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议员:若中国的申请成立,将依法执行凤凰卫视
5月6日,国民议会审议通过了旨在简化非法所获他国文物归还程序的法律草案。有参与审议的议员就有关中国文物是否纳入归还范围的话题,接受了凤凰卫视驻法国记者的采访,议员强调,这一草案并不预设特定国家或特定案件,而是适用于所有符合条件的申请。他表示,一旦中国的申请成立,法国将依据法律机制逐案处理。
这项新法律草案规定:允许在符合归还条件的情况下,将1815年至1972年间法国以偷盗、掠夺等方式所得的外国文物从公共领域中“移出”,简化归还程序。届时归还事宜还可通过行政程序批准,无需逐案立法。而现行的法律规定,所谓“纳入公共领域的文物原则上不可转让”,归还相关文物需逐案立法处理,程序较为复杂。
法国国会议员皮埃尔·普里贝蒂奇:“如果确实存在中国的文物是在被掠夺的情况下流失并且目前位于法国的情况,那么中国方面需要在法律通过之后提出归还申请,如今这项法律将在颁布之后正式生效。因此,如果确实存在被法国掠夺的中国文物,法国将按照国民议会刚刚一致通过的这项法律来执行。”
另外,他还强调该程序并不存在实质性操作难度。
法国国会议员皮埃尔·普里贝蒂奇:“并不存在什么困难和挑战,程序将会建立起来,会有一个委员会负责审查这些文物的来源以及被掠夺的条件,事情会自然而然地推进,因此不会存在任何的困难。”
据了解,当前版本草案还为归还程序设定了一系列限制,例如明确了考古财产、武装部队所获财产、人类遗骸等类型文物的归还限制条件,并规定所有归还请求须经过法国与追索国协商成立的双边科学委员会审查,并征求国家文化财产归还委员会的意见等。
另外,按照程序,该版本草案还需在法国参议院审议通过才能提请颁布。
有分析认为,这份草案虽然在形式上简化了程序,但同时也设置了不少限制,相关归还申请还要经过多个机构的审查和评估。整体来看,它更像是一种有限开放、可控的管理机制,而不是一个具有强约束力的普遍归还原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