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博前馆长为何只被判了三年20万?

麦霸的慢时光 · 经八阕原文

南京博物院前院长徐湖平案我去年5月就开始关注了,如今判决结果出来了:受贿罪,有期徒刑3年,罚金20万 。

知道他已经81岁高龄,从情理上能理解年龄在量刑时会作为考量因素,毕竟这个年纪判多少年区别不大。

只是有一点一直想不通:罚金20万,对于他们家来说可谓是不痛不痒。很好奇这个罚金对应的是哪条法律条文?

也看到通报,备受大家关注的文物流失问题,并没有纳入这次刑事判决的罪名里,是按党纪政务的途径另外追责处理的。法理和大众的朴素情感,在这里好像出现了很大落差。至少是非常出乎我的意料的。

我不是专业法律人士,很多地方看得一知半解。有没有懂法律或者了解相关案件的朋友,可以聊聊帮忙科普一下?

来源:麦霸的慢时光(经八阕转载) · 查看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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