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人是怎么作弊的,又是怎么被玩死的?浩然文史

6/15/2026

每年高考前,有司总是在各种媒介上宣扬考场的纪律要求;监考老师也要拿金属探测仪检查每个考生,考生身上不能有任何电子设备。

这个场景,换一个朝代,换一套语言,其实和一千年前没有太大的区别。

古代科举考场上,统治者为了防作弊,把能想到的手段几乎全用上了;而士子们为了考中,把能作弊的方式也几乎全试遍了。这场"魔高一尺、道高一丈"的博弈,持续了将近一千四百年,最后的结局是----没有真正的赢家。

但这件事的意义,远不只是一段有趣的历史花絮。

它真正告诉我们的是:当一张试卷承载的东西太重----重到足以决定一个人、乃至一个家族的命运----那么围绕这张试卷所发生的一切,都将是人类欲望与制度理性之间最真实的较量。

一、他们把作弊玩出了艺术

如果你去过南京的江南贡院,或者见过其它博物馆里保存的清代科举文物,你很可能见过一件东西:一件麻布坎肩,高约五十公分,表面密密麻麻写满了蝇头小楷,一个字大约只有芝麻粒大小。这是清末一位士子的"夹带"----专门穿在外衣里面,进考场用来偷看的作弊衣。

这件东西,制作它的人显然花了大量的时间和精力。整件坎肩上抄录的内容据估算超过三万字,涵盖四书五经的大量原文及注疏。考虑到这些字是用肉眼在麻布上写就,工程量之浩大,简直令人叹为观止。

清代麻布坎肩夹带衣(网络图源)

这位无名士子的心思,代表了几千年科举考场上一类人的选择:用作弊规避那道命运的门槛。而且,他们的作弊手段,确实随着时代的发展越来越"精密"。

从史料来看,夹带是古代科场最流行的作弊方式,所谓"怀挟"或"挟藏",是把相关书籍或抄录的文字藏在衣物、食物甚至身体的各个部位带进考场。 为了对付夹带,历朝历代的搜检制度愈演愈烈,到宋代已经发展成为入场前的全身搜查,"搜检怀挟,凡文字皆不得携入",就连食物、砚台都要逐一检查。

而士子们的应对之策,则是不断缩小携带物品的体积。馆藏文物中有一类清代"袖珍夹带书",字体之微小,不借助放大镜几乎无法阅读,整套四书五经被压缩在一本只有手掌大小的册子里。有学者估算,这类袖珍书的制作本身就需要极高的书写技艺,成本不菲,是当时的"作弊产业"的代表性产品。

清袖珍纸夹带(中国科举博物馆藏)

当然,夹带只是冰山一角。更高级的作弊手段,叫做"枪替",就是花钱雇人代替自己进考场答卷。这种方式的风险更大,但因为制度允许糊名(把考生姓名封住),只要搜检时能蒙混过关,阅卷环节便很难识破。《清稗类钞》中有大量关于枪替的记载,雇枪手参考在晚清几乎成了公开的秘密。

贿赂考官,则是所有作弊手段里风险最高、回报也最高的一种。这条路子对普通寒门子弟几乎无从企及,因为贿赂有价码,不是有钱就行,还得有人脉、有门路。但一旦成功,便是一步登天。

二、制度设计得多精密,人心就有多挣扎

面对这些花样百出的作弊手段,统治者显然没有坐以待毙。

从唐代科举正式成形以来,防作弊的制度设计经历了一次又一次的迭代升级,到宋代已经形成了一套相当完备的体系。

第一道关卡,是搜检。 考生入场前要脱鞋、去帽,解开衣物,连耳朵、鼻孔都不例外,携带的食物要掰开检查,砚台要取出单独验看,毛笔要拔出笔帽,就连蜡烛有时也要劈开。这套程序的细致程度,在今天的高考安检面前也毫不逊色,甚至有过之而无不及。

第二道关卡,是隔绝。进了考场,每名士子被分配一个单独的号舍,三面砖墙,白天用来坐着答题,晚上用同一块木板架成床铺,吃喝拉撒全在里面。号舍的走廊里,有腰佩刀剑的士兵守卫,整个贡院在考试期间形同一座临时监狱,内外消息完全断绝。

贡院号舍(网络图源)

第三道关卡,是弥封与誊录。试卷收上来之后,先由弥封官把考生姓名的那一页折起来封住,再由专门的誊录官用统一的朱笔将试卷重新抄写一遍,考官看到的永远是抄录版,绝对看不到考生的原始字迹和姓名。 《明史・选举志》记载,此法的设计初衷就在于让考官"不知为何人之文",彻底斩断"认字迹"这条走后门的路子。

第四道关卡,是锁院。所有主持考试的考官,在开考之前就被关进贡院,与外界完全隔绝,不能出入,不能传递书信,不能接待来访。这一封闭期往往长达一个多月,比考生的时间还要长。其目的是切断考官与外部势力之间的信息往来,防止考题泄露。

这套制度,放在当时的技术条件下,堪称无懈可击。

《宋史》中曾有专门对弥封誊录制度的记载,欧阳修等人对这一机制评价甚高,认为它真正实现了"取士唯才"的理想。北宋一朝,正是凭借这套相对严密的考试体系,诞生了一大批真正出身寒微却凭实力走上历史舞台的人物----范仲淹、欧阳修、包拯,他们的出现,是科举制度在公平层面最有说服力的注脚。

然而,制度设计得越精密,也意味着绕过它的代价越高、动机越强。

三、三场大案,照出一个时代的溃败

在中国科举史上,有几场案子,已经不只是考试舞弊那么简单,而是整个王朝统治秩序在某一时刻的集中溃决。

先说明代的唐伯虎案。

弘治十二年(1499年),二十九岁的唐寅(字伯虎)以南直隶乡试第一名的身份赴京参加会试,意气风发,志在必得。然而这一年,他的同行者、江阴举子徐经,在京城与主考官程敏政有所往来,事后被人告发"行贿鬻题"。科道御史随即弹劾程敏政,唐伯虎以"与徐经相善"被一并牵连。

《明孝宗实录》完整地记录了这一案件的审理过程----程敏政是孝宗皇帝的老师,孝宗出于维护师长的目的插手了调查,最终此案以程敏政被迫致仕、唐伯虎被剥夺会试资格、永不录用告终。

唐伯虎到底有没有作弊?史料至今存疑,很多学者倾向于他是冤案中的无辜牵连者。但这恰恰是最残忍的地方----科举考场不只是考实力的地方,它同样是政治斗争的战场。当权力介入那张试卷,冤与不冤,有时并不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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