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基斯坦欠中国4230亿卢比未还

钛媒体 · 经八阕原文

预见能源注意到,10月15日,巴基斯坦信德省首席部长穆拉德到访上海电气总部,双方签署塔尔地区能源项目合作谅解备忘录。备忘录没有披露装机容量、投资金额或技术路线。穆拉德带来的清单指向电站之外:海水淡化、可再生能源设备在信德省经济特区的本地组装、煤化工以及人员培训。 如果只看签字本身,这不过是一份框架文件。但放在中国央企在巴基斯坦的整体格局里看,它标记出一个共同困境:当东道国电力系统连存量电费都付不利索的时候,继续签电站合同,或者把电站合同“打包”成工业方案,能不能解决回款问题。 塔尔一区块的底牌,和备忘录要绕开的东西 上海电气在巴基斯坦的根基来自塔尔一区块。1320兆瓦燃煤电站配套年产780万吨褐煤的露天煤矿,2023年2月投入商业运营,建设期总投资超过30亿美元,是上海电气首个海外BOO项目。穆拉德在上海也认了这个项目的价值。 但这次备忘录几乎不提新增发电容量。信德省要的是煤转化学品、海水淡化、风机和光伏板的本地组装。上海电气被要求提供的,是电站围墙之外的能力。 转向的原因写在财报里。 上海电气2026年上半年信用减值损失计提15.88亿元、资产减值损失计提8.93亿元,扣除转回后对利润的净侵蚀约17.9亿元。应收账款坏账准备是主要构成。海外电站项目的回款周期拉长,在利润表上无法回避。 对任何在巴做电站的央企而言,这个约束是共通的。 CPEC项下18个中资电力项目被拖欠的总额已升至约4230亿卢比,巴方请求免掉约170亿卢比滞纳金,中方按商业合同拒绝。巴基斯坦电力部门循环债务在2026年6月仍达1.675万亿卢比。 装机缺口在缩小,支付缺口在扩大。继续增加发电容量,只会把更多应收账款挂到同一个付不出钱的系统上。 央企在巴基斯坦走了几条路,每条都在承压 把在巴央企按商业模式排开,路径分化很清楚。 中国能建天津电建走的是EPC规模路线。十五年在巴基斯坦参建约十座电站,总装机超过10000兆瓦。建设能力输出到了极致,但EPC的收入和风险在项目移交时基本锁定,电站建成之后的回款问题不在EPC方的合同责任内。 三峡集团走的是投资运营路线。卡洛特水电站装机720兆瓦,采用BOOT模式,2022年投入商业运营,运营30年后移交巴政府。这条路线把央企从建设方变成长期收费方,收益与巴基斯坦电力系统的支付能力深度绑定。 哈电集团走的是核心设备供应路线。塔贝拉五期504兆瓦水电机组是中国出口单机容量最大的水电机组。轻资产、回款相对可控,但对东道国能源系统的嵌入深度最浅,设备交付之后能否转化为持续服务收入,取决于有没有本地存在。 上海电气的“打包”思路,试图在几条路之间找一条缝隙。用装备和工程能力做入口,把运维、培训、本地组装甚至海水淡化运营装进去,把项目制收入变成驻留式收入。 但它绕不开一个事实,即驻留式收入的最终付款方,仍然可能是那个被循环债务拖住的公共部门,或者财政同样吃紧的省级政府。 备忘录是一张考卷,考场规则不由一家企业写 穆拉德在会谈中把信德省的诉求讲得很具体。海水淡化按PPP框架做,可再生能源设备进经济特区组装,塔尔煤从燃料往工业原料延伸。 这些方向在技术上可行,经济性却需要逐项算账。煤化工的资本密度远高于燃煤电站,海水淡化在卡拉奇的付费机制尚不清晰,本地组装面临供应链配套和规模门槛。 备忘录没有锁定任何一项。它锁定的只是方向。 对上海电气而言,在塔尔已经投入近30亿美元、运营了三年的地方,继续加注的沉没成本逻辑和退出逻辑同样强烈。在电站周围寻找不依赖新增装机的收入来源,是务实的选择。 但“绕开系统”能走多远,取决于绕开的那个系统有没有人在修。 中国能建在投资者关系里明确写了一条“五不投”:亏损项目不投,恶性竞争项目不投,风险不可控的国别不投。中国电建旗下江西电建事实上退出了巴基斯坦FESCO配电公司私有化竞标。央企层面已经在用脚投票。 但挑剔解决不了存量问题。 CPEC电力项目的欠款化解、配电环节的线损和追缴效率、电价补贴链条的重新设计,这些事超出了任何一家央企的能力半径。政策性金融、多边机构和东道国财政改革如果不同时介入,单个企业的模式升级最终仍会被同一个支付瓶颈卡住。 这份备忘录的价值,不在于它签了什么,在于它承认了一件事:在巴基斯坦,电站设备商靠装机增量吃饭的阶段正在过去。下一轮竞争比的不是谁建得更多,是谁能在电站之外找到不依赖购电方付款的收入,同时又不至于离能源主业太远。 这条路上海电气先迈了一步。但路上真正的障碍,不在塔尔,在伊斯兰堡的财政账本里。

来源:钛媒体(经八阕转载) · 查看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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