丝芭传媒交底:已向鞠婧祎支付1.39亿中国新闻周刊/ 每日经济新闻

12/17/2025

近日,曾于SNH48组合出道的艺人鞠婧祎,与经纪公司上海丝芭文化传媒集团有限公司(下文简称:丝芭传媒)有关经纪合约的矛盾在社交媒体再度爆发。

丝芭传媒方面称,与鞠婧祎先于2013年签订《专属艺人合约》(以下简称:《合约》),后与鞠婧祎于2018年签订《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

此外,丝芭传媒宣称,曾在2017年后出资1.6亿元为成立工作室的鞠婧祎规划、定制打造影视剧资源,连续7年支付其139044543.5元的税前收入,每月支付25万元固定工资,更是提供150平方米江景房、房车,报销鞠婧祎个人旅游花费……

鞠婧祎方面,则是通过律师否认签署《补充协议》,质疑丝芭传媒晒出的笔迹鉴定不权威,还指控丝芭传媒存在诸多违约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在重要文件中恶意伪造签名,长期隐瞒、截留、侵占演艺收入,甚至无差别“骚扰”合作方……

12月17日,中国新闻周刊联系丝芭传媒方面,电话拨通后即被挂断。截至发稿,鞠婧祎的代理律师尚未回复采访。

针对双方在社交媒体上的“各执一词”,其关键核心在于:丝芭传媒主张2018年与鞠婧祎签订的《补充协议》是否真实存在?是否由鞠婧祎本人签字?鞠婧祎是否已经实际履约?

丝芭传媒12月16日晚间的声明显示:2024年8月2日,鞠婧祎向法院起诉我司,其单方面先后提出终止、解除、终止艺人经纪合约的请求,审理中经法院指定且其本人确认的司法鉴定机构鉴定,未得出鞠婧祎于2018年9月10日所签《补充协议》不是鞠婧祎本人签署的鉴定结果,2025年9月鞠婧祎主动向法院申请撤诉。

鞠婧祎撤诉后,丝芭传媒于2025年9月30日再次委托具备司法鉴定专业资质的鉴定机构就其笔迹进行鉴定,并于2025年10月30日收到再次鉴定结果为:“署期2018年9月10日的《补充协议》中落款乙方签字处的鞠婧祎签名字迹与样本中供比对的鞠婧祎签名字迹是同一人所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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