饶毅:事实胜于情绪
【在人人可以出视频、发文章的时代,如何尊重事实,不为非理性的群情激奋所误导,是很大的全球性的问题。有些国家因此步入灰暗时期,希望我们中国人大多数能够坚持理性。
本文欢迎尊重事实的读者,凡是非理性的读者不必勉强读《饶议科学》】
人类有感情,也就有情绪。进化出现感情,应该有其道理和优点,但其问题和缺点也很明显,特别是今天的人类社会。
1)经历和感慨
我回国后,经历过好些次所谓争议。其中,凡是因为我公开发表批判性意见而引起的争议,都是因为对方不尊重事实的结果,无一例外。
2005年,我们在《自然》中文特刊上发表中国科技改革的意见,某部委坚决反对,十几二十年后国家还是要求改革,部分“恰巧”是我们当初的建议。
2011年,我对《纽约时报》发表观点:911后,美国失去了道德领导力。有些中国读者确实不了解这句话的意思,但有些是因为坚决不相信美国可以滑坡。迄今15年的历史进程,大多数人,大多数中国人,不再迷信美国。
2016年,因为批评即将上任的某国总统和某国愚昧的投票人、以及评论该现象反映的变化,我被广大海内外华人猛烈批评。无外乎某国、某国人民更伟大,我算什么,居然可以批评他们。十年来,无数人认同我的批评,有过之而无不及的人更多。
2019年,我批评几位科研人员涉及论文造假。其中一位是科学院细胞所(和同济大学)的裴钢。批评完全是就事论事,居然有人编造我是因为个人有什么原因嫉恨与他,完全不是。我一直与他的妻子(科学家同行)有交往。他们自己都不会认为我是个人原因而批评。裴钢的学生、学生的学生现在都因为学术不端而被同济大学撤职,这样的事实应该教育那些情绪化的人:为什么我批评涉嫌造假的代表性人物。实际上,裴钢在1999年发表的PNAS论文问题太大,只要他不公开认错,就阻碍科学院一切调查其他学术不端的可能性。现在很多大学处理了学术不端,科学院庞然大物为什么一个都没有处理?部分原因就是只要不处理裴钢,处理其他人就无异于捏软柿子。
2020年7月22日,疫情期间我在《纽约时报》发表评论,对比我在武汉的亲戚无一感染,而在纽约的叔叔逝于新冠。遭到美国国务卿Michael Pompeo和参议员Tom Cotton的猛烈批评,是因为他们的立场,不足为奇。而奇怪的是还遭到大量华人的批评,就是因为他们不顾事实只认自己的情绪。
我曾经几年多篇文章公开批评神经所的蒲慕明管理工作有问题,其中最大的问题是个人独断专行、无原则地偏袒自己的单位和学生,包括搞坏国家脑计划。只会情绪化的人胡编乱造指责我是因为没有控制脑计划而迁怒于他,完全是颠倒黑白。当时科学院没有推荐蒲慕明参与国家脑计划的第一个委员会。我得知后,马上联系科技部,建议他参加,而且说得很清楚(他作为委员非常好,但担任领导会独断专行,不合适)。科技部听话不听清楚,让他进了委员会担任负责人,结果他就无原则,说是见钱眼开不很恰当,因为他不是给自己个人,但研究经费应该按照科学规律、国家经费需要公平公正,他这两点都没有做到。他带头、其他人学样,脑计划第一个五年做的很不好,科技部把脑计划交给基金委之后,基金委把整个委员会换了。后面让我去开会,我说清楚了与我无关,我不参加。基金委也让后面更年轻的人了解了以前的事实,当年很多怨恨我(认为我批评蒲慕明而导致他们拿钱慢)的年轻人,大多数都意识到我的批评是对的。从头到尾根本不存在我与蒲慕明有个人恩怨的问题。
2022年底,任何人预计何时新冠流行结束,都被我批评为不懂装懂、或欺骗大众。这是我被反批评的最大一次,但所有反批评无一有事实依据,只有情绪。因为我说没有人能够预计疫情的走向,被某些人认为我对如何控制疫情有意见。其实我说的清清楚楚,如何控制疫情,需要综合考虑,因为疫情走向本身无法预计。有人公开号称等到冬天结束,天气转暖,病毒就会被抑制。我明确批评:新冠流行与天气没有关系。二十年前非典与气温的关系是一次巧合,并非因果关系,而新冠明显没有与气温的关系。几年来的事实证明,我按一般逻辑和事实的发言,是正确的。新冠迄今一直流行,也完全不因气温高不流行、气温低流行。但是,虽然部分的人接受事实,而相当一部分当时反对我陈述事实的人迄今不承认自己错了,反而继续造谣。这种永远不尊重事实的人,完全不值得大家(指正常人)在意。
所以,寄希望于人人都接受事实,是不可能的。至少一百年内不可能都接受事实。
但是,部分人,尊重事实,也可以在了解事实后改变观点。
只有情绪,没有理性的那部分,不在本文寄希望的读者范围。
2)不针对人,只看事实
上海第二医学院(现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瑞金医院的王振义、陈竺、陈赛娟等老师,在白血病的亚型(急性早幼粒白血病,英文缩写APL)的治疗方面(全反式维甲酸),有重要贡献,这是历史事实。
最近热爆的朱跃军,曾在王振义课题组读过博士,但未获得博士离开。
一部分人群,同情弱势者,但是其中一部分只听一个来源的说法,全盘接受。
甚至有些人,不顾事实,猛烈批评王振义、陈竺、陈赛娟三位教授。
有些人认为这些都是院士,应该我出来批评。但是,我只按事实批评,而与被批评者的头衔无关。
在我陈述事实反驳对三位教授的批评之前,我说明一下:我与王振义老师素昧平生,但知道他的研究论文。2002年我发表的文章,其引用的参考文献70为1988年黄萌茸和王振义的文章。去年也重新在微信上转发:25年前,没人预计到中国今天科学论文进步有多大|有多大1。所以,我了解王振义老师该项研究的时间不算特别短。
对于两位陈老师,我从来认为是学术平辈,虽然他们年龄大一些,但因为历史耽误,他们与我读书的年代接近,获得博士学位的时间离我获博士时间估计在三年之内。完全不存在拍年资高的人,而是平等而公平对待。
APL的治疗,现在通用的两个药物治疗,都是中国人发现的:三氧化二砷和全反式维甲酸。
十几年前,在介绍和评论三氧化二砷治疗APL的工作时,我依据文献记载而肯定了哈尔滨医科大学张亭栋,而指出了两位陈老师在英文文章中缺乏对张亭栋的引用,没有引用张亭栋1970年代多篇论文,估计没有很好地、实事求是地纠正国外不清楚张亭栋工作年代。这一问题我那时在科学网与李连达老师来来回回两人公开发文争论了一段时间,实际等于公开批评过两位陈老师,而当时陈竺还有多个很高的行政职位。
所以,我不是任何人的盲目崇拜者。
但是,我也同样不是任何人的盲目反对者。
应该:就事论事,实事求是。
3)王振义、陈竺、陈赛娟绝对没有掠夺朱跃军的功劳
目前群情激愤的有很多观点。有些明显只是观点,有些很具体。
有两个具体点,肯定错了。
一点是说朱跃军对于王振义多么多么重要,一点是说朱跃军对于陈竺、陈赛娟多么多么重要。
王振义的工作与朱跃军无关:王振义成名作是1987年黄萌茸为第一作者、王振义为最后责任作者在《中华医学杂志》发表(Huang et al., 1988),其后增加病例再在Blood《血液》上发表(Huang et al., 1988)。王振义课题组以前集中研究血友病。黄萌茸因为读文献看到国外几篇文章用13顺式维甲酸治疗APL(Breitman, Selonick, Collins(1980);Brietman, Collins, Keene,1981,1983),他写过一篇文献综述发表在《国外医学》。之后同期还有几篇国外文章,但估计是在他们1985年开始用全反型维甲酸之后才发表的(国外的几篇都还是13顺维甲酸:Flynn et al., 1983; Nilsson, 1984; Daenen et al. 1986; Fontana et al. 1986)。
以后征求王振义同意、安排得以在医院试用,但当时中国不生产13顺式维甲酸,只有全反型维甲酸,所以直接用了与国外不同结构式的分子。实际效果很好。他们当时无法比较13顺和全反的差别。
这一工作传播出去比较快,部分原因是因为王振义曾任上海第二医学院院长,而二医因为历史原因被国家安排与法国的交流。法国医生来访回到法国后很快重复上海二医的工作(Chomienne et al., 1989;Castaigne et al., 1990; Chomienne et al., 1990)。
法国人三篇文章中两篇(Chomienne et al., 1989;Chomienne et al., 1990)比较了13顺和全反的作用,证明全反的作用更好。
可以说,上海当时没有13顺维甲酸导致歪打正着,但科学允许这样的进展,而且是对病人有意义的实实在在的进展。
1987和1988年两篇文章的第一作者黄萌茸可以对贡献大小有自己的意见,但到了1980年代,学生和老师的共同工作在国际常规上可以算为老师的。而黄萌茸很快出国学习、工作了,没有回国,这样的情况下中国和国外只给王振义颁奖是正常的。如果黄萌茸有争议,可以是有关共享,不可能是说王振义不能获奖。如果黄萌茸单独作者,才可以说王振义不能共享,二这并非事实。
王振义的成名完完全全与之后才到上海二医的朱跃军毫无关系。
陈竺、陈赛娟是自己的功劳,不是朱跃军的功劳:陈竺、陈赛娟是到法国留学,1984年出国前上海二医的课题组并未研究白血病(而是血友病),上海二医的实验室更不会分子生物学。他们留学才学了分子生物学,获得博士学位之后回国。
当时,全职在中国工作而会分子生物学的人没有几个,如果说屈指可数可能夸张,但手指头和脚趾头都加起来数,应该离事实不是特别远。而真正做过分子生物学的,可能主要都在中国科学院,如科学院上海生化所的李载平、洪国藩,上海细胞所的郭礼和等。经过分子生物学训练获得博士而全职在中国工作的恐怕真是一个手可以数出来。
两位陈老师把分子生物学带到瑞金医院,恐怕真有可能是当时全中国在医院做研究而有分子生物学训练的唯二两位博士。
时过境迁三十多年,我也不妨说清楚:我对他们早期工作的了解,是有基础的,因为实际在中国科学院将陈竺从没有任何行政级别直接任命为副院长之前,有问过我。
两位陈老师去法国留学、学会分子生物学、回国,都在朱跃军到上海二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之前。
1977年,芝加哥大学著名细胞遗传学家Janet Rowley等发现APL患者细胞中发生了15号染色体和17号染色体移位。1984年,与Rowley一道工作的Richard Larson等发现,27位APL的患者都有同样的15号染色体和17号染色体交换融合,融合位点全部在15q22和17q21.1(Larson et al., 1984)。
1990年在国外有五篇报道(Lemons et al., 1990;Borrow et al.,1990; Chomienne et al., de The et al., 1990;Brand et al., 1990)报道两个基因融合(RARalpha(维甲酸alpha受体)的基因与基因PML融合,产生RAR alpha-PML),其中黄萌茸为一篇文章的中间作者,也就是可能他已经赴法国留学。
1991年,一篇国外的文章(Biondi et al., 1991)、一篇陈竺/陈赛娟等的文章(Chen et al., 1991),后面还有一篇陈赛娟第一作者的文章。两位陈老师的文章都有朱跃军为中间作者,但是两位陈老师才是分子生物学的博士,当时已经成为老师,他们应该还在亲力亲为自己做实验,朱跃军只可能是还在学习的学生,两位陈老师带着他。如果说两位法国博士这时是利用没有分子生物学基础的朱跃军,只可能是颠倒黑白。
1993年和1994年,陈竺、陈赛娟都继续发表第一作者的文章,而且这些文章都没有朱跃军。陈竺、Brand、Chen、陈赛娟、Tong、王振义、Waxman、Zelent在《欧洲分子生物学组织杂志》报道一例中国患者的11号与17号染色体移位导致RARa与锌指蛋白的基因PLZF融合 (Chen et al., 1993)。1993年,陈赛娟、Zelent、Tong、Yu、王振义、Derre、Berger、Waxman、陈竺在《临床研究杂志》发表论文发现一例中国患者APL患者11号与17号染色体移位导致RARa与PLZF基因融合 (Chen et al., 1993)。1994年,陈竺等报道PLZF-RARa融合蛋白可以抑制正常RARa的功能。1994年后陈赛娟、陈竺还有很多对维甲酸治疗机理的研究(Chen et al., 1994)。
这些文章清楚的显示,陈竺和陈赛娟当时都在一线自己做实验,完全不依赖朱跃军。陈竺、陈赛娟同期还带了好几位其他研究生,后来更有其他学生,这些学生有大量的第一作者的文章,显然两位陈老师不是夺取学生功劳的人。
4)非常不应该报道朱跃军生病与否的问题
媒体播出朱跃军说导师认为他有病。
我们现在不讨论朱跃军是否当时有病。
这种问题,是个人隐私。如果媒体要播出,就应该除了病人个人同意之外,也拿到医院的记录。如果说不清楚,就不应该公开。
我们现在完全脱离具体举例,试想:如果学生当时有病,现在指责是老师冤枉他。那么老师能够出来说“他确实有病”吗?甚至请医院出来作证?还是老师无法开口?老师或医院如果公开说学生有病,不是侵害学生吗?如果不说,老师不是受冤枉吗?所以,这一点错误完全在媒体,不负责任的媒体,把老师置于无法辩解之地。
5)朱跃军没有博士学位的原因不清楚
朱跃军曾经以第一作者在《中华医学杂志》发表过一篇论文。不仅那时,就是今天,也应该很容易获得博士学位。
没有获博士的原因,我们从外界无法得知。但是,从以上有文献记录来猜测,估计不会是所谓学术争议,而是另有隐情。
但是,不应该粗暴地怪罪他的导师和老师们。


