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生效:欧盟理事会批准航空旅客更多权益新规

7/14/2026

欧盟理事会周一批准的改革措施此前已获欧洲议会批准,将适用于所有从欧盟境内机场出发的航班,以及由欧盟航空公司执飞的抵达航班。新规将于2027年中期生效。

· 14岁以下儿童将有权与父母相邻就座,且无需支付选座费。

· 孕妇及行动不便人士也将有权与同行伙伴相邻就座,且无需支付选座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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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理事会周一批准的改革措施此前已获欧洲议会批准,将适用于所有从欧盟境内机场出发的航班,以及由欧盟航空公司执飞的抵达航班。新规将于2027年中期生效。

· 14岁以下儿童将有权与父母相邻就座,且无需支付选座费。

· 孕妇及行动不便人士也将有权与同行伙伴相邻就座,且无需支付选座费。

· 航空公司必须免费更正机票上旅客姓名的拼写错误。

· 航空公司还须向已办理登机手续的旅客免费提供纸质登机牌。

· 航空公司、中介机构及预订平台必须默认显示包含随身行李费用的票价,以便旅客更容易地进行价格比较。

· 购买往返机票但错过去程航班的旅客,将能够搭乘返程航班而无需支付罚金。

· 被迫乘坐低于原预订舱位等级的旅客将自动获得退款。

关于航班中断的更明确规定

针对航班延误或取消的旅客赔偿规则基本保持不变:若航班延误至少三小时且责任在于航空公司,旅客仍有权获得部分退款。

根据规定,若涉及不守规矩的乘客、天气状况、自然灾害或机场及地勤人员罢工等情况,航空公司将不承担责任。

不过,索赔程序将得到简化。在行程受阻时旅客享有的权益也将更加明确。

根据这些改革措施:

· 航空公司必须在乘客行程结束后96小时内,以书面形式告知其享有的权利

· 乘客将有九个月的时间提出索赔

· 航空公司须在30个日历日内支付赔偿或说明拒绝赔偿的理由

· 若行程受阻,乘客有权获得以下服务:

· 延误两小时后提供茶点

· 延误三小时后提供正餐

· 此后每隔五小时提供一次正餐(每日最多三餐)

· 必要时提供免费酒店住宿,以及往返住宿地点的免费交通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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