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廷剃发易服与明遗民的抗争中国历史评论

1/10/2026

中国历史上,“改正朔,易服色”本王朝鼎革之际新朝宣示正统性的惯常方式,即或入住中原的少数民族政权亦莫能外。然而,清初之“剃发易服”却引发满、汉文化的剧烈冲突和汉族社会的强烈反抗,不仅严重阻碍清初社会秩序的重建,更深刻影响到有清一代满汉民族认同和国家认同的历史进程。长期以来,学界对于清初的剃发易服及其引发的汉人社会的强烈反抗多有研究,但大多聚焦于汉族普通民众的态度,至于衣冠发式所蕴含的民族文化的意义,特别是作为汉文化代言人的明代遗民士人的态度则关注得不够。

一、衣冠发式的满、汉异俗

由于历史渊源和地理环境的差异,满、汉民族形成了特质和风格迥异的政治体制、经济型态和文化习俗。在文化上,一为渔猎文化,一为农耕文化;前者尚武重力,以“国语骑射”相尚,后者崇文重礼,以诗书礼教相标榜。衣冠发式之制,最先和最直接的造因厥在自然生态和经济生活无疑,然后才延展至审美和礼制等领域。兴起于高寒的东北白山黑水间的满洲,因其地理生态环境,世代“逐水草而居,以射猎为生”,乃典型的渔猎采集与畜牧相兼的经济生活。即使到明正统年间,生产力相对进步的海西和建州女真农业经济虽已然有所发展,但渔猎采集和畜牧依然是重要的经济部门。

一般而言,渔猎文化与农耕文化相异而与游牧文化趋同。钱穆曾在《中国文化史导论》中对此有独到观察,他说:“游牧、商业起于内不足,内不足则需向外寻求,因此而为流动的、进取的。农耕可以自给,无事外求,并必继续一地,反复不舍,因此而为静定的、保守的。草原与滨海地带,其所凭以为资生之地者不仅感其不足,亦且深苦其内部之有阻害,于是而遂有强烈之‘战胜与克服欲’……故此种文化之特性常见为‘征伐的、侵略的’。”以满洲的文化特性而言,则无疑为钱穆的断言添一有力史证。

满洲俗尚剃发。自古北人多以剃发结辫为俗,《资治通鉴·魏记》中谓:“北人辫发,谓之索头。”可知三国时代北人即以辫发为俗。满洲自其先世女真人以来,发式容或有异,但剃发之俗却一脉相承。明万历二十三年(1544年),朝鲜使臣申忠一在《建州纪程图记》中言其观感:“胡俗皆剃发,只留脑后少许,上下二条,辫结以垂。”另一朝鲜使臣李民寏也有类似的观察:“男胡皆拔须剪发,顶后存发,如小指许,编而垂之左。”具体而言,满洲男子发式是在额角两端引一直线,沿直线以外之发剃去寸许,留脑后之发编成股织成辫,垂于脑后,状似“金钱鼠尾”。

这种“金钱鼠尾”的发式显然源于满洲繁衍生息的自然生态环境。地理环境作用于文化习俗的一般规律是:特定的生态环境滋生特定的生产、生活方式,进而影响该地域人们的文化心态,并由此生成特定的民族和地域风尚,正所谓“一方水土养一方人”。满洲地处寒冷的东北森林,以渔猎采集为生,娴于骑射,民风劲悍。其剃发结辫之习即寓便于骑射的实用功能,因尽去额头和四周头发,可避免策马骑射时头发遮蔽眼睛;在脑后留发结辫,则便于野外射猎时枕辫而眠。所以,满洲剃发结辫之俗体现出该民族独特的生存智慧和生活艺术。而一种习俗一旦形成,便积淀为民族的文化心理定式,以致当满洲入主中原农耕社会,其俗一仍其旧,相沿不改。

与满洲剃发习俗相异趣,汉人则是全发绾结。在古代,汉族孩童年至十二岁左右要“总角”,《礼记正义》郑玄注曰:“总角,收发结之。”即将头发梳成两个结。二十岁左右成人了,贵族男子则要将头发束于头顶,外加冠套住,中间横插一笄以固定。《大戴礼·保傅》所谓“束发而就大学”,即指男子成人便开始束发;《礼记·曲礼》所言“二十而弱冠”乃指男子到二十岁在束发之上再加冠。束发加冠意味着成年,所以还要举行郑重的冠礼仪式,可见“发”在汉人社会更多的是一种生命礼俗。因此在以“总角”、“束发”为习俗的汉人眼里,周边少数民族的“披发”、“索虏”便是“化外”之征。

满汉衣冠之异制,亦是隔自云泥。抽象而言,满洲是缨帽箭衣,窄袖圆襟;汉人为方巾大袖,长领宽袍;一个窄瘜,一个宽博。具体而论,满洲衣冠采金元旧制,箭衣小袖,深鞋紧袜,较之明代汉人衣宽四尺,袖宽二尺,袜皆大统,鞋必浅面,大相异趣。满洲衣冠自有其民族礼制内涵,但实用究为其优先功能。以满洲常服之旗袍而言,其形制款式即寓实用之意。旗袍圆领、窄袖、左衽,四面开衩,下摆肥大,如此制式便于骑射,故又称为“箭衣”。而袍之袖口更加一半圆形袖头,盖于手背,以利北国寒冷冬天御寒护手,利于射箭,故有“箭袖”之称。可见满洲衣冠之窄瘦与气候寒冷和骑射、渔猎生活密切相关。然而中原汉族自古以农立国,农耕生活与温带———暖温带的气候特征则促成汉人服饰“宽衣大袖”的独特风致。

二、满、汉衣冠发式的繁复意义

衣冠发式,外显为风俗习尚,内隐则为民族意识。在不同的民族,衣冠发式所承载的民族文化意义相当繁复。

在汉族传统社会,“发”乃生命之根,许慎《说文解字》释发为“根”,即以汉文化为其底蕴。视头发为“命根”所寄,其事实基础和认识论根源在于,头发是人身体的一部分,而为精血所聚。《黄帝内经·素问》曰:“肾者主蛰,封藏之本,精之处也,其华在发。”所以人死即意味着“亡发失精”。由此而引申,头发也就有了生命本身的意义。中国历史上像“成汤剪发祷于桑林”、“曹操割发代首”、“杨贵妃断发示死”等象征性和仪式化的行为背后,透显出的观念便是视头发有如生命的意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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