闪大灯提醒来车有警察,会吃罚单

世界日报 · 经八阕原文

加州法规规定,驾驶人不能用闪大灯提醒其他车有警察,接近车辆时也须切换近光灯;若遇事故或危险,则可用合法方式示警。

部分驾驶会透过闪烁车头大灯的方式,提醒其他用路人前方设有警方执法取缔行动,惟此举恐违法。(Pexels/Zeeshaan Shabbir) 据报导,当车辆在路肩行经巡逻警车时,许多驾驶人常会忍不住想提醒其他车辆。 部分驾驶会透过闪烁车头大灯的方式,提醒其他用路人前方设有测速照相点、酒驾临检站或警方执法取缔行动。 然而,在加州法律规范下,何时才允许闪烁远光灯?通报其他用路人有警察出没,究竟是否会挨罚?以下为用路人必须掌握的相关法规重点: •能否闪烁车头大灯来提醒其他用路人? 对于车辆大灯的使用时机与操作方式,加州机动车辆管理局(DMV)在《加州驾驶手册》中指出:「车辆大灯不仅能辅助驾驶看清前方路况,也能让其他驾驶更容易辨识您的车辆。」 然而《加州驾驶手册》明定,当对向来车距离在500呎以内,或尾随前车距离在300呎以内时,驾驶人必须「将远光灯切换为近光灯」。 《加州车辆法规》亦明确规定,不论道路起伏坡度如何,驾驶人「在任何情况下皆应避免造成眩光」。 因此,在加州法律下,以闪烁大灯方式示警其他驾驶实属违法。 •能否使用方向灯或警示灯提醒用路人? 根据《加州车辆法规》,除「现场存在异常交通危害」之外,驾驶人不得随意使用车辆上的闪烁黄色警示灯。依规定,驾驶人仅在道路上准备左转或右转时,才可打方向灯示意。 加州法律同时载明,驾驶人亦可开启闪烁方向灯,「提醒其他用路人前方有事故、道路危险」,或警示自身车辆已抛锚。此外,丧葬车队在行进间亦获准闪烁方向灯作为警示。 加州DMV建议,若发现前方有「车祸碰撞或路况危险」,可用以下合法方式警示后方车辆: 开启危险警告闪光灯(双黄灯)。 轻踩煞车踏板3至4次。 减速或停车时辅以手势示意。 •未适时切换近光灯的罚则为何? Shouse California Law Group律师事务所指出,驾驶人若在接近其他车辆时未依规定切换为近光灯,一旦遭取缔,恐面临238元的罚锾,并在加州驾照纪录中被记上一点违规点数。 若驾驶人在一定期限内累积过多违规点数,更将面临驾照遭吊扣或吊销的风险。 精华 FAQ Q1:在加州闪烁车头大灯提醒前方有警察,是否合法? 不合法。加州车辆法规要求在接近其他车辆时应避免造成眩光,闪烁大灯示警他人前方有警察,可能被视为违规使用灯光。 Q2:驾驶人何时必须把远光灯切换成近光灯? 依加州驾驶手册,当对向来车距离在500呎以内,或后方车辆距离在300呎以内时,就必须将远光灯切换为近光灯。 Q3:若前方有事故或道路危险,哪些方式可合法提醒后车? 可开启危险警告闪光灯,也就是双黄灯,或轻踩煞车3到4次、减速或停车时搭配手势示意,这些都属较合法的示警方式。

来源:世界日报(经八阕转载) · 查看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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