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鼎:辽代渤海遗民的仕宦一生山河纪略

2/16/2026

大公鼎(1043年—1121年),辽朝官员,渤海人,是辽代中后期渤海遗民群体中以吏治才干见称的代表性人物。

先世为辽阳率宾县(治今俄罗斯乌苏里斯克)人,渤海国亡后被迁居辽阳(今辽宁辽阳市)。统和年间,迁移辽东豪右来充实东京,于是安家在大定府(今内蒙古宁城西)。曾祖大忠,礼宾使;父大信,兴中主簿。

大公鼎幼年端庄有志,成年后勤学不辍。咸雍十年(1074年),三十二岁登进士第,初调沈州(治今沈阳市)观察判官。时辽东大雨成灾、庄稼受损,北枢密院征发沿河丁壮修筑堤坝,大公鼎以边境初安、不宜兴役为由上奏,朝廷遂罢其役。

“辽东雨涝伤稼,北枢密院发濒河丁壮筑堤,有司督役峻急;公鼎以边隅甫宁、大兴非便,疏奏罢役,朝廷从之。”

后改任良乡令,在任省徭役、劝农桑、兴建孔子庙学,政绩显著。

转任兴国军节度副使期间,鹰坊之人以捕鹰为名侵扰乡里,祸害百姓,地方官吏不敢制止,大公鼎上奏直言其弊,辽道宗随即下令禁止。其后历任长春州钱帛都提点、大理卿,任职期间秉公执法,平反多起冤狱。

寿昌七年(1101年)天祚帝即位,大公鼎历任长宁军节度使、南京副留守,改东京户部使,负责安抚收容百姓、稳定地方。拜中京留守,赐贞亮功臣,时境内发生变乱,大公鼎单骑前往晓谕祸福,乱民纷纷归降,胁从者一概予以赦免,境内迅速安定,后加赐保节功臣。

进拜东京留守后,盗贼平息,地方安定。不久张撒八诱集渤海士兵起兵作乱,大公鼎兵力不足,无力抵御,屡次请求致仕未获准许,最终忧愤而死,时年七十九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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