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州杀婿案告诉我,不能长期与儿女同住

江天云月博客 · 经八阕原文

一、最重要的导火索就是那老两口与女儿女婿同住 明智而富于爱心的父母, 都应该记住家庭社会学的一个铁律:任何幸福的婚姻,都必须建立在“夫妻二人小家庭”这个边界之上。 所以, 为了让自己儿女幸福, 绝不能与他们长期同住 ( ——短期是可以的, 尤其是当儿女特别需要父母帮助的时候)。 长期与儿女同住,无论你主观初心如何, 客观效果都是在给儿女的小家添乱。 这样的例子举不胜举, 我想每个人周边的社会都曾发生过, 我知之甚详的例子就有4起,这4对被父母搅得鸡飞狗跳的小两口本来都是通情达理且富于学识的好人,却只因父母同住而给各自的人生留下抹不掉的阴影(有一对闹到离了婚后来又复合)。 为免隐私泄露就不详述了。

小两口过日子,没有不吵架的,但今天吵架明天和,床头吵完床尾和, 本质上是两个人的博弈,有时候甚至可以被视为促进夫妻和谐的一种生活调剂。但一旦父母搅合进来(当然不止于父母, 只要搅合进来第三方,但这里只论父母),事情就会立即变得复杂起来,因为即使是在父母面前,小两口的生活也会平添诸多忌讳和隐私,这样在平时很容易消弭的争执就有可能积存下来发酵。尤其是碰到那种护犊子又多嘴多舌的混账父母,小两口抓挠几句,在他们眼里就是自己的闺女或者儿子受了委屈, 看在眼里、恨在心里,天天在女儿或儿子耳边吹风、给女婿或儿媳白眼,时间一长, 儿女那个小家不散也难。 而这对老两口从面相一看就像那类混账父母,其容 阴沉、狡黠,眼神里看不到明亮的智慧之光,不是省油灯几乎是一定的!所以,要我看, 与这老两口朝夕相处, 这对跨性别婚姻能走十几年之久, 已经相当不易了,这也间接说明当时这对夫妻在过二人世界时感情应该还相当不错! 我认识一对智慧而仁爱的老人,他们的女儿女婿家境非常优裕,小两口也非常恩爱、孝顺, 但老人就是不应女儿所请与他们同住。为何?那位老奶奶曾经说过的一句话让我记忆尤新: 与儿女同住,最好不超过一周, 最长不能超过两周。 不与儿女同住, 留给儿女的是更多自由的空间, 留给自己的则是清福与自在。 我一直奉这句话为至理名言。 二、跨性别婚姻是这场杀婿案的催化剂 传统婚姻模式中,夫妻矛盾围绕性格、经济、婆媳关系或忠诚度展开。这些问题虽然棘手,但社会有成熟的常识和经验乃至民间习俗去劝解和缓冲。而跨性别婚姻所带来的社会问题则不仅超越了传统文化与经验的范畴, 它本身对于传统文化与经验就是尖锐的挑战。夫妻两个吵大了, 有时候找个劝架的说和人都难。因为变性本身会给自己的社会关系增生许多烦恼与不便,Jonathan 被谋杀,我们至今未见他的父母姐妹发声露面,我们不知道他的原生家庭因为他的变性发生了什么。 而这一对老头老太太来美后就跟着闺女女婿生活, 从未真正融入美国社会的文化氛围, 脑子里充满的都是传统婚姻伦理观, 设想一下每天早晨这样一家人坐在饭桌前的场景:老头老太太夹着包子,对面坐着个留着浓密络腮胡、说话有点怪声怪气的“女婿”, 估计脑子里天天都在放弹幕:“这到底算女婿还是算儿媳?算姑爷还是算闺女?”, 两个整天生活在这类“科幻世界”的老家伙, 估计从未在心理上对Jonathan 这个“女婿“的身份产生过真正认同。 所以, “丈母娘看女婿,越看越顺眼”,搁这儿完全失效了。如果网传的Jonathan变性后借精生子属实, (这个说法目前尚不能视为事实,但也非空穴来风。据公开的法院材料,McKinsey 曾在2024年通过 IVF 怀孕并生下一个早产儿,但孩子出生约一小时后死亡 )则Jonathan在这对父母心中的身份认同可能更近于儿媳,而我们知道, 婆婆看儿媳极少有看着顺眼的,唐菀那么孝顺、知礼、聪明, 婆婆又是她的亲姑姑, 她与陆游的婚姻不还是被硬生生拆散了吗?可想而知这对父母对Jonathan 这位长了一部纯爷们的浓密大胡子、却又能生孩子的人, 心理会有多么灰暗多么不适 。所以, 这段婚姻所以能持续十几年之久, 我估计可能主要维系于Jonathan的高薪高管身份带给这个家庭的利益。 而如今Jonathan两口子闹到了要离婚分财产的地步,这个曾经能罩住一切矛盾的“高薪高管”光环,就从避风港变成了引爆杀机的定时炸弹。在两个老家伙眼里,过去看在巨额收入份上勉强咽下的厌恶与憋屈,此刻全化作了对财产和孩子即将“拱手让人”的恐慌和仇恨, Jonathan肉体毁灭的死局由此注定。 三、说几句同性恋 做为一个懂得一点医学生物学的人,我对同性恋、跨性别婚姻是理解、包容并尊重的, 我认识的人中就有几个是同性恋,他们都是很好的人,所以我从不认为一个人的性取向可以成为他被歧视的理由。一个人如果从小就是同性恋,而且这种倾向并不是他自己所能选择的,那么就让他好好生活,别人没有必要指指点点。 但 “不歧视同性恋”和“把同性恋包装成一种值得推广的生活方式”,完全是两回事。就像一个人是左撇子,我们当然应该允许他自然地使用左手,但没有必要把“大家都应该改用左手”变成一种社会运动。小众群体应该受到尊重,却没有必要因为政治正确而把这种生活方式包装成更先进、更高尚的生活方式。 因此我极为、极为、极为反感在儿童教育中鼓吹或灌输同性恋观念,我坚定认为, 对不谙性事、对世事茫然而好奇的儿童进行同性恋教育 是不合适的,至于立法让刚刚15岁的孩子做变性手术而不让家长知道,就不止于不合适,而且完全是缺德了。 须知人的身体不是手机,觉得系统版本不合适,重新安装一个就行了。青春期阻断剂、跨性别激素以及手术,是要让一个人以其身体健康付出昂贵代价的。以跨性别男性使用睾酮为例,长期使用会造成月经停止、声音变粗、体毛增加这些变化,还可能影响血脂、红细胞数量以及心血管风险,其中许多改变具有持久性 。而跨性别女性使用雌激素也存在发生血栓等严重风险,而且性激素改变还会参与骨骼、肌肉、脂肪分布等代谢改变,比如说女性变男性,由于激素改变,就更容易发生骨质疏松(女性在绝经后骨质疏松发病率高于绝经前就是性激素改变的结果)。至于切除乳房、子宫、卵巢及生殖器改建, 那可是伤筋动骨、改变身体器官结构的大手术!而任何大手术对人体的创伤都是重大的! 所以, 成年人在充分了解风险以后要变性,可以随之, 你的身体你做主嘛!但是孩子不同。孩子的大脑还在发育,对未来的认识、对身体的理解以及对长期后果的判断能力,完全不能与一个三四十岁的成年人相比。而青春期的身体一旦变性,绝大多数都不可逆, 可是未成熟的孩子表达出的某种意愿,许多时候可能完全是出于对未知世界的好奇,我少年时最想干的就是到供销社上班, 觉得便于偷着吃糖点,现在大家都当笑话说,我也当笑话听, 所以不要拿着孩子的独立意愿说事儿, 因为那些所谓的意愿许多都是做不得数的, 而如果真的按照他们的意愿给他们服用变性药物或者进行变性手术, 等哪一天他们一旦明白过来, 不仅悔之晚矣,而且还可能产生对社会文化的反感甚至仇恨! ——所以对不谙性事的孩子进行所谓的同性恋启蒙教育,纯粹是以教化之名强行拔苗助长、用成人的荒谬认知去污染童真天性的缺德行为!

来源:江天云月博客(经八阕转载) · 查看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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