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妻子,我卖掉了我是历史其实挺有趣

12/18/2025

即墨县百姓高密,到山东莱阳办事,办一个很重要的事情,他花了大钱十五千五百文,在莱阳买了一个女人。

大钱,通常指的是标准的,足值的官方制钱,也就是那种圆形方孔铜钱,而不是价值很低的那种私铸的小钱。

所谓十五千五百文,就是15500文的铜钱,换算成白银,大概在十三两左右。

乍一听,十三两,好像很微不足道,但其实在清代中期,这笔钱已经很多了,这笔钱是一个普通家庭一年的收入,用来买地也能买两亩。

当然,这些钱,也可以用来购买一个成年女性。

被卖掉的女人,叫做王氏,而卖她的人,是他的丈夫张义。

在古代以父权,夫权为核心的宗法制度下,女性,尤其是底层女性,在社会观念甚至是法律观念上,很大程度会被视为家庭的附属财产。

所谓“未嫁从父,既嫁从夫,夫死从子”,张义卖掉妻子王氏也没有别的理由,就是家里太穷,他要把妻子卖掉换钱花。

张义得了钱,兀自欢天喜地,王氏低着头,跟着高密走了三十里路,从莱阳到了即墨,当年她三十四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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