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贪腐子洗钱,双双被查处中国新闻周刊

8/6/2026

近日,37岁男子肖锐,因涉及四项“洗黑钱”罪,以及一项“使用虚假文书的副本”罪,被香港法院判处监禁6年9个月。

香港法院公布的判决书显示,肖锐于2023年9月被香港廉政公署拘捕,经进一步调查,于2024年6月被正式提出刑事控告。

判决书载明,肖锐的父亲为肖军,曾任武汉市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局长。公开资料显示,肖军后来转任武汉市监察委员会委员。

此前,肖军已落马。2024年3月,湖北省纪委监委发布的《全省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教育整顿工作综述》提到,严肃查处武汉市监察委员会原委员肖军等干部严重违纪违法问题。

由此,肖军、肖锐双双被查处。

父亲贪腐,儿子洗钱

公开报道显示,肖军长期在武汉市政法系统工作,曾任武汉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反渎职侵权局局长,2018年转任武汉市监察委员会委员,2022年12月被免去该职务。

肖锐1989年1月出生于武汉,15岁前往澳大利亚读中学,2013年大学毕业,回国后先是在武汉一家研发及生产激光焊接设备的公司任职。

后来,他曾在香港投资,与友人共同开设公司,涉及资产管理、证券及房地产。

今年7月23日,香港区域法院宣判,肖锐四项“洗黑钱”罪、一项“使用虚假文书的副本”罪全部成立,获刑6年9个月。

所谓“虚假文书的副本”是指虚假的1000万元人民币存款证明和存折文件副本。2013年1月,肖锐通过中介公司协助,向香港申请资本投资者入境。在他的申请材料中,就有上述虚假的存款证明和存折文件。

当时,香港有“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该计划的其中一个要求是,“申请者过往两年必须有港币1000万元或以上的资产”。

2014年2月,肖锐原则上被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批准到港居留3个月;同年3月肖锐通过其汇丰银行账户提取港币1000万元用于购买基金,以此符合香港“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的要求。

同年5月,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正式批准肖锐按照上述入境计划到港居留,并于2014年7月取得签证。

对于“洗黑钱”罪,法院判决书提到,2016年1月12日、2月2日及2月3日,有4笔来自上海1间公司的汇款,合共港币4720067.07元,存入渣打往来账户。

控方证据显示,该等款项为肖锐的父亲、时任武汉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局长肖军,以其公职而获取的贿款。

法院判决书还提到,2016年3月22日至11月29日,有合计港币29348197.25元经地下钱庄从内地存入肖锐的渣打银行储蓄账户。2016年10月19日,肖锐在星展银行(香港)有限公司开立银行账户。2017年9月19日,来自8间公司的10笔汇款,合共港币2000万元,经地下钱庄从内地存入该星展账户。肖锐涉及“洗黑钱”金额共计港币6400多万元。

相关媒体报道,在庭审期间,有内地商人供认,2016年他应肖军的要求,将472万元港币存入肖锐的账户,当时肖军任武汉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局长,该商人在肖军的帮助下,取得了总金额超5000万元人民币的水泵工程,转账给肖锐的472万元港币是贿款。另一位证人证实,曾五次协助肖锐,通过地下钱庄将钱款转移至香港。

面对“洗黑钱”指控,肖锐称投资移民申请由母亲代办,其本人全不知情,并称涉案巨款均是其母亲经商,以及肖锐本人出售比特币所得。

法官则认为,肖锐赴香港办理“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申请,不可能对千万港元投资门槛一无所知,肖锐承认其母亲在医院任护士和文职,其本人出售比特币一事也无任何交易记录。法官表示,肖锐通过地下钱庄转移不明款项,必然明白资金“不干净”。

专家:应加强源头治理

目前,肖锐获刑6年9个月。湖北赋兮律师事务所律师尚满庆长期从事包括职务犯罪在内的刑事辩护。他认为,肖锐在香港服刑结束后,内地是否追究其承担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或者其他罪责,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尚满庆表示,若肖军涉案被查后,其子肖锐被列为潜逃人员,即使肖锐在香港服完刑,内地有关部门仍可追究其刑责。反之,若肖军涉案被查后,肖锐未被列为潜逃人员,则肖锐在香港服完刑后,内地相关部门自行决定是否继续追究肖锐的相关刑责。

对于上述案例,中国廉政法制研究会常务理事、华东政法大学纪检监察学院教授魏昌东认为,本案隐蔽性较强,肖军在内地“施加权力的影响”,帮助商人获得工程,家属在香港收款。

魏昌东表示,从腐败的行为模式看,本案并不新鲜,即官员帮商人办事,家属暗中收钱。但此案所采用的指定交付模式,使之具有新型腐败的特征。

在北京大学公共政策研究中心副主任庄德水看来,肖家父子案是典型的新型腐败和隐性腐败,新型是指肖锐在某种程度上充当了肖军的“白手套”,帮助其父转移资金到香港。隐性是指肖锐通过地下钱庄,将钱款转移到香港,此举隐蔽了资金来源,将赃款“洗白”。

魏昌东认为,应加强源头治理。真正受贿的是官员,真正出资行贿的是商人,应对政商之间的勾连加强监督。

庄德水认为,对于这类新型腐败,应“关口前移”,聚焦于党员干部自身,尤其是运用好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据其所述,党员干部应报告亲属子女经商办企业,以及海外任职收入情况,组织部门应做好相应的核查工作。

魏昌东表示,相关官方文件显示,从1995年至今,国家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运行方面的规定越来越严格,但从肖军的案例看,现实中仍存在漏报、瞒报有关事项的问题。

此外,魏昌东提到,强化腐败治理的关键,是不断严密反腐败治理体系。他说,应在进一步加大对地下钱庄查处与追惩力度的同时,提高国家反洗钱体系对资金转移的识别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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