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幸彤就定罪及判刑提出上诉

法广网 · 经八阕原文

据报导,已解散的香港市民支援爱国民主运动联合会(简称支联会)、前主席李卓人、前副主席何俊仁及邹幸彤被控煽动他人颠覆国家政权罪,何俊仁开审前认罪,支联会、李卓人及邹幸彤经审讯后裁定罪成。法庭早前判处判处邹幸彤监禁7年3个月、李卓人监禁7年、何俊仁监禁5年2个月,支联会则罚款150万元。邹幸彤日前已就定罪及判刑提出上诉。根据司法机构网页显示,案件聆讯尚未排期。

已解散的香港市民支援爱国民主运动联合会前副主席邹幸彤资料图片 © 路透社图片 李卓人、何俊仁、邹幸彤被控《香港国安法》下煽动他人颠覆国家政权罪,何俊仁开审前改认罪,李、邹不认罪受审,2026年8月22日被裁定罪成。同年9月11日,西九龙法院对三名被告下达刑期,李卓人被判囚7年,何俊仁判囚5年2个月,邹幸彤判囚7年3个月;法院同时要求支联会在三个月内缴交150万港元罚款。 截至判刑当日,邹幸彤已还押1418 天,《法庭线》按此推算,邹的剩余刑期约为3年5个月,假设不获狱中减刑,她将于2030年1月出狱,届时45岁。李卓人则料于2029年9月出狱,何俊仁将于2028年4月出狱。

来源:法广网(经八阕转载) · 查看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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