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0家香港“百年老店”,全是内地假货派代
一批打着“香港大药房”名号的网店三年间卖出140.8万单、进账超1.06亿元,香港特区政府卫生署却明确它们不是持牌药商,产品也不是药街头的信任感被搬到了屏幕里旺角和铜锣湾的游客愿意顺手带一瓶双飞人、几支活络油,因为香港的药剂业管得严,这是共识
商家看准的,正是这份共识在内地电商上的延迟和放大
廉价日化品披上“香港”壳子和“百年”故事,摇身就被当作能“治疗”的灵丹
真正刺眼的不止是营销话术,而是规模
查询企业信息平台,名称里带“香港大药房”的公司已累积到1106家,存续在业的有773家,其中近三年新注册的就有449家,清一色私人股份公司
这不是零星作坊,是批量造壳、同步铺货的流水线
把镜头拉近一家公司
2021年,“香港大药房有限公司”在香港注册,经营范围只写营养品、化妆品、日化品批发销售
到2026年1月,这家官方旗舰店的累计销量是140.8万单,销售额突破1.06亿元
这期间,授权给内地运营方,在多个平台开出“旗舰店”,铺出从洗发粉到滴眼液的全套商品
价格的悬崖最能说明问题
工厂里成本几块钱的透骨膏、祛痘膏、漱口水,换成繁体字体和“香港大药房背书”,立刻能卖出几十倍的溢价
详情页大字写“药到病除”,角落里又用小到近乎看不见的提示注明“本品不能代替药品和医疗器械治疗”
执行标准一查,全是“健用准字”或企业标准,不是“国药准字”,也不是“械字号”
消费者追问生产地,发货单却显示在河南南阳、湖南岳阳等地
客服的统一解释是“香港大药房授权内地代工厂生产”
当被要求出示授权证明,聊天框常常就安静了
黑猫投诉平台截至2026年2月23日,含“香港大药房”搜索词的投诉183条,指向虚假宣传、无证经营、执行标准无从查询、使用后过敏等问题
监管部门的表态消除了最后的模糊地带
香港特区政府卫生署表示,涉事“香港大药房”企业,非香港《药剂业及毒药条例》或《中医药条例》下的持牌药商,不具备药品生产和销售资质
这句话落地,所谓“始于1831年”的牌匾瞬间失色
至于“1831年”的故事,多家媒体已经指出是借了历史影子,现实里的公司不过成立三年
为什么这样的货能一路上架?
商家拿到一张香港公司注册证明,就能较容易通过平台审核
资质核验停在表面,“是否为持牌药商”的关键项无人深挖,“百年老字号”的时间线也没人追问
从“官方旗舰店”认证,到商品页擦边球式医疗用语,多个环节都空着门
平台要GMV,也要广告费,面对高转化的“香港牌”,是否默认了风险在后?
这是绕不开的真问题
对消费者而言,产地滤镜曾经代表质量,现在却成了套利工具
注册一个带“香港”字样的壳,再找内地工厂代工,5块钱的膏药能卖到50块,信息差就是利润
2024年的“香港美诚月饼”还历历在目,合肥方面对关联主体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合计6894.91万元
如今“香港大药房”翻版出现,路径几乎一致,只是规模更散、更隐
执法并非空白
2025年起,厦门等地市场监管部门对几家相关企业因虚假宣传作出19万到22万元不等的罚款,部分代工厂被责令停产下架
但运营主体一换,再“开张”,页面一改,流量又回来了
打一枪换一个地方,靠的是更换主体的低成本和处罚的可预期
法律的尺子摆在那
《广告法》第五十五条规定,发布虚假广告的,处广告费用三到五倍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明显偏低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罚款;
情节严重的处一百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甚至吊销营业执照
虚构“百年历史”、夸大疗效,属于《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所称的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
情节严重、违法所得较大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