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景树仁转发讨薪微博被判刑4年 被判寻衅滋事
颇受舆论关注的甘肃农民工景树仁,因在新浪微博转发讨薪、索要欠款的维权信息,被认定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兰州市城关区法院于2026年9月11日作出上述判决。
与景树仁同案的其他六名被告人亦被定罪量刑。其中,第一被告人周禄宝因犯寻衅滋事、敲诈勒索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四年,并处罚金十二万元。另外五名被告人分获二年十个月至四年六个月不等有期徒刑。七名被告人均否认犯罪,并当庭表示上诉。
50岁的景树仁(1976年8月生),初中文化,社交网络重度使用者,其实名注册的新浪微博大多是转发弱势人群维权、讨薪等相关信息,几无个人事务。2024年4月,景树仁因涉嫌寻衅滋事被兰州市公安局城关区分局逮捕,案发时他在省城兰州一家企业当保安看大门。
景树仁此次牢狱之灾是受周禄宝案牵连。周禄宝现年41岁(1985年4月生),家住浙江省海宁市许村镇,其籍贯甘肃省定西市陇西县云田镇,与景树仁是同乡。周禄宝早年曾活跃于网络维权,2015年,江苏省昆山市法院一审和苏州市中级法院二审认定周禄宝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3万元。2018年6月29日,周禄宝刑满释放。
但六年后的2024年3月17日,周禄宝再次因涉嫌寻衅滋事,被兰州市城关公安分局刑事拘留,同年4月3日被逮捕。在此前后,景树仁等其他六名被告人也先后被抓捕。
兰州市城关公安分局于2024年9月以周禄宝、景树仁等七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非法经营罪,向兰州市城关区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2025年3月,兰州市城关区检察院对此案提起公诉,起诉书将“黑社会”改为“恶势力”,同时取消了“非法经营罪”的起诉。
2026年7月19日,该案一审开庭前一日,因兰州市城关区检察院变更起诉决定书,案件推迟审理。新起诉书撤销了对周禄宝、景树仁等七人涉嫌“恶势力”团伙犯罪的指控,对景树仁的指控也由主犯改为一般共同犯罪的从犯。
8月6日,兰州城关区法院一审开庭审理该案,至8月29日方告休庭。9月11日,兰州城关区法院一审判决称:经审理查明,2022年1月至2024年1月,被告人周禄宝为谋取非法利益,利用其本人及被告人景树仁在网络媒体平台的影响力,接受他人请托,对兰州、天水、白银、定西等地建筑行业领域内存在纠纷、争议的工程款、劳务费等问题,借为他人“维权”之名,打着“舆论监督”的旗号,编造与事实起因、实际债务纠纷的性质、欠款主体、政府部门处理过程等重要情况不符的虚假、负面信息,通过其本人及其控制的多个账号,在新浪微博、今日头条、百度百家号等网络平台连续发布。被告人景树仁、令三明、周芳琴、令彦明、康田民、李学术明知周禄宝实施上述行为,景树仁利用其网络影响力受周禄宝安排或自愿通过网络平台转发虚假、负面信息扩大影响,制造舆情施压,并积极向周禄宝介绍请托人;周芳琴负责向周禄宝介绍请托人,受其安排收取、转发“感谢费”,从中牟利;令三明、令彦明积极帮助周禄宝介绍请托人,协助周禄宝上传下达,谋取利益;康田民、李学术多次请托周禄宝以编造虚假、负面信息的方式,索要存在纠纷的工程款。
一审法院指称,周禄宝实施上述行为期间,针对他人对与其相关帖文的否定性留言,利用信息网络发帖文多次辱骂、恐吓他人。此外,周禄宝、周芳琴、令彦明、康田民、李学术,还采用先发布负面信息,让被害人看到不利后果,然后以不删除负面信息等手段,通过网络舆论以及相关职能部门向被害单位施压,威胁、要挟被害人,多次向被害单位索取额外财物。
一审判决认为,上述被告人在网络上通过编造、发布虚假、负面信息,或辱骂、恐吓他人,利用网络负面舆情索要他人财物等手段,实施寻衅滋事、敲诈勒索26起,扰乱建筑领域的生产经营秩序以及职能部门的工作秩序,损害项目所在地的营商环境及政府公信力,给被害人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害,对社会公共秩序和网络空间安全造成恶劣影响。另外,周禄宝还单独实施敲诈勒索1起。
兰州市城关区法院认为,周禄宝伙同景树仁、令三明、周芳琴、令彦明、康田民、李学术,多次编造虚假信息或明知是编造的虚假信息,在信息网络上散布,起哄闹事,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利用信息网络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破坏社会秩序,其行为均已构成寻衅滋事罪。
一审判决书显示,周禄宝敲诈勒索既遂82万元、未遂22.50万元;周芳琴敲诈勒索既遂2万元、未遂5000元;令彦明敲诈勒索金额5000元;康田民敲诈勒索未遂22万元;李学术敲诈勒索金额11.70万元。李学术、康田民、周芳琴、令彦明等四人因犯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分别被判处四年六个月至两年十个月有期徒刑。
判决书认定的27起寻衅滋事、敲诈勒索犯罪事项,绝大多数与企业、政府部门长期拖欠工程款或劳务费相关。
财新获悉,该案第一被告人周禄宝侦查、审查起诉阶段一直是零口供。开庭期间,周禄宝当庭自辩无罪。据旁听者介绍,周禄宝说自己曾经进过监狱,格外注意不要触犯法律,称自己发的每一个帖子,欠薪欠款都是真实存在的,他主观上是想帮助要不到活命钱的农民工。发帖前他总是反复求证,让求助者将所欠薪资、钱款的相关证据发给他,有时他还会上网搜索查询欠薪企业的相关信息,他尽可能地做到注意义务。此外,他强调自己从未向任何求助者索要过钱财,检察院指控的那些钱款,都是事后受助者出于感激主动给的感谢费,还有许多笔经他发帖要回的欠款,他并没收过钱。
该案七名被告人中,景树仁是唯一未拿分文的,其被认定九宗寻衅滋事犯罪事实,均系转发周禄宝“讨薪要欠款”的帖子。
判决书显示,景树仁自辩道:作为农民工,我亲身经历过被欠薪的无助,看到农民工欠薪微博就想帮助呼吁解决问题。对于转发的帖文,我在转发前会向周禄宝核实,周禄宝再三确认内容真实;平台没有删除过我转发的帖文,我无法辨别帖文的真假。
处于社会最底层的景树仁,2012年成为新浪微博用户,逐渐关注公共事务。2024年3月4日,景树仁回家途中,发现陇西县209省道韩家山根供水管道损坏,遂致电水务部门反映情况,该部门专门发信息对其表示感谢。被刑拘前一天,景树仁转发的几十条微博,均事关公共事务与社会治理。
其他被告人均为农民工或小包工头,或是自己被拖欠了工资、工程款,或是帮助介绍他人给周禄宝,收取了几千元至万余元不等的感谢费。被告人令三明今年43岁,是个小包工头。2019年他承揽兰州市七里河“中广郡城项目”,因分包方欠180万元工程款未支付,他请周禄宝帮忙要欠款,后周禄宝撰写内容为“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帖子,并关联相关企业、政府机构以及地方领导,发到网上没几天,令三明就拿到了180万元欠款。事后,令三明转给周禄宝1万元作为答谢。
据旁听人员介绍,令三明在法庭上说,托周禄宝帮忙前,他先后找当地的劳动监察大队和信访部门,一年多都没有解决工资问题。2021年除夕前的腊月二十八,拿到欠款的他将薪资发到农民工手里。这以后,令三明又将周禄宝介绍给几名同样被欠款的同行。一审法院认定,令三明收取好处费50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