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抓63只蟹 华裔夫妇辩称“不知规定” 法官狠开罚
6/14/2026
外出旅游时要遵守当地法规,尤其不可以随意捕捞野生动物。一对华裔夫妇于元旦日在西澳洲皮尔湾(Peel Inlet)非法捕捞不合规格的远海梭子蟹(Blue Swimmer Crabs),被当地渔业部人员查获,其后遭法庭判处、各罚款3,815澳元,另须支付诉讼费194澳元。
该对夫妇在庭上辩称不知道要测量螃蟹尺寸,亦不清楚有数量限制,但法官拒绝接纳其解释,形容2人的表现“极度天真”(incredibly naive)。
出游捕蟹被当场截查 违规数量超过3倍
事件发生于今年1月1日(元旦)晚上约7时。被告夫妇薛明富(音译,Mingfu Xue)与薛丽丽(音译,Lili Xue)前往西澳洲曼杜拉(Mandurah)附近的Coodanup海岸捕蟹,当时2人在现场捕捞并拍照留念,却未意识到其行为已触犯法律。
当地渔业执法人员在现场巡查时发现2人行为,随即上前检查其捕蟹容器,结果显示2人捕获的63只远海梭子蟹中,只有1只符合法定尺寸要求,其余62只均为体型过小的“幼蟹”,且2人捕捞数量超出法定配额43只。根据西澳当地规例,休闲捕蟹人士每人每天可捕捞10只远海梭子蟹,且蟹壳最小宽度须达127毫米。
辩称“不知规则”遭法官驳回
案件于今年4月7日在曼杜拉裁判法院(Mandurah Magistrates Court)作出裁决,2名被告缺席聆讯。根据2人先前接受渔业部门调查时的口供,薛丽丽辩称自己完全不知道需要测量螃蟹尺寸,亦不清楚在捕捉时有数量限制。
主审法官加文·麦考连(Gavin MacLean)拒绝接纳其解释,形容2人的表现“极度天真”(incredibly naive),并指出“他们在现场不停拍照,却对最基本规则一窍不通”。
最终,2人各被判罚款3,815澳元,并须支付诉讼费194澳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