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岁女童遭基因实验治疗致死内幕头条新闻

7/29/2026

《科学》和“撤稿观察”联合调查并发表了一名中国6岁女童在一次实验性基因编辑治疗后死亡并被掩盖的报告。为什么贺建奎的教训不能被吸取和避免再次发生?

学术监督网站揭开6岁女童死亡黑幕

学术监督网站“撤稿观察”(Retraction Watch)接连发布两篇重磅调查,揭开了一起中国一位化名“美”的6岁女童被隐瞒基因编辑治疗致死事件。“撤稿观察”是一个报道科学论文撤稿及相关主题的部落格。2010年8月上线,是非营利组织“科学诚信中心”(CSI)的附属机构,和世界最顶级《科学》期刊有合作关系,这篇调查就是和《科学》期刊合作完成并在《科学》上发表。

两年前,“美”的父母发现,4岁的“美”在语言、书写和画画等方面发育比同龄的孩子滞后,并出现自闭症的行为特征。随后,“美”被确诊了一种罕见的神经发育疾病,这种疾病是因为一种参与大脑早期发育的基因CHD3突变,全世界已知只有237例。

2023年,“美”的父母杰森和琳达从类似患者家属微信群得知了后来这个实验性治疗的主角,上海交大医学院附属新华医院的仇子龙。

仇子龙是神经发育障碍领域的专家。他曾在美国加州大学圣迭戈分校进修,2009年回国,先后在《自然》《神经元》和《美国国家科学院院刊》(PNAS)等顶尖期刊发表论文。

在贺建奎进行人类基因编辑实验曝光后,仇子龙是100多位联名发表公开信谴责的中国科学家之一,说明他并非不知道基因实验性治疗的风险和医学伦理,但却仍然重蹈覆辙。

父亲杰森主动给仇子龙发送了一封邮件,附上了女儿的病历,并表示“愿意并有能力承担这些(基因治疗的)费用”。13分钟后,仇子龙回复了邮件,双方很快达成一致,对“美”进行实验性基因治疗。

女童症状并不严重 医生为何冒死亡风险?

显然,对这种实验性治疗送上门的志愿受试者,还自带经费,仇子龙比患者父母还要积极和执著。

这是该类基因治疗的首次人类临床实验。这还不是基于已完成的动物实验基础上的,主要的动物实验都是在“美”的父母提供了资金后才开始的,从开发疗法到小鼠和猕猴实验,用了两年时间。仇子龙实验室用了一年多时间先建立了同样基因缺陷和类似症状的小鼠模型。不得不说,这个实验室的水平还是很高的。在短短两年时间从一无所有到完成人体实验,难怪是《自然》级别的论文。

该实验是用腺病毒将基因编辑工具送到脑脊液中。和贺建奎只需要在单个受精卵细胞中进行基因编辑不同,这个治疗需要对大量脑细胞进行基因编辑,因此需要足够量的腺病毒载体。要达到治疗的目的,注入的腺病毒要超过腺病毒疫苗数千倍。而以往其它的基因治疗显示,最大风险是“美”的身体对进入体内的超量病毒产生免疫反应。

虽然仇子龙及其团队成员向患者父母介绍过各种可能的风险,但显然刻意避开了最大的风险:这个实验性治疗最坏的情况是患者会死亡。

“美”的症状并不严重,这并不是高风险的实验性基因治疗的适应症。在二十多年前的Gelsinger事件后,美国医学界已经提出了这个问题,就是这类治疗,是否应该在病情并不致命的病人身上试验。

Gelsinger是来自美国亚利桑那州一位患有肝脏方面罕见疾病的18岁少年,1999年9月,在接受宾州大学基因治疗人体试验后的第四天,因多器官衰竭死亡。他的治疗也是注射腺病毒载体,他是全球第一位因为参加基因治疗临床试验而死亡的受试者。

女童父母捐钱供实验 研究人员为争世界第一?

这和贺建奎案有类似的地方,贺建奎对一双孪生姐妹修改的是CCR5基因,修改以后的个体使艾滋病毒无法感染细胞。即使不考虑医学伦理,那也是一个完全没有意义的实验,因为人群中已经有一定比例天生就有CCR5变异抗艾滋病的人,而基因改造后的女婴非常可能一辈子也不会接触到艾滋病毒,如果她们能活到该活到的年龄。除非实验的目的就是纯粹的争个世界第一。

实验性临床治疗,本身就有风险。接受实验治疗的往往不需要承担治疗费用,因此这类实验大多数是由大的制药公司,或国家科研基金资助。在西方,也有病人自己出资承担开发“个体化疗法”费用的情况。但这个病例和Gelsinger类似,也有经济上的利益冲突。

仇子龙曾要求患者父母向团队其他成员个人付款。他们最终向一名负责实验的研究人员私人账户打入13万美元。

这样一来,研究人员就有了一定要把实验做到底的动机,即使实际情况显示风险极高。

伦理审查双轨制 中共刻意留下漏洞

贺建奎事件曝光后,最早的说法是他得到了医院伦理委员会的批准。但最后的结论是,那个试验并未真正通过合规的伦理审批,而是伪造审查文件和没有实际召开的会议。很多签名批准的个人和机构事后都否定了自己的知情和参与。在中国,相关机构出事后推卸责任并不罕见。

当局事后做了很多表面文章,修订并出台了多项法律法规,然而,这些法律和规定似乎完全没有在“美”的基因治疗上起到把关和预防事故的作用。

原因之一是中国生物医学监管体制中有双轨制:在大型医院开展由研究者发起的非商业性临床实验,可以在不接受国家监管部门审批的情况下测试新型基因疗法。

根据新华医院所在的上海杨浦区卫健委文件,在批准“美”的临床试验前,医院伦理委员会并没有审议灵长类动物安全性研究报告。

那么,如果这项实验由国家药监局以商业资助而不是研究者发起的临床实验进行更严格的审查,结果是否会不同呢?问题在于为什么一开始就要制定双轨制,而不像美国那样只有一种审查制度。这不是偶然的错误,而是蓄意留下的漏洞。

正如改革开放初期的价格双轨制,所有的双轨制都是为特权阶层利益设计的。不是特权阶层成员自己做这种高风险实验,而是必须有人先当实验小白鼠,以便为特权阶层的需要铺路。

被埋藏的致命实验 或误导更多病童

在动物实验基本完成后,仇子龙团队把小鼠和猕猴的实验结果投稿给了《自然》期刊,这是个和《科学》并列第一的国际最顶尖期刊。仇子龙甚至把投稿这件事作为鼓励患者父母的“好消息”。

然而,在手术失败、患者死亡后一年,《自然》发表了经过原作者修改过的文章,却刻意删去了和这家人有关的遗传数据和原本的致谢。也就是说,从论文中根本看不出已经做了人体实验而且失败了。

结果是科学界欢呼这是重大科学突破,很多病患儿童家长开始咨询自己孩子进行治疗的可能性。“美”的父母正是因为担心别人孩子才寻求《自然》撤稿最终把事情曝光的。难道这个团队就没有一丝内疚?

违反医学伦理的试验场 中国为何更严重

基因编辑并不是中国仅有的违反生物伦理的基因实验。

较早为人所知的是黄金大米事件,黄金大米是将胡萝卜素基因转入水稻,使大米呈金黄色而得名。2005年,美国农业公司先正达合成第二代黄金大米。

三年后的2008年,美国塔夫茨大学和浙江省医科院就对湖南省24名在校学生进行了人体食用实验。鉴于实验未经父母同意,美国麻省最高法院认定研究违反伦理,《美国临床营养学杂志》撤回了已发表的论文。

这几天美国闹得沸沸扬扬的福西日记,使人回想起武汉病毒所对蝙蝠冠状病毒基因改造的事件。

当时福西的过敏和传染病研究所之所以要通过生态健康联盟把功能增强实验外包给武汉病毒所,一方面是那里的蝙蝠冠状病毒样本最多,但更重要的可能还是因为那里监管更松,可以避开美国更严格的监管。

科学极端分子哪个国家都难以避免,但中国有更肥沃的土壤,那就是中共对普通人生命的蔑视和党文化中彻底的无神论的无所畏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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