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网红在美拍片,恐踩红线
AI摘要 文章摘要整理:海外网红赴美拍片即使由境外公司付款、款项汇海外帐户,仍可能因工作地在美国而被课税,且以旅游名义做商业拍摄也可能踩到签证红线。
北美华人会计师协会会长叶俊麟提醒,海外网红赴美拍摄商业影片前,应先确认签证用途及税务责任。(记者张庭瑜/摄影) 海外网红持观光签证赴美拍片赚钱,可能同时踩到税务与签证两条红线。北美华人会计师协会会长叶俊麟指出,外国YouTuber赴美执行业配拍摄,即使报酬由海外企业支付、款项汇入海外帐户,只要工作在美国境内完成,仍可能须缴美国所得税;若以旅游名义入境却从事有偿商业拍摄,也可能影响未来入境及签证申请。 美国近期就有网红涉嫌漏报收入遭查处的案例。司法部今年5月公布,亚利桑纳州一名经营YouTube、脸书及Instagram频道的网红,涉嫌在2020年及2021年漏报近120万元收入,遭联邦大陪审团起诉,该网红已不认罪;另有佛州一名订阅制平台OnlyFans内容创作者,因申报不实税表并积欠至少150万元税款,今年8月遭判处一年监禁。 判断是否须缴美国税,关键不在于谁支付报酬,或款项汇入哪个国家的银行,而是工作实际在哪里完成。叶俊麟举例,台湾网红事先与亚洲企业谈妥业配,赴美拍片后由台湾公司支付酬劳,款项也汇入台湾帐户,仍可能因工作在美国境内进行而产生纳税义务。至于签证方面,B-1商务或B-2观光签证不代表可以在美国从事有偿工作。若入境时声称旅游,实际却为企业拍摄商业影片,可能被认定入境目的与实际活动不符。 非美国创作者的部分美国来源收入,可能面临30%预扣税。叶俊麟指出,预扣不代表已完成纳税义务,仍须申报并结算,实际应缴税额也可能与预扣金额有落差。至于应缴多少税,还涉及收入分配(Allocation)。若网红在美国拍片,但剪辑、后制由境外团队完成,便须依服务内容及工作地点,评估应归属美国的收入比例;若拍摄、剪辑及制作全在美国完成,美国来源所得所占比重可能提高。 不过,并非所有赴美拍摄的影片都须在美国缴税。若网红纯粹旅游,期间习惯性记录生活、饮食及景点,返国后才剪辑发布,且事先没有商业委托,与专程赴美执行业配不同,被课美国税的可能性相对较低。 美国税法对部分非居民短期服务收入设有例外规定。叶俊麟提到,符合特定条件且报酬不超过3000元者,可能不被视为美国来源所得。不过,相关规定涉及在美停留天数、付款方等限制,并非收入低于3000元就自动免税,也不代表商业拍摄符合签证规定。 叶俊麟认为,网红知名度愈高、商业合作规模愈大,受到税务机关关注的可能性也愈高。美国税务居民原则上须申报全球所得,即使赴海外拍片赚钱,也不能仅因收入存放境外就免除纳税义务;若已在其他国家缴税,符合条件者可透过外国税额抵免减少重复课税。对于计画赴美拍摄商业影片的创作者,叶俊麟提醒,应事先确认签证用途及税务责任,不能单凭境外公司付款或海外帐户收款,就认定与美国税务无关,以免面临补税及签证问题。 精华 FAQ ▪︎Q1:海外网红赴美拍片,为何即使海外收款也可能被课美国税? 关键在工作实际发生地,而不是谁付款或款项汇到哪里。只要拍摄、制作等工作在美国境内完成,就可能被认定有美国来源所得,产生申报与纳税义务。 ▪︎Q2:观光签证或商务签证,能否在美国从事有偿商业拍摄? 不行。B-1或B-2签证不等于可在美国工作;若入境时宣称旅游,实际却替企业拍摄业配影片,可能被认定与入境目的不符,影响日后入境与签证申请。 ▪︎Q3:美国对非居民网红收入的税务规定,最需要注意什么? 部分美国来源收入可能先被30%预扣,但预扣不代表完税,仍须申报结算;且收入要依拍摄、剪辑、后制等工作地点分配,并非低于3000元就一定免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