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床16年才知娶错人,男崩溃告赢了
三立新闻网 · 经八阕原文
一名台籍男子2006年间前往中国与罗姓女子交往结婚,未料罗女当年竟持亲妹妹的身分证件登记成婚,随后顺利依亲来台生活,直到2022年新冠疫情期间,罗女因入境手续受阻才吐露真名,男子震惊之馀协议离婚,却因户籍上仍留有与妹妹的“结婚又离婚”纪录,愤而向法院提告,案经桃园地方法院审理后,认定双方自始欠缺结婚真意,判决该段冒名婚姻及后续的离婚登记皆属无效。 判决指出,该名男子于2006年7月间与罗女在中国贵阳市民政局办理结婚登记,隔年2月返台完成户政登记与依亲手续,期间男子始终不知情,直到2022年全球新冠肺炎疫情爆发,罗女申办赴台证件频频受阻,眼见纸包不住火,才向男子坦承本名为“罗吉燕”,当年从证件到登记资料,全都是冒用亲生妹妹的身分。 男子得知受骗16年后决定斩断关系,罗女于2024年间再度冒用妹妹身分入境台湾,与男子签署办理协议离婚手续,然而,远在大陆的妹妹得知自己在台湾凭空多出一名丈夫与离婚纪录,担忧权益受损,于是在2025年向当地检察院检举,贵阳市民政局查证属实后撤销该笔婚姻登记,但因台湾户籍仍白纸黑字载有身分纪录,男子于是向桃园地院提出确认诉讼,请求撤销这场荒谬的冒名婚姻。 桃园地院审理时,罗妹经合法通知未到庭,也未提出书状,法官审酌两岸公证文书、海基会认证文件及大陆民政局撤销决定书等事证,指出婚姻成立必须基于双方当事人真实合意,罗女自始冒名办理,双方欠缺结婚真意,婚姻自始无效;而协议离婚须以有效婚姻为前提,既无合法婚姻即无从解除,后续冒名签署的离婚登记同样不具法律效力,判准男子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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