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邦、纽约州互告违宪世界日报

6/23/2026

纽约州议会5月27日通过法案,要求限制联邦和地方执法人员蒙面执行公务的行为,并禁止地方当局与配合移民执法。该立法通过后,遭遇联邦方面强烈攻击,并于22日在纽约西区联邦法院起诉纽约州,称该立法违宪。作为回应,纽约州长霍楚(Kathy Hochul)和州检察长詹乐霞(Letitia James)则在同日向纽约北区联邦法院提交诉状,反向指控联邦针对纽约州立法的攻击违反州权独立的宪法精神,并要求法院判决此项立法合宪。

纽约州通过禁止蒙面执法的新法后,遭遇联邦提告违宪。而纽约州方面则在同日以攻为守,主动提告联邦对新法的攻击涉嫌违反保护州主权的宪法精神。(美联社)

纽约州的立法包括两项核心条款,分别为「执法人员面部遮盖法」(Law Enforcement Face Coverings law),要求地方警察以及联邦执法人员在执行公务期间必须清晰展示其所属单位和身份识别标志,以促进执法透明度并落实问责机制;另一项为「地方警察、地方犯罪法」(Local Cops, Local Crimes law),旨在禁止纽约州内任何地方政府和执法机构与联邦移民执法当局签署INA287(g)合作协议、协助拘留无犯罪移民,并禁止地方行政和公共安全资源被用于建设移民拘留所。该法5月27日在州议会通过后,已由州长霍楚签署生效。

纽约州方面指出,此条新法遭到了联邦当局的强烈敌意,国土安全部发布声明称「拒绝遵守」,「边境沙皇」霍曼(Tom Homan)则公开威胁要向纽约市大量派遣移民与海关执法局(ICE)探员。联邦方面在诉状中指控纽约州新法涉嫌违反宪法中「联邦优先」原则,构成了对联邦核心权力的「非法管制」,并涉嫌对联邦政府的「非法歧视」,并要求发布禁制令以封杀该法。

纽约州则选择在负责管辖州府奥伯尼的北区法院以攻为守,以原告的角色指控联邦当局针对该州法的诉讼行为涉嫌违反宪法第十修正案中对于州主权的保护。纽约州强调,保障州境内公共安全与秩序属于州主权之下「警察权」的管辖范围,纽约州有权制定法律保护居民、强化执法问责和分配执法资源。此外,纽约州还对这则长达75页的立法进行了详细的字面解读,称蒙面执法禁令针对联邦和地方警察「一视同仁」,并未「歧视」联邦,而且对真正涉及执法者安全的特殊情况留有例外的余地;而禁止地方政府配合移民执法也仅是「不配合」,而非「阻挠」联邦执法。

在提交诉状后,霍楚发布声明强调,新法体现了纽约的价值观,「我们绝不会让任何人胁迫我们放弃这些价值观」。詹乐霞则表示,如果联邦政府公然藐视纽约州的法律,那么「我们法庭见」。

精华 FAQ

Q1:纽约州新法主要包含哪些核心规定?

新法包括两项核心内容:一是要求执法人员执勤时清楚展示单位与身份标志;二是禁止地方政府与联邦移民执法合作,并限制资源用于移民拘留设施。

Q2:联邦政府为何认为纽约州新法违宪?

联邦主张该法违反宪法中的联邦优先原则,认为州法对联邦执法构成非法管制,并带有对联邦政府的歧视,因此请求法院发布禁制令阻止施行。

Q3:纽约州如何反击联邦的法律挑战?

纽约州改以原告身分提告,主张联邦攻击州法侵犯第十修正案保障的州主权,并强调公共安全属州的警察权范围,新法仅是不配合而非阻挠联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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