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一县700户居民房产证办不了:原因非常离谱...

5/7/2026

在云南楚雄州双柏县,约700户已交付的商品房迟迟无法办理产权证。这个问题是由一场发生在安徽的执行案件牵连导致的。当地法院执行股东债务时,直接冻结了一家未涉案公司的资产。5月7日,淮北中院一位法官告诉新黄河记者,据他查阅相关系统,现在案件已经暂停执行。

被卡住的房产证

“房子住进来了,但证一直办不下来。”在云南省楚雄州双柏县,一名姚姓业主这样描述自己的处境。他2018年9月所购买的商品房已交付多年,水电齐全,但不动产权证迟迟未能办理,影响到了房产交易、子女划片区入学。

类似情况并非个案。双柏县内鑫和嘉苑、鑫和雅苑等11个商品房小区均由双柏东和置业发展有限公司(下称“东和置业”)开发交房。目前不能办理不动产权证的事件涉及前述11个小区,多名业主粗略统计,办证受阻的房屋接近700套。姚先生告诉新黄河记者,前期这些房产土地规划有些问题,经过多年努力,这些房产的业主刚开始陆续办理房产证。2025年之后,又因为东和置业被刑事查封,企业处于异常状态,经营停滞,办证再次受阻。

据记者了解,在地方不动产登记流程中,开发企业需完成相关手续、资产状态需满足登记条件,方可办理分户产权证。多名受访者称,“目前卡点集中在开发企业层面”。

这一问题,与一桩发生在安徽的刑事案件执行程序发生关联。

一起跨省执行案的争议

2025年9月28日,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对“张利华合同诈骗安徽华文国际经贸股份有限公司”一案作出终审裁定,责令退赔32.3亿元。案件随后进入执行阶段。

淮北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25)皖06执88号执行裁定显示,执行标的包括张利华所持东和置业60%股权及资产。

东和置业方面提供的材料显示,公司在双柏县的部分房屋、车位、土地及其他资产被查封,涉及资产估值约7500万元。此外,公司用于按揭贷款担保的部分保证金中,有1000余万元被划转。

这些执行措施成为争议焦点。东和置业方面认为,上述措施已超出对股东个人财产的执行范围,执行不应该直接延伸至公司资产本身。公司随后向法院提出执行异议,并在异议被驳回后,向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复议,请求对相关执行行为重新审查。

“从公司法的一般原则来看,公司财产具有独立性,股东个人债务与公司资产应当区分。”参与该案的一名律师表示,在通常情况下,执行应限于股权本身,而不应直接对应公司资产。“公司并未涉及刑事犯罪,按持股比例直接查封、处置公司财产,没有法律依据,如果执行公司60%资产用于股东个人退赔,则企业将瞬间资不抵债,陷入破产状态”。

不过,也有法律界人士指出,在部分案件中,如存在财产混同或规避执行等情形,司法机关可能会采取更为严格的执行措施,但需以查明事实和明确法律依据为前提。

暂停运营的东和置业公司

执行措施的影响,已从司法程序传导至企业经营层面。东和置业方面称,在资金被划转、资产被查封后,公司开发项目推进受阻,并出现税费缴纳压力及员工社保缴存困难,近期已经有10余名员工离职,剩余13名员工的工资社保已经拖欠5个多月。

更直接的影响落在购房人身上。多名业主表示,由于开发企业资产状态异常,房产证办理又停滞了。“现在既卖不了,也无法办理抵押,只能这样拖着。”一名业主说。

东和置业方面表示,其已向执行法院提交解决方案,提出在股权处置期间同意法院继续查封资产,但在股权处置完成后解除对公司资产的查封,以恢复正常经营。

根据公开信息,近年来,围绕执行程序中财产范围的界定,以及公司法人财产独立原则在个案中的适用,逐渐成为司法实践中的关注议题。有法律人士指出,如何在保障债权实现与维护公司法人财产独立之间取得平衡,是执行实践中反复出现的问题。

目前,东和置业相关执行复议程序仍在进行中。

“这一问题的处理结果,不仅关系到本案当事企业的经营状况,企业破产倒闭了将直接影响当地数百户购房人的权利。”东和置业一位负责人说。

围绕上述执行边界问题,5月7日,记者联系相关法院了解具体法律依据及裁量考量,淮北中院一位法官告诉记者,据他查阅相关系统,现在案件已经暂停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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