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州卖房等于给自己加税?谦谦美君子博客

5/6/2026

我们的房子终于如期在上个月22号CLOSING了。中介送来一大盆鲜花,表示祝贺。我和老婆也如释重负,开始收拾准备搬家了。

现在网上流行一个观点:加州卖房等于在给自己加税,它源自1978年加州通过了13号法案(Proposition 13)。该法案规定房屋的估价以房屋买卖时的价值为准,只要屋主不卖出房子或不在现有地基上加建、改建房屋,该房产便不得重新估价,每年的房产价值可以按通胀因素上调,但最多2%。一旦房屋卖出,新的房主则要按当时的市场价交纳房产税。这项规定与全美大多数州的房产每年按市场重新估价或每几年估一次价的做法大相径庭,对加州的每一个房主来说,这相当于“一次估价定终身”,让房主不必担心因为房屋价格的变动引起地税的大额变动。13号提案本质上是一套“锁死持有成本,惩罚频繁换房”的政策。核心目的只有一个:鼓励你长期持有。

举个尔湾现实的例子。

2015年买:100万,房产税为$12,000/年(按平均1.2%)

2025年市场价:200万,如果不卖,你现在的房产税最多为$14,630。

但如果你卖了,2025年再买同样价钱的房子,你的房产税可能要$24,000(仍按1.2%算)如此看,你买年要多交70%左右的房产税,而且是永久性的。从这个意义上看,加州卖房的确在等于给自己加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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