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英港人,正在被“扫地出门”?

华人志 · 经八阕原文

2026年9月,英国《Metro》报道了两宗匿名个案,并援引律师称,自安迪·伯纳姆2026年7月20日出任首相后,至少12名与2019年“修例风波”相关、被判暴动罪的人,其BNO签证申请被拒签,无法继续停留在英国。

消息一出,立即被香港《英文虎报》、TVB等媒体转载。

难道当初投奔英国的这批港人,正在被“扫地出门”吗?

我知道这会让很多人觉得是“报应”,很开心,但真实的情况究竟如何呢?

首先我们现在所知道的公开资料,是有12名港人被拒签。并且还披露了具体案例,拒签的理由差不多一致,即:根据英国现行的移民法规规定,申请人如果在英国或海外被判刑,获得12个月或以上的监禁刑或缓刑刑期,原则上必须拒绝其入境许可或者居留许可申请。

其中一个案例,名叫Edward(化名),28岁。2019年被控暴动,2022年1月被判处3年半监禁,2024年3月获释。其父母及兄弟后来通过BNO签证移民英国,他本人在2025年10月申请BNO签证,2026年7月21日被拒签。

还有一个案例,名叫John(化名),2019年被控暴动并认罪,服刑2年1个月,2025年11月提前获释。随后申请BNO签证,2026年7月22日被拒。

这两人收到的拒签信上的理由都非常接近,都是因为他们曾经在英国境外被判处12个月以上的刑期。

拒签信上还大量引用了中国香港法院的判决书,描述他如何与警方对峙、没有遵从驱散命令等。依据这些事实,得出的结论是:如果其行为发生在英国,同样可能构成犯罪。

翻译过来就是:你在香港犯罪了,那么你也有可能在英国犯罪,我们怎么能要一个罪犯移民呢?

这可是诛心之论!

如果你单看被拒签的数据,可能并不多,才12个嘛。要知道,自英国推出BNO签证五年来,截至最新统计,英国内政部累积接获超过24.2万宗申请,其中已有超过17万名香港居民透过此计划实际抵达英国。

17万比12,这肯定不能说成是所有移英港人都在被英国“扫地出门”。

但是最重要的变化是,英国对BNO签证的审查逻辑,发生了根本性转变。上面两个案例的律师团队透露了一个关键细节:过去曾有因暴动罪定罪的港人成功获批,以往英国多按个案独立处理,但是现在的拒签案例表明,英国已不再考虑相关定罪是否出于“政治动机”了。

也就是说,英国已经将BNO签证的政治属性给剥得干干净净。

英国现行规则非常强硬:如果申请人在英国或者海外被判处12个月或以上的监禁刑或者缓刑,原则上就属于必须拒签的情况。对于海外定罪,英国内政部的官方指引甚至明确写明,审理时通常直接采用海外法院作出的刑期;只有一种情况必须把这项海外犯罪记录忽略掉,那就是相关行为在英国根本不构成犯罪。

问题恰恰出在这里。

这些人做的事情,在英国也被认为是犯罪!因为英国本身就有暴动罪。

然后还有一个大背景,就是英国移民政策也在右转,本身就处于一个越来越严格和收紧的状态。

这一点,其实从英国政府自己发布的文件里就能看得非常清楚。

2025年5月,英国政府发布移民白皮书,把“控制移民数量”“提高进入英国的门槛”写进政策核心。

其中一个非常重要的变化,就是英国准备把大多数移民申请永居的标准年限,从原来的5年拉长到10年。

与此同时,英国还提出提高英语要求,并且把“对英国经济和社会的贡献”纳入永居资格。

到了2025年11月,英国政府进一步推出所谓的“earned settlement”改革,也就是“挣来的永居”。

翻译过来就是:永居不再是福利和恩赐,想留下来,你得证明自己对英国“有价值”。

收入、就业、纳税、英语能力、社会贡献,甚至违法记录,都可能成为决定你什么时候能够拿到永居的变量。英国政府甚至提出,对获得难民身份的人,未来可以设置20年的标准永居期限。

其实,从一开始,英国就没有承诺过:无论你过去做过什么,只要拿着BNO签证,就可以留在英国。

当一个国家开始从“欢迎移民”转向“筛选移民”,最先被重新审视的,就是那些过去被“政治叙事”包装起来的人。

来源:华人志(经八阕转载) · 查看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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