄宗的目的。

开元十四年,张嘉贞“复代卢从愿为工部尚书、定州刺史,知北平军事,累封河东侯”。据《资治通鉴》记载,开元十四年四月“辛丑,于定、恒、莫、易、沧五州置军以备突厥”。胡注:“定州置北平军,恒州置恒阳军,莫州置唐兴军,易州置高阳军,沧州置横海军。”可知在开元初年定州设置岳岭军后,开元十四年又设有北平军。《旧唐书·地理志》记:“北平军,在定州城西,管兵六千人。”如同岳岭军,北平军使亦例由定州刺史兼任。北平军始置于开元十四年,可知张嘉贞当为首任北平军使。北平军使的设置再次提升了定州的军事地位,加之玄宗一系列提升西岳、东岳地位的举措,张嘉贞到任定州翌年便祭祀北岳神,撰书《北岳恒山祠碑并序》,并刻石立于岳庙。此碑不仅是北岳庙地位提升的石制上表,还是首任北平军使的莅任宣言。

开元二十三年闰十一月廿三日,定州刺史段愔建立起北岳庙现存第三通唐碑。碑阳额题“大唐北岳神庙之碑”,安喜县尉李逖篆书;碑阳内容为《大唐北岳神庙之碑并序》,陈州长史郑子春撰、崔镮八分书。碑阴额题“碑阴颂德之文”,崔镮篆文。碑阴内容为《碑阴颂德之文》,崔镮撰并八分书。分上下两段,上段为正文,下段为定州及恒阳县、岳庙官员颂德之辞。两碑侧共10段北宋官方祭祀题记,并无唐人题记。

据郑子春所撰,段愔不仅在北岳庙举行祭祀仪式,还整修与扩建北岳庙,竣工后又树此祠庙碑。据《册府元龟》记载,自开元十五年张嘉贞北岳祭祀立碑后,朝廷于开元十六、十八、十九、二十、二十二、二十三年下达祭祀五岳四渎、名山大川的诏书,其中,“二十三年正月乙亥,藉田,祀先农。礼毕,诏五岳四渎、名山大川,并令所在长官以礼致祭”。此即段愔祭祀北岳的直接礼制动因。

郑子春所撰碑文又云:

自东胡逆命,多历岁年,推亡固存,天心独昭。乃命大使,辅国大将军,左羽林卫大将军,幽府长史,兼御史大夫,经略军、支度、营田、节度副大使,兼知河北道采访使,南阳郡开国公张守珪,分阃董戎,假节专制。抗棱运策,凶渠丧元。屈人不战,种落夷谧。初有高阳人田登封,于此祈福,神君降形而谓之曰:“吾方助顺,取彼残孽。殄歼元恶,悬诸藁街。”果如其期,止暴宁乱。兵不血刃,野不曝骸。乃圣乃神,幽赞斯在。

此碑文有两个重点,一是赞颂张守珪大捷,二是讲述田登封神话。《旧唐书》载,开元二十二年十二月“乙巳,幽州长史张守珪发兵讨契丹,斩其王屈烈及其大臣可突干于阵,传首东都,余叛奚皆散走山谷。立其酋长李过折为契丹王”。碑文所赞即张守珪大破契丹一事。开元二十三年春,“守珪诣东都献捷,会籍田礼毕酺宴,便为守珪饮至之礼,上赋诗以褒美之。廷拜守珪为辅国大将军、右羽林大将军、兼御史大夫,余官并如故。仍赐杂彩一千匹及金银器物等,与二子官,仍诏于幽州立碑以纪功赏”。张九龄撰有《开元纪功德颂并序》,当为此碑碑文。同年闰十一月,在段愔授意下,刻有颂扬其上司张守珪大捷文字的祠庙碑被树立在北岳庙。郑子春所撰碑阳与崔镮所撰碑阴,不仅赞颂段愔与州级僚佐及恒阳县、岳庙官员,还编造高阳人田登封来岳庙祈福、北岳神君现形对话的神话故事,让世人相信,正是在北岳神君护佑下,张守珪才取得胜利。“兵不血刃,野不曝骸”,即反映契丹别帅李过折斩契丹首领屈烈及可突干、尽诛其党、率余众降唐的史实。

如果将郑子春笔下高阳人田登封的奇遇,与开元九年韦虚心描述瀛州清苑县人魏名确的经历对比,便可发现二碑在创作手法上如出一辙,均旨在通过描写普通人的遇神经历,强化北岳神祇信仰的灵验性与普遍性。

此外,开元二十三年碑还有更重要的政治意义。将立于幽州治所的张九龄所撰之碑,与建于北岳庙的郑子春所撰之碑联系起来看,可以发现它们实际上存在不同时空下的呼应关系。张九龄所撰之碑代表朝廷意志,从政治与军事立场肯定张守珪功绩;郑子春所撰之碑则代表定州地方官府意志,表面上看是段愔对其上司张守珪的谀辞,但碑文传达的更重要信息在于,段愔希望利用张守珪大捷,进一步强化北岳神的军事护佑功能,以期从信仰层面稳定民心。于是,两通碑的建立,不仅使张守珪功绩的宣传实现从中央到地方的延展,而且展现了段愔的地方治理目标。

Scroll for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