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自杀后,我被当作“特一号”案嫌犯新三届博客
父亲死于1968年8月21日,那时正在进行“清理阶级队伍”运动,他跳楼自杀了,按照当时的定性,为“对抗运动,自绝于党,自绝于人民”,属于“现行反革命”行为,自然,我们一家都自动成了“现行反革命分子”家属。
第二天,我学校的对立派两个学生跑到我家,在家门口贴了一张大字报,其中最重要的一点是:警告我们,要划清界线,只许规规矩矩,不得乱说乱动,一时引来众多街坊围观。
1968年10月,学校通知我们返校,那天,教学楼上还挂着残存的大标语,上面斗大的字:“赵某某对抗运动,自绝于人民,自绝于党,死有余辜。”(我的母校“广州建联中学”,是父亲供职的广州市第五中学“清理阶级队伍学习班”所在地)。学校里进驻了“工人宣传队”,是动员我们“上山下乡”的。
从1966年6月开始,全国学生“停课闹革命”,至1968年,这两年里没有招生,也没有学生毕业,普通中学滞留了三届学生,即现在俗称的“老三届”,指的是66、67和68届的初、高中毕业生,合起来是六届。经过一番动员,初中生除了部分家庭成分“好”的,个人表现佳的继续升学,高中生极少数留校当“辅导员”外,其余全部要“上山下乡”。我的班五十多人,除了一人当“辅导员”外,几乎都去了农场或下农村插队落户。
我因患肺病,医生证明上写着“不宜参加体力劳动”而暂时得以留城。到了1969年初,上级下发通知:因各种原因滞留城市未下乡的中学生的档案全部拨归居住地所属街道,以后由街道组织继续动员;因家庭生活困难的(如父母年老体弱,又是独生子女),或身体状况不适宜下乡者,由街道安排力所能及的工作。这样,我的“上级 ”改为街道派出所,我的关系转到了居委会,而居委小组长成了我的直接“上级”。
1968年12月“复课闹革命”,部分获得升学资格的“老三届”初中生直接升上了高中,我的三妹是小学六年级应届毕业生,亦直接递升读初中三年级,所以,她从来没有读过初一和初二。小妹小学三年级,直升为六年级,可谓“连升三级”。
“有病就得安心养病,其他什么都不要去想了。”当时母亲含着泪对我说。我只有默默地点头。然而,此心如何能“安”得下来?
父亲死后理所当然地停发了工资,现在是母亲的一份工资需养活四个人,还得每月抽出10元让我去医院开药打针,更遑论家中负了的债务(父亲死时的火化费60元全由家属支付)。家庭经济的压力让母亲艰难地扛着,我曾寄希望于街道能安排我“力所能及”的工作,哪怕每月15―18元,我一定感恩不尽。
后来才明白,我的这一厢情愿其实是在做白日梦,上级早就将我们一家打入了“另册”----现行反革命的子女还想在城市里工作?之后,每当有动员街道青年下乡,我是必被通知的一员,就算是我出示了医生证明也不能豁免。在他们眼中,我是必须去农村接受改造的,甚至有居委的干部这样“劝说”我:农村空气好,食物新鲜,你先下去养病,病好了以后再参加农业劳动。这简直是一派胡言乱语。
那几年里,我们一家人难得添置一件衣服,两个小妹才十来岁,为了让她俩过年穿上一件新衣裳,母亲竟然常年不吃早餐,每日省下几分钱,积上好久,才去扯几尺布,请人缝制新衣。我们的衣裤破了,总是补了再补。
一位街坊我们喊她梁大姐的,她的丈夫亦在文革中自杀,与我的母亲遭遇一样,于是她们同病相怜。梁大姐以替街坊修改、缝补衣服为生,家中有缝纫机,我母亲常常在夜晚拿着我们的衣服去缝补。
家里各人洗澡都是用洗衣皂,因为买不起香皂。我还记得母亲的洗脸毛巾都快破成渔网了,还是舍不得买新的,每天洗脸时是拿着揉成一团的毛巾往脸上涂擦。
要说经济困难,生活艰辛,总还不至于饿饭,能熬得过去,更难以忍受的是我们还处于强大的政治压力之下,时时刻刻都处于恐惧之中。
居委会的干部常来通知你去开会学习,不厌其烦地、不断地动员我去下乡,大凡开批斗会(斗争“阶级敌人”----地、富、反、坏、右等)必定叫我去参加,坐在被特定安排的位置上,让群众一眼就看出我们是“另类”。
还有更恶劣的是半夜里来查户口,凌晨一时许,到家来拍门,一家人在睡梦中被惊醒,大门打开,为首者是穿着制服的警察,他带领着居委会的干部老太太,还有手执水火棒的年轻的街道积极分子,一窝蜂地涌进家里来。
警察说,现在查户口,把我们家的户口本打开,煞有介事地对照家庭人口,问家中有没有外人留宿。其时,居委会老太太已在屋内到处窜,手拿电筒乱照,还查看床底下有否藏匿着什么人。
折腾大约半小时,便一窝蜂般离去,这种“威慑”,虽然伤不到皮肉,但对我们家中每一个人都是一次重重的打击。并不是每家都被查户口,被查者,当然是街道居委会重点监管的对象。
恐惧!每日都处于恐惧的笼罩之中!每天早上睁开眼睛,不知道今天会发生什么,但知道,绝不会是什么“好事” 。尽管这样,我对这样的处境并不以为意,心想:我又没有“违法乱纪”,父亲的死,应他“一人做事一人当”。虽然我不敢“乱说乱动”,但对“上级”是采取反感和“不合作”的态度的。我毫无社会经验,远不知社会上人心的邪恶,更不知“专政的铁拳头”是何种滋味。因为“无知”,所以“无畏”。
然而。厄运依然不期而至。1970年3月的一天下午,一个穿制服的警察,还有一个身材魁梧的便衣民警由一个居委会老太太领着上我家来,叫我跟他们走一趟。我别无它法,便跟着去了。在派出所待了不知多久,又被一个警察领头,两个手提棍棒的人殿后押到一处楼房,上了二楼,被关进一间小房子里,上了锁。这间房子很小,住不了人,地上坐着一个年轻人。
我惊恐未定,也不知道这是什么性质的地方,为什么要抓我关在这里。此时此地,我极度恐惧,就像被抛弃的、无助的孩子。我想我的妈妈,二十余年以来,我从没有与她分离过,不禁悲从中来,竟嚎啕大哭了一场。停止了哭泣,我便与那位坐在地上的年轻人说话,询问他这是什么地方?他为什么被关在这里?他微笑着,答非所问,语无伦次。后来才知道,他是个精神病患者。
当时,我家六口人,大妹早于1964年十五岁时就去了斗门县的农场;二妹在花县(即现在隶属于广州市的花都区)务农,家中常住人口只有我和母亲,以及三妹和小妹。三妹去了农村分校(那时广州每间中学都在农村建有分校,学生、教师分期分批去分校“学农”)。
而就在当天的下午,母亲亦在学校被宣布单独“办学习班”,吃住均在校内,不得回家。这样,我们一家数人被分割在不同的地方,其中只有我和母亲被当局控制着,失去人身自由(母亲在学校里还可以自由走动,但不能出校门,当然也没有任何同事敢跟她接触)。
那天真的苦了我的小妹,她才13岁半,正在读初一,放学回家后得知哥哥和母亲的状况,哭着去买菜,煮饭,然后分别给母亲和我送饭,路途南辕北辙,之后再为我们收拾铺盖行李,再次一一送去,晚上十点多钟才哭着回家吃晚饭。那天夜里,家中空荡荡地只有她一个人睡,她的感受如何,我至今无法想象。
原来,我被关禁的地方是一座民宅的楼房,蛮新。一道楼梯在中间,上到二楼后,右边是普通居民的住家,左边有三间空房,一间关女的,两间关男的,大概共有十余人,大家都“席”地而睡。另有公共厕所和厨房。
我们对外的名称为“一打三反运动”学习班。我们被关在这里的人是“学员”,但外界叫我们这里为“牛棚”,我们都是“牛鬼蛇神”,简称“牛”。就在楼梯口,日夜24小时都有人看守着,还有“水火棍”(一条长木棍,两头漆成红色)作武器。
后来了解到,被关在这里的人都是街道上的人,多数三十岁以上,“罪名”有投机倒把、贪污、乱搞男女关系等等。十几人当中数我最年轻,也最没有思想负担,吃得下,睡得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