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江苏卓越博士后计划资助人员名单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2026年度江苏省卓越博士后计划资助人员名单的通知 各有关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创新实践基地设站单位: 根据《省委人才办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卓越博士后计划实施办法的通知》(苏人社发〔2024〕46号)精神,按照《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6年度江苏省卓越博士后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函〔2026〕58号)要求,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会同省委人才办、省财政厅组织开展了2026年度江苏省卓越博士后计划申报遴选工作,现公布获选人员名单。 卓越博士后计划实行分类分档资助,共分为A、B、C三档,资助期均为2年。其中,A档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25万元;B档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15万元;C档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10万元。请各地、各有关设站单位及时通知获选人员获选结果,并按以下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一、各有关设站单位要严格按照《江苏省卓越博士后计划实施办法》要求,完善相关手续,并签订资助协议书,落细落实其科研工作绩效评价和成果追踪,将创新型科研进展和成果作为考核重点。 二、各设站单位要加强对获选者的考核管理,建立健全以创新能力、质量、实效、贡献为导向的考核评价标准,加强平时考核,严格出站考核。获选者须于每年12月底前登录申报系统提交当年度个人研究进展、阶段性成果等情况,各设站单位审核评估后提交至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同时提交本单位当年度卓越博士后人才培养情况报告。获选者项目完成后,各设站单位要及时组织鉴定和验收,并将有关结果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备案。 三、各设站单位要严格落实财务管理规定,专款专用、单独核算,不得提取管理费。资助经费主要用于获选者的生活补助,不抵扣设站单位提供的工资等待遇。资助经费从获选者完成进站手续并实际到岗起按月计算。请各设站单位按照通知要求以及经费管理规定,与获选者完成资助协议签订后,开展资金拨付工作。 请各地、各设站单位加大对博士后工作的支持力度,加强对本地区、本部门设站单位经费使用情况的监督和检查,促进博士后事业健康发展。 附件:1.2026年度江苏省卓越博士后计划资助人员名单.pdf 2.江苏省卓越博士后计划资助协议书(模板).pdf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6年9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